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合理設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支持多種靈活就業

中國政府網消息,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出,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

國務院辦公廳:合理設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支持多種靈活就業

《意見》提出,優化自主創業環境——

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進“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登記。

充分發揮創業投資促進“雙創”和增加就業的獨特作用,對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創業投資企業予以引導基金扶持、政府項目對接等政策支持。

國務院辦公廳:合理設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支持多種靈活就業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擴大政策覆蓋範圍,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的重點群體,對優質創業項目免除反擔保要求。

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應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提供。

各類城市創優評先項目應將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小店經濟”、步行街發展狀況作為重要條件。

國務院辦公廳:合理設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支持多種靈活就業

《意見》提出,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

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

支持勞動者依託平臺就業,平臺就業人員購置生產經營必需工具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引導平臺企業放寬入駐條件、降低管理服務費,與平臺就業人員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保護等建立制度化、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

國務院辦公廳:合理設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支持多種靈活就業

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省內城鄉戶籍限制,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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