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砂壺”背後的驚天大案

備受媒體與民眾關注的“紫砂壺大騙局案”,2019年7月1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劉某某等59名被告人犯詐騙罪、非法經營罪,被判處十八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據悉,該案系近20年來杭州中院審理被告人數最多的刑事案件。驚天大案,由一把“紫砂壺”牽出,令辦案人員瞠目結舌!

“紫砂壺”背後的驚天大案

紫砂壺案庭審現場


跟著“成功人士”賺錢上當


案件要從2017年陸女士投資的一把“紫砂壺”說起。 2017年5月的一天,浙江桐廬的陸女士突然接收到一名自稱王某的男子加QQ好友申請。因為好友來源是同一個炒股群,出於交流學習的目的,陸女士同意了好友申請,並互相留了微信。在聊天過程中,王某的言談舉止成熟穩重,再加上事業有成,漸漸取得了陸女士的欣賞和信任。 隨後,王某提出可以帶陸女士一起賺錢,便為她介紹了炒作“紫砂壺”的項目。炒“紫砂壺”?這是個新鮮事,陸女士即刻來了興趣。 “我上網查詢了他說的項目,看起來確有其事,也沒有搜索到相關的負面新聞。”陸女士回憶說,王某給我的感覺是那種蠻可靠、事業有成的男人,不像是個騙子,我很相信他。 根據王某的建議,陸女士先投入了10萬元人民幣,更在短短兩三天的時間內便賺到了好幾千元,她心裡一陣歡喜。可好景不長,到了第六天,這個被王某誇得前景無限的紫砂壺項目就開始每天跌停。 “連著兩個跌停板以後,我問王某怎麼回事,他說‘我現在已經東湊西借了很多錢在補,你有錢的話也再補進去’。聽他這麼一說,我就又補了3萬,一共是13萬元進去,但沒想到後來還是每天一直跌停板。”眼見著賬戶從13萬元跌到了兩萬餘元,陸女士非常著急。王某則不停地安慰她,而此時的陸女士仍然對他深信不疑。 直到有一天,王某的手機再也無法接通,他消失了。在朋友的分析下,陸女士覺得自己極有可能遇上了騙子,血本無歸的她懊惱不已。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陸女士向桐廬警方報了案。


一波三折查獲驚天大案


沒想到,這一把紫砂壺,牽出來的卻是一起驚天大案。 2017年6月29日,桐廬警方接到陸女士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之前我們有聽說過炒原油、期貨、現貨之類的詐騙,關於炒紫砂壺這類電子交易盤則沒有聽說過。”辦案民警胡依恆產生了疑問。由於陸女士能提供的線索十分有限,王某的QQ號、微信號和手機號都是未經實名註冊的,警方手頭又沒類似的報案線索,這讓民警的偵查陷入了“僵局”。 辦案民警通過走訪諮詢專業人士,調查大量的相關資料,沒有發現有國家正式批文的關於炒紫砂壺的電子交易盤。通過對陸女士提供的這個電子交易盤和王某的手法進行了深入細緻的分析,發現存在多處疑點:一是它的行情呈一個A字形,也就是大漲大跌,不符合市場的行情;二是這個電子交易盤的入金和出金經常出問題,像假的交易盤。於是,警方初步判斷這起案件屬於團伙性作案的詐騙案。 很快,專案組民警通過網絡偵查,成功鎖定“富之匯”電子交易商城。而當民警趕到商城註冊在江蘇的地址時,卻發現這裡大門緊閉,空無一人,案件再一次跌入困境。雖然線索斷了,但專案組沒有放棄追查,立即轉變偵查思路和方向,從這套廢棄廠房的租賃合同等線索下手,循線追蹤,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逐步摸清了這個犯罪團伙的作案鏈條。在“富之匯”公司背後,是一個龐大的詐騙團伙,涉及嫌疑公司6家!這讓辦案民警們個個摩拳擦掌。 在掌握犯罪團伙的情況後,如何實施抓捕卻讓專案組犯了難。桐廬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王鄭重說:“涉案公司非常謹慎,稍有風聲他們會暫停營業或者搬住址,這是他們慣用的伎倆。所以,我們在偵查過程中,必須小心翼翼,防止他們嗅到任何信息。”專案組負責人也介紹:“涉案公司都在江蘇,我們要跨省同時實施統一抓捕,不僅人數不夠,難度也非常大,因為有一家公司被暴露了,其餘幾家很可能就聞風而逃。” 為確保萬無一失,警方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行動方案並上報省廳。在浙江省公安廳的協調下,經過周密的部署,2017年8月2日清晨,杭州、桐廬兩級警方調集200餘名精幹警力,趕赴江蘇,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對涉案的6家公司果斷收網,一舉搗毀這個特大平臺型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當場抓獲涉案嫌疑人110餘人,凍結涉案資金2000餘萬元。 現場繳獲大量正在作案用的電腦、手機以及內部的詐騙資料,有些電腦屏幕上直接顯示著網絡詐騙內容以及交易盤的實時虛假信息。面對從天而降的警察,嫌疑分子一個個傻了眼。 通過對主要犯罪嫌疑人的突擊審訊,專案組固定了相關證據。8月3日23時,桐廬警方將所有犯罪嫌疑人成功押解回杭,完成了杭州公安史上最大的兵團跨區域作戰。


環環相扣的投資騙局


據警方調查,“富之匯”電子交易商城共分成三個層級。 第一層是交易所,它主要是購買交易軟件,通過技術人員包裝行情、發行量,製作官方網站,讓這個交易盤看起來跟真實的一樣。如此掩人耳目,讓受害人誤認為平臺有正規的交易資質。 其次,又尋找了一個第三方的支付公司來做資金的接口。在確保受害人成功開戶並吸引入金後,詐騙團伙又對外招收了會員單位作為第二層級,主要通過手上兩個擁有多數虛擬“紫砂壺”發行量的主力賬戶,對紫砂壺進行倒買倒賣操作,從而控制紫砂壺價格的波動。警官王鄭重介紹:“通俗一點講,這個紫砂壺就是自買自賣,左手賣右手,來操控行情和價格。” 在會員單位之下的第三層級是各家代理公司,專門負責聯繫客戶,騙取客戶資金。而真正和那些受害人接觸的,也正是這些代理公司中的業務員。這些並不存在的紫砂壺,價格從一開始的兩千元一把,一度炒到三千元,最後跌到幾百元,總共賣出了五千把。 在調查中,民警發現該詐騙團伙有兩種平臺型詐騙模式。 一種是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鄭某、陳某等人分別成立投資公司,利用發售平臺系統非法炒作“紫砂壺”等現貨的發售平臺詐騙模式。即通過網絡社交工具扮演成功人士、白富美、高富帥等不同角色誘惑受害人投入資金,關鍵是通過修改K線控制“紫砂壺”商品行情漲跌來騙取受害人的虧損牟利。也就是說,客戶一旦投錢,虧損就由嫌疑人控制了,客戶根本賺不到錢。據主犯劉某某交代,他們是不可能讓客戶盈利的。 第二種是另一主犯劉某、張某等人假借湖南某礦交所的授權,成立虛假交易所,自行發展業務的現貨平臺詐騙模式。即通過發展會員單位和代理的方式,非法炒作白銀、銅等貴金屬,吸引並騙取受害人資金。 此外,詐騙分子對下手的客戶也是有選擇性的,大多是40歲左右的中年女性。一方面,這些女性手頭比較寬裕,資金量大,想理財賺錢的慾望較強。另一方面,又對發售平臺缺乏深入的瞭解,金融知識非常欠缺,僅憑對方出示的工商營業執照、產品介紹或照片等,就完全聽信於業務員,從而被忽悠上鉤。 這些業務員除了假扮成功人士或白富美,在朋友圈展示自己的生活方式外,還有一套自己的話術。每當新員工進入公司,好的聊天記錄還會被拿來當作培訓的教材。 如上述受害人陸女士遇到的王姓男子,就是這樣一名偽裝身份的業務員,他自始至終沒有跟陸女士見過面。專案組民警說:“王某其實就是一個很普通的小夥子,二十剛剛出頭,初中畢業。沒有任何金融方面的專業知識,只會在網上打字聊天。”而打字聊天的內容也有套路。王鄭重說:“他們每套話術都很清楚,第一步加好友,第二步聊感情,第三步聊信任……都要經過專業的培訓,每個人的桌面上怎麼聊天都有劇本,他們常常會把聊得好的、比較成功的作為典範,讓大家學習討論。” 當被害人在“富之匯”發售平臺購買了這些冒充“成功老闆”或者“白富美”的業務員的產品後,產品的價格就會出現劇烈的波動。如炒“紫砂壺”項目,先是出現價格大漲,讓投資者嚐到些許甜頭後,隨之操縱價格大跌,被害人的資產大幅縮水,等到被害人發現有問題想脫身的時候,當初投資的資金已經損失大半。陸女士就是這樣一步一步被騙的。 那麼,受害人的錢是如何被這夥詐騙公司瓜分的呢?他們又是如何共同榨取受害人的資金呢?據辦案民警披露,該公司在2017年4月上線到8月短短4個月時間裡,全國多個省份已有五六百名受害人上當,涉案金額高達上千萬元。交易所、會員單位和代理商三家除了賺取客戶的損失外,還有一個來源就是手續費。按他們的模式,一天當中可以進行頻繁交易,這意味著每次交易都會收取手續費,所以手續費的收入也非常可觀,大約佔到整個收入的1/4。


59名被告人遭法律懲處


警方介紹,嫌疑人會通過變換地址、設置門禁等方式,迴避客戶維權和警方調查,也會主動到網上“滅火”。“他們經常在網上搜索公司有沒有被人投訴,或者QQ群裡有沒有維權群,一旦發現了有投訴有維權的現象,會主動聯繫被害者,通過適當賠償的方式解決這些投訴,讓他們不要去報警。”所以,當地警方接到的報案線索幾乎沒有。 一把紫砂壺牽出並偵破了驚天大案,讓杭州、桐廬兩級警方揚眉吐氣。公安部也發來了嘉獎電。劉某某等59人詐騙、非法經營案偵破後,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並聯手辦案民警把握取證等重點環節,確保案件的快速順利起訴。該案系近20年來杭州中院審理被告人數最多的刑事案件。中院主要領導親自指導部署,迅速抽調精幹審判力量,由一名副院長牽頭組成審判團隊。因為涉及人數眾多,取證複雜,公訴機關遞交到中院的證據包括近百本書面證據。還有數百G上萬張表格文件的電子數據,審判團隊及承辦法官堅持加班加點,夜以繼日審閱案卷、電子數據並整理證據,梳理案件疑點難點。在整個辦案過程中,針對被害人、投資人因遭受財產損失情緒較為激動的情況,承辦法官重點加強與本案被害人、投資人的溝通,耐心接待上百次來訪來電,及時通報審理進展情況,使得本案審理程序更加公開透明。審理期間,被害人及投資人群體情緒總體平穩理性。 2019年2月25日至28日,杭州中院在桐廬法院一號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持續了4天兩夜,到庭參加辯護的律師達71人,其中法律援助律師15人,共調動法警、特保80餘人。近百名被告人家屬及被害人旁聽了庭審。庭審期間,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相關證據,59名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證據及罪名充分發表了意見,庭審過程平穩有序、節奏緊湊,且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辯護人的辯護權。鑑於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在庭審結束後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經過數月奮戰,合議庭對本案犯罪事實及控辯意見一一分析論證,形成了近200頁16萬字的審理報告、144頁近8萬字的判決書。杭州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某等59人,通過人為操盤控制違法搭建的紫砂壺發售平臺價格漲跌,致投資者虧損的方式進行詐騙,共騙取100餘名被害人1000餘萬元。被告人劉某某等人還在尚未取得授權資質、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虛構相關資質,搭建名為湖南礦交所CTC現貨平臺,實則通過直接與客戶對賭的方式,獲取客戶在該平臺交易的虧損和手續費等以營利,共計吸納數千名客戶資金1.3億餘元,非法獲利4000餘萬元。案情觸目驚心! 2019年7月12日,杭州中院對59名被告人作出一審集體宣判。判決第一被告人劉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0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50萬元。第二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0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40萬元。其餘57名被告人犯詐騙罪、非法經營罪等,根據犯罪性質、程度、在團伙中所起作用及認罪態度,分別被判處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起由一把“紫砂壺”牽出的團伙詐騙大案,終於落下了帷幕。

“紫砂壺”背後的驚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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