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一女生,每月要求父母給我4500元生活費,過分嗎?

老哥聊生活


我認為「過分」

過分到離譜了!大一已經要4500了,而且只是生活費!估計往後還要遞增,開銷的地方只會越來越多。先說說為什麼有“要求”這個詞?那表示你父母原意是沒給這麼多的,是你認為起碼要4500才夠用!足以見得是個自私霸道的人。現在是讀書階段已經那麼會花錢,出來工作以後,誰負責你的開銷?你自己嗎?除非你讀的是很牛的大學出去工作也能謀得高薪厚職,否則還是要啃老,因為你花錢的本事太大了,有點懷疑賺錢能力能不能跟上你這自豪的花錢速度。

法律上18歲已經是成年人,父母的贍養責任也基本完成,只是現在的孩子讀書的時間比以前長很多,還沒工作之前都是父母在供養著,大多數的父母也是很樂意的,畢竟你是他們的心血是他們的希望,但已經進入高等學府思想日趨成熟的年輕人是否應該為自己承擔一部分力所能及的責任?就這麼理所當然的繼續做巨嬰嗎?不管這筆錢父母拿岀來是否輕鬆也不應該這樣毫無思想壓力的索取。

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做到你身處學校的中等水平就可以了,再往上,就是超出必須的範圍,都是一種炫耀、虛榮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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