用戶3309202079215
如果是我,我選擇老死不相往來。
這不僅是對彼此的善意,更是對彼此伴侶的尊重和負責。
兩個人既然會走到分手,說明彼此已經不合適在一起,或者一方亦或雙方都沒有了感情。無論是何種原因,既然不會在一起,還留著聯繫方式幹什麼呢?
不刪除聯繫方式,無非有幾種情況。當然這裡討論的分手,是真的分手,而不是僅僅用分手當籌碼或者用來威脅。
- 一方沒有放下,留著聯繫方式以期待感情還會有轉圜之地。
這種,其實也算不得真正的分手。只不過是感情破裂後還愛著但無計可施的一方用暫時分手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手段。
可是如果對方真的決意分手,就算聯繫方式沒刪,再和好的幾率也不大。而且就算和好了,根本問題不解決,一樣會重蹈覆轍。
況且,真正的置之死地而後生,難道不應該是徹底斷聯,用一段時間讓彼此思考一下這段感情嗎?
保持聯繫,雙方都很難客觀且冷靜地跳出來看清楚。
如果明知彼此已經沒有愛或者在一起也難幸福,與其陷入死循環,不如勇敢一點決絕一點,早點放手。
- 一方決意分手,另一方還有很深的感情不想分手。分手的一方內心覺得虧欠,所以用做朋友來彌補一點心裡的虧欠。
這樣做,其實對被分手的一方是一種折磨和傷害。
因為不刪聯繫方式,很可能會讓對方覺得自己還有希望,會很難儘快從這段感情裡走出來。
長痛不如短痛,既然沒有可能,就不要給對方任何希望。
你的決絕,對別人可能是一種救贖。置之死地才能後生,只有希望徹底破滅,才能儘快看清現實走出來。
- 雙方都已經放下,只是對過去的感情和付出尚有懷念,所以想留著聯繫方式,覺得還能夠成為親人或者朋友。
這種我只想說一句,請為你以後的伴侶考慮一下!這樣對他們不公平!
以上!
我覺得,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聯繫。
對待前女友(前男友)最正確的方式,是從分手的那天,就當TA不存在了……
鍾茶茶
如果是和平分手,我會選擇後者
因為愛的過程很幸福,結尾雖不圓滿,可至少不是變成了怨恨
和平分手說明雖遺憾,但卻坦然。
既然如此,又有什麼必要刪除?誰沒有通訊錄裡面躺著一個不刪除卻也不再聯繫的那個人呢?
因愛而聚,不愛而分。
畢竟愛過,給從前的愛留一份美好的回憶
畢竟不是每份愛,都能相守到老
但也不是每份愛的結尾,都能讓人不曾後悔。怨恨。分手也和初時一般,互相道好,彼此祝福
![](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如果是不歡而散。我會選擇前者
因為愛的太深,分的也不愉快,不甘心
那麼分手後,我會覺得留著他都是佔用著空間,影響我心情。
既然不能好聚好散,那就永不相見,就算見面也請當作陌生人不要認識
不是因為放不下,而是因為人都有一份執念,不甘心。
是人都會有喜歡討厭兩面。既然不喜歡又討厭,那麼就埋葬,丟棄
不歡而散畢竟是愛而不得。或者失望透頂
不管哪種結果,都是不讓自己滿意的。
不管愛或不愛,都是會讓人感到後悔不甘
自己放不下,也忘不掉。那就不放,不忘
把自己交給時間,時間會治癒一切
不糾纏過去,人生總有不能放下的人事物
那麼就眼不見心不煩,待自己坦然如初
便就不重要了,敢愛也敢恨
喜歡就留著,討厭就丟棄
開心你就笑,難過你就哭
不要勉強自己,畢竟分別是件傷感的事
自己又不是傘,何必硬撐
自己本就是人,何必裝神
我們都要照顧好自己,好到遺憾無法打擾
![](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寶兒ai
各有利弊,但個人認為最好還是不要再見面,不管是什麼理由。既然分手了就要分的徹底,不要再有任何瓜葛,切莫藕斷絲連,這樣對雙方開始新生活都有好處。所謂相見不如懷念,兩個人畢竟相處過,其中肯定會有很多美好的回憶,不見面,這些回憶將永遠都是美好的,可以珍藏在內心深處的某個角落,偶爾翻出來回憶一下,那種感覺也是很美好的。
但若見了面,畢竟已經物是人非,現實中的對方肯定會有很多地方讓你失望,這就會影響曾經的美好回憶,甚至還會因為雙方的現任的猜疑或者是誤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那就得不償失了。所以,若非萬不得已,分手後最好就不要再見面了。
不過很多時候,道理誰都懂,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畢竟曾經相處過的兩個人是有過感情的,所以真正做到永不聯繫也是很難的,尤其是對於被迫分手的一方,要刪除對方的所有聯繫方式,心裡會多有不捨。另外,保留對方的聯繫方式,萬一有用到的時候,對方也可能會幫上你大忙,所以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就以每個人的實際情況和處事原則來處理就好。
阿姣Alice
從問題裡就知道你放不下,而且是受傷嚴重的一方!!
一、鐵定分手了,就不要再見面了,免得徒增煩惱!!!!
二、保留聯繫方式,真是有病,你是放不下還是咋的???
這兩個問題,都是多餘的,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別墨跡!!!
要不就忍受對方的麻煩,愛著對方一起去解決麻煩,但不要傷害一個,你不愛,但愛著你的人,更不能把對方當為備胎,浪費對方的大好青春!
中國勝1953
——個人觀點:分手了不可以做朋友,因為曾經彼此傷害過,
分手了不可以做敵人,因為曾經彼此深愛過,那麼,做什麼合適呢?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曾經相愛的兩個人最終走到分手,一定是因為感情裡出現了不對等的相愛成分,有可能是因為一方傷害了另一方,有可能是因為兩人彼此都覺得不合適,和平平手,但不論是哪一點,確定分手後都不要再保持聯繫方式了,這個不僅僅是遵從自己的內心真實,也是為了尊重彼此往後的生活,不聯繫不打擾,各自安好!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覺得做陌生人比較好: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有聯繫或者曖昧關係,那樣讓自己糾結猶豫,進退不是,又何必呢?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告別過去,追求自己的開心。
其次,如果分手之後彼此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那麼對方新歡心裡怎麼想。肯定會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大家心裡不滿,又拉扯出邊角關係,不累嗎?
我相信很多人分手後如果跟現任吵架或者心情低估的時候,一定想到前任,如果還保持著聯繫,那麼就會打電話過去,既然都有現任了,何必還讓前任來影響自己目前的生活呢,那就證明你對現任不負責不夠愛,越是這樣惡性循環,就越是傷害彼此……
所以分手後,果斷斷了所有與前任的聯繫方式,果斷的和過往一刀兩斷,不管有沒有另結新歡,都請重新開始一個全新的自己。
紫星琪睿
1.
戀愛被世人認為是人間最聖潔最美好的情感!一對男女從彼此陌生到相互愛慕,到情投意合,一定會是心靈碰觸,但沒有人能保證一段情會一輩子!更沒有人會認為,無論多麼恩恩愛愛的情侶,在愛的成長路上,不會有坎坎坷坷,分分合合!婚戀中的分合是很平常的事。分手的這段時間,雙方都會重新評估,雙方應不應該分手,對方是不是自己想要的人?分手之後再複合的例子太多了。影星袁泉和夏雨,一見鍾情,兩次分手,後來正式結婚,家庭迄今依舊幸福美滿!
刪去對方的名單,屏蔽對方,有時會錯失自己的最愛,悔恨終生!
謝霆鋒與王菲,他們兩人曾相戀,但是後來又分手了。後來兩人都組合了新的家庭,生了屬於自己的孩子,但是他們的婚姻最終都失敗了,兩人兜兜轉轉,十多年後再次複合。
謝霆鋒對王菲說:看過許多風景,遇過許多人,兜兜轉轉,我最終還是選擇了你。
如 果他們分手了,相互拉黑對方,會有後來圓滿的結局?
分分合合是愛人戀愛中成長過程中的煩惱!失而復得的愛更可貴!
2.
我們為什麼要對情侶間分手那麼敏感?非要選擇刪除和屏蔽得乾乾淨淨呢?
如果分手後就一別兩寬,“從此山水不相逢,不問佳人長和短”,是不是這樣就可免去看到對方名單和信息的痛苦?如果是,那這個人的情感也太淺薄了。縱然失戀分手是對人的感情上極大打擊,愛之愈深,痛之愈大!但與對方存不存在你的通訊名單無關!真的刪了對方,只是你假裝這個人在你的世上消逝了。曾經深深烙在你心靈深處那深深的痛呢?難道也隨同他(她)的名單一同就沒了?
就算分手,處理這段情這個人,非得要變成陌生人嗎?那世上萬世萬物哪裡有那麼多非黑即白!非愛即恨!不能成愛人就是仇人這本身就是一種極端的,不成熟的心理!分手雖然免不了痛!但也是錘鍊心理和情感承受能力的一個好機會。也許若干年以後,你會感謝這次分手!感恩那個人!正如《我的前半生》羅子君離婚後對前夫說的一樣:我要感謝你,如果沒有你當初拋棄我,我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有能力幹這麼多事!
3.
正視這段情,緣起緣滅皆定數!皆來的終會來,皆走的留不住!天長地久只是人們的美好向往!
分手了,雖然不能“執子之手,與你偕老”,但有過曾經的美好,這也是“五百年修來的緣分”。總有一天,心平靜了,偶爾想起曾經的他(她),只要心懷坦蕩,不存齷濁,偶爾一個真誠問候,一個美好的祝福!人世間是不是又多了一份溫馨!王菲和李亞鵬兩人分手後變朋友也是人盡皆知的。李亞鵬分手後依然對王菲“愛你如初!”
影星馬伊俐和文章分手後寫道:
“吾愛伊琍,同行半路,一別兩寬,餘生漫漫,依然親情守候”。一一(文章)
“你我深愛過,努力過,彼此成就過。此情有憾,然無對錯。往後,各生歡喜。”一一(馬伊俐)
馬伊俐與文章分手,字裡行間,也散發出他們濃濃的親情!在餘生的歲月裡,他們都會“依然親情守候”!這不正是我們處理戀人分手的榜樣嗎?
結束語
分手了,友好的說聲:“抱歉,此生無緣做愛人,就做朋友吧”!人與人之間不只有愛情,更有友情!
天空會乾淨嗎
你好,很高興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我個人觀點斷絕一切聯繫最好。原因如下:
1.所謂的保留聯繫,其實是心裡不甘或者放不下,如果考慮好分了,就別再有任何的念想
2.路是向前走的,既然這是過去了,何必再與它同行呢,應該放下輕鬆前進,這樣才能遇見更好的
3.斷覺聯繫是對你以及未來女朋友的負責人的做法,也是減少你們之間矛盾,斷絕起火點的撲滅
4.真沒有什麼純潔友誼,何況是異性,曾經那麼親密的人,還是斷了聯繫
以上就是我的個人觀點,謝謝
初夏如此灑脫667
如果還相愛,就不要分手。既然分手了,就要相忘於江湖。
為什麼分手了就不要再聯繫?
因為好多事實都告訴我們,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會對對方是不是還和前任聯繫格外在意。
如果你有了新的愛情或者新的婚姻,還跟前任藕斷絲連,或者是重燃舊情,不被發現還好,如果被對方發現,將會燃起大火,輕者讓彼此感情出現裂痕,重者還會讓彼此分道揚鑣。
很多家庭就是因為自己深愛的人還跟前任有著說不清的關係,或者暗地裡有著遮遮掩掩的聯繫,更有甚者私自約會被曝光發現,因而導致了家庭婚姻的破裂,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過錯,留下了深深的遺憾。
比如說前幾年的“鋒芝戀”,謝霆鋒已經基本上原諒了張柏芝,後來在飛機上,張柏芝卻還和陳冠希一起自拍合影,並且還是她自己主動要求換座位,坐到陳冠希的旁邊。後來經媒體曝光後,謝霆鋒知道後,怒火中燒,從此不再搭理張柏芝,最後造成了他們婚姻的破裂。
由此可見,如果結婚了或者有了另外一個心上人,還和跟前任藕斷絲連或者是私自約會,啊,那如果處理不好會造成夫妻感情不和,這樣婚姻會過早的結束。
職場大手筆
相愛容易相處難,有的感情最終修成了正果,有的感情無疾而終。那麼曾經相愛的兩個人,分手後是應該永遠不出現不再見面好呢?還是保留一切聯繫方式不屏蔽呢?
首先要看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原因導致分手的
如果兩個人不再愛了,並且在分手這個問題上達成了共識,都看清楚並且接受了這個事實,希望放過自己同時也放過對方,都想重新開始一段新的生活,那麼像這種和平分手的情況,刪除或者保留聯繫方式與否,都不是很重要。
大家都能夠冷靜客觀的面對和處理事情,即使偶爾因為一些事情有交集也沒有太大的問題。 有人說最怕的分手方式是友好分手,雙方都能夠平靜、平和的和平解決,而且雙方都已深思熟慮的想好了分手,通過達成共識通過溝通之後的分手,基本上是沒有複合的可能。
但是如果兩個人明明彼此還有感情,只是因為一時的賭氣而吵架衝動分手的,一般是有複合的可能的。最好是不要聯繫,如果不想回頭的話。如果有一方還留戀,而另一方已經心灰意冷,那麼還是少聯繫的好。不能給對方想要的情感和承諾,就要放手。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絕決其實是一種負責任。那些處理感情問題上不夠堅決,甚至拖泥帶水、猶猶豫豫的人,往往會影響彼此以後的生活。既放不下前任、又不想傷害現任,那麼其實這種做法是極不負責任的,對誰都不公平,自己也會困頓其中,更得不到想要的幸福。
看分手的對象是個什麼性格的人以及分手後的態度
有的人一旦分手之後,還時常的會發一些信息騷擾對方,從語言上謾罵攻擊、從行為上跟蹤盯梢,甚至在與之前兩個人相愛時共同的朋友圈子裡面散佈對方的種種不是。如果對方是個情緒化的人,而且負能量爆棚,分手後還可能處處抵毀,弄得滿城風雨、滿世界裡沸沸揚揚。
遇到這種情況的話,不用解釋,正所謂越描越黑,都已經過去了,何必再互相中傷。不用針尖對麥芒的你來我往,何必再給人以飯後的談資,徒增笑柄呢!過去的都過去了,以後也再無交集。要不留餘地的將對方拒之千里之外,於人於己都好。遇人不淑,應該及時止損,徹底遠離,不再聯繫,相忘江湖。
無論怎樣,從對雙方都負責的角度考慮,最好的祝福就是互不打憂。分手了,人生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去打擾對方是一種品質,用任何伎倆和心機去影響對方的生活都是不可取的。真正有擔當的人,是相處的時候全心全意的付出,分開的時候無怨無悔。
愛著的時候努力的去做一個愛人該做的事,去盡應該盡的責任和義務,如果感情真的走到了盡頭,緣份盡了,也不後悔。人這一生,最可悲的就是,在一段感情裡面,在一起的時候不好好的珍惜,等到消耗掉了對方所有的感情和耐心而被分手,才想起來那個曾經被自己忽視的人,身上原來還有那麼多的可取之處。那會不會是個大悲哀?
曾經看到這樣的街頭隨機調查問卷,分手後希望對方過的好嗎?好多人都笑著說,我不希望他過的好,離開了我他怎麼可以過的好,可是當這樣想了的時候,又有點於心不忍了,即使沒有我,也還是希望他把生活過的快樂些。
所以,分手後希望對方比自己過的好,是需要胸懷和格局的。分手後最好的方式是各不相欠、互不打憂,各安天涯,所以分手後還是不出現不再見面的好。希望曾經相愛的兩個人,無論是能夠相忘於人海的還是仍放在心底最深處的,都各自安好!
青梅的人生感悟
不論見面不見面,聯繫方式是否刪除,最重要的是你的心是否真正放下。舊情復燃,借酒消愁都是沒有放下的表現。
真正付出的愛情是用心的,分手的那一刻也一定會痛徹心扉。在一段時間之內,我們會難過,會低落,會有很多的負面情緒。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情緒漸漸平復,以為自己已經走出了陰影。可我們睹物思人,還是會心潮澎湃,難以忘懷。那麼說明沒有真的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