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工作2年,突然領導說年後我的工作崗位要勞務派遣,但還是我,請問為什麼呀?

槐蔭2


你被“套路”了,甚至說你被“賣”了。賣給誰呢?賣給了勞務公司。你還幹原來的崗位,還做原來的活,但你的身份已經不是正式工(合同制員工)了,變成了勞務派遣工,你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然後派駐你到單位做原來的工作。你從正式工,變成了“外包工”,就是從“主人”變成了“長工”。

第一,雖然用人成本的增加,許多單位都開始打員工的主意,就是把員工“賣”掉,工作量不減,但薪酬福利減少了,最關鍵的是將來隨時辭退你而不用賠償,也不用操心,由勞務公司操作罷了。怎麼賣掉呢?你估計是以前籤的就是兩年期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等於辭退你。然後,又想用你這位熟練工,就讓你與勞務公司籤合同,派遣過來繼續幹活。你還在工位上,但你已經不是單位的“人”。

第二,為什麼許多單位要把員工轉勞務派遣或者業務外包呢?就是為了減輕人工成本壓力和管理(辭退)的壓力。你再做幾年,續簽兩次勞動合同,你就成為單位無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了,想辭退你,就難了。所以,很多單位就是到期不續簽合同,辭退你,你還求著我工作,我讓你再籤勞務派遣協議。用你的“身子”幹活,但不給你“名份”了。

第三,你會受到哪些損失呢?

一是你的身份變了。原來你是單位的編制員工,旱澇保收,可以一輩子幹到退休,然後拿很高的退休金。單位想欺負你,你也腰板硬,辭退你沒有那麼容易,補償金也高。你簽訂勞務合同,其實,就是已經辭退你了,只是用你打工而已。

二是你的利益受損。正式編制的員工,可以享受很多福利待遇,工資也比勞務工高很多,其他的隱形福利就更多了。勞務用工的工資總額已經不在單位了,單位支出的是勞務費。勞務公司再剋扣很多,到你手裡肯定就少了。很多正式工才有的福利,都不會再給你了。社保可能也不按高基數給你繳納了。

三是你成為“二等員工”,其實在一個屋簷下工作,但是“外人”,感覺就像是“長工”,長期沒有穩定感,隨時可以辭退你。

第四,怎麼辦呢?一是單位整建制的轉勞務工,你是沒有辦法的。二是如果只轉你一個,你可以申訴。三是實在不願意轉,要補償走人。


職場火鍋


我是豆芽菜,將深入為大家深入分析“在單位兩年,然後崗位轉為派遣,為什麼呢?”這個問題!可以悲哀的告訴你,雖然你的崗位並沒有變化,但是你的勞務關係發生了變化,你已經從原單位變成第三方人員!與原單位已經沒有勞動關係了!

我曾經也遇到過這樣的一個問題,但是我面試一家大型互聯網公司,但是我面臨的是兩個職位的選擇,一個是公司分部的HRBP崗位,另外的話就是他們另一個外派人資經理的崗位!

當時我選擇了分部HRBP的崗位,怎麼選擇這個崗位?沒選擇一個級別更高的崗位呢?其實就是因為跟他的勞動關係是有關係,勞務派遣跟公司直接簽訂合同是不同的!

首先跟公司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呢,跟公司市具有勞動關係的所有的福利都可以享受的,但是如果你是第三方派遣的,那麼你只能享受第三方給你提供的福利,而不是這個單位給你提供的福利,這是有差距的!

俗話說得好,第三方派遣的人一般被稱為孃家人,就是說,雖然大家都是相同的崗位,但是享受的代理權是不同的,因此如果你真的成為第三方的話,基本上就是跟公司沒有任何的勞動關係了,而且這享受最基本的待遇!


豆芽菜說職場


首先:我挺同情勞務派遣工的,以勞務派遣方式進行工作的人員,基本有以下兩大類:

(1)剛走出社會,半工半讀等待時機參加招考的。

(2)不具備參加招考條件,家裡又不需要以這份薪資來生存的。

許多人在網上說,幹著同樣的活,卻同工不同酬。真的嗎?真的幹著同樣的活嗎?很明顯不可能完全相同,因為有一些工作不是勞務派遣工可以接觸的。

相反,是不是臨聘人員或者勞務派遣人員就工作能力差?也並非如此,有不少臨聘人員幹到退休的,長時間的積累鍛鍊,他們的業務水平並不比某些領導差。

回到你的話題:為什麼?其實沒有那麼多為什麼。

可以是因為整體改革方案的實施。

可以是為了騰出一個位置給更“適合”的人。

與其糾結為什麼,倒不如及時的調整自己,將命運把握在自己手中。


巔峰老奴


領導儘管沒明說,但意圖已經很明確,崗位改用工性質後,你也將隨崗位轉為勞務派遣人員,除非你辭職不幹。

不知道你是什麼性質的單位,如果是事業單位或國企,只要是正式在職在編人員,不可能隨便因為一個崗位的改變而轉換身份,變為非編或非正式人員。比如事業單位,一個在編人員要改變編制性質必須報人社部門審批,有的還要經過編委會同意,才能轉身身份,不可能因為領導一句話或一個崗位的改變而失去身份。由此可以判斷,你應該不是正式在職在編人員,而只是單位的聘用人員。

既然不是正式人員,遭受這樣的待遇就可以理解了。勞務派遣對用人單位而言是一種比較實惠的用工方式,一來不用費太多心思管理,二來也可以減少編制和經費的佔用,很多機關事業單位包括國企因此經常會拿出一部分不是特別重要的輔助性崗位,用購買服務的方式招錄勞務派遣人員從事。你所說的崗位或許就是這種情況。崗位一旦拿出來購買服務了,本著人崗相互適的原則,你如果要繼續從事這個崗位,必須要面臨身份的轉換,即由聘用制改為勞務派遣性質,直接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與用人單位。

如此一轉變,對你而言有兩個方面的損失。一是收入會降低,由於多了勞務派遣機構這個中間環節,它要賺取利潤,就必須壓縮人員工資,用更少的錢完成同樣的事,你的工資不可避免會降低;二是歸屬感會降低,沒有改變性質之前,你還是單位的員工,變為勞務派遣人員後,你的人事關係已經和用人單位脫鉤,不再屬於用人單位管理範疇,不能轉正,更沒有機會提拔,事業成就感、歸屬感不再,工作事實上就失去了很多意義。

此時你要改變,可以尋求兩個途徑,一是找領導幫忙調整崗位,繼續以聘用方式幹活,這種可能性估計不大,而且也不長久。二是好好考個編制,爭取成為正式人員,不用在受這樣的困擾。這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方式。

當然,如果你不想在體制內幹,自己有一技之長也可以辭職去私企。這也是出路,不過前提是你必須要有足夠的底氣和自信。


80後小公


很簡單,領導在變相的開除你。把勞動解除的風險,轉嫁給勞務派遣公司。

對於不熟悉這種變化的人,還以為只是合同簽訂的主體改變,實質上所有關係和地位都變了。

01

勞務派遣工,是企業和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派遣用工協議,然後把派遣工派到用工單位工作的一種形式

在單位工作了兩年,也就是和企業至少簽訂了兩年的勞動合同。在這兩年裡,自己是企業的一份子,享受企業的所有薪酬福利待遇。

轉為勞務派遣後,由勞務派遣公司安排相關福利待遇,和現在的工作單位沒有半點關係。

現在的單位,只是和派遣公司有相關的勞務派遣合同框架。在這個合同框架下,根據現單位要求,安排相關人員參與工作。

最關鍵的一點是,一旦崗位變成勞務派遣,也就是自己要和現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再與派遣公司籤勞動合同。

實際上這就是一種離職後,再入職新單位的勞動關係變更。也就是說,只要辦理了離職,自己是不是願意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現單位都沒有關係了。

企業打得一手好牌,變相的裁員,卻讓員工稀裡糊塗的上了當。

02

碰見這種情況,一定不要傻傻地答應了企業的要求,即便薪資福利上漲,也不建議

公司既然是在變相裁員,那麼自己答應了這種看似合理的條件,就是一種犯傻的行為。

企業要是敢這麼做,自己最好的選擇就是不答應、不接受。

只要員工不接受這種工作崗位性質的變動,企業就沒辦法繼續操作。如果強行操作,就觸犯了勞動法。勞動者是有權利申請相關勞動賠償的。

不答應只是第一步。後面還需要留心收集相關證據,因為你不知道企業還會耍什麼花招。

只要自己的證據足夠多,企業就拿自己沒辦法。想要解除,不賠償是不行的。

在這件事裡面,自己完完全全就是個受害者。作為受害者,就不能太軟弱,要懂得反擊。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誰也不想一個好好的工作,突然間就轉換成了另一種身份。企業要想這麼做,就正大光明的談,搞這些小動作,很不大氣。

03

不過話說話來,企業想要這麼做,是不是因為自己有某些方面的不足,也需要自己思考

如果自己表現很好,企業給到自己的,不說升職加薪,至少不會考慮把崗位外派。

也就是隻有自己並沒有創造出應有的效益,讓企業覺得養這樣一個崗位很虧,才會走這麼一招棋。

但從員工角度來說,企業這麼做了,肯定是觸犯了自己的利益,維護自身權益肯定是需要的。只是說,在維護的同時,還要想想自己的問題。

畢竟事情鬧到這一步,不管怎樣結果都不會很好。自己始終會面臨再找工作的問題。

如果是因為自己能力不行,又怎麼確保下一份工作不會出現同樣的問題呢?到時候,難道又和企業鬧僵,再換一家嗎。

所以,如果自己有問題,就要懂得自我反省。這樣才會在一步步彌補中,提升自我。

當然,如果是因為企業迫於成本壓迫,縮編人員而採取的對策,相對來說還好一點。

不過,縮編也不可能是縮編所有人,依舊有人會留下。而自己作為被縮編的人,本質上還是能力靠後造成的。

所以說,“打鐵還需自身硬”,這句話,一點毛病也沒有。

我是@次等大叔,著有《從零開始學招聘》,頭條等多平臺簽約作者。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10年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擅長生涯諮詢、職業規劃與心理輔導。歡迎關注,為您解惑!

次等大叔


在單位工作兩年後,突然被領導說是年後的工作崗位要進行人員調整,改為勞務派遣制度,但依然是自己來幹,工資待遇什麼的都不受影響,這是什麼原因呢?

套路,這就是套路。

在單位工作兩年還能被調整為勞務派遣工,說明如果是機關事業單位,肯定是合同工,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合同,按合同確定工資待遇和權利義務。企業當然不用說,國企央企私企都是合同用工,沒有什麼大的區別。不過,合同工和勞務派遣工,區別還是很大的。合同工是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出了什麼事,不管是工資、福利、獎金等待遇,或者是工傷等糾紛,都是用人單位直接負責。勞務派遣工就不一樣了,除了工作由用人單位提供之外,其他一切都和用人單位沒有直接關係,而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直接發生關係,用人單位只負責向勞務派遣公司提供費用。

如果工資福利待遇什麼的都不變,為什麼要由合同工轉為勞務派遣工呢,只能說是用人單位為了省錢,或者省事,減少麻煩。最主要的一點,如果是合同工,按照《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就必須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等社保費用,否則就是違法。這在社保將轉由稅務徵收的情形下,是非常重要的,不像以前可以拖,以後用人單位可能會被追繳、罰款甚至拉入黑名單,受到極大的影響。如果轉為勞務派遣工,這個風險就會轉移到勞務派遣公司那裡,用人單位增加的只有費用而已。除此而外就是規避風險和麻煩,當然這風險來自各方面,比如工傷工亡等意外事件,醫保、就業等政策性風險等。

總之,肯定不像領導說的那麼輕鬆,肯定是套路。


職言管語


雷哥認為,這個領導不地道,他的意圖其實很明顯,就是要把你從正式編制轉為派遣制。為什麼這樣說呢?雷哥一一給你分析。


首先,為什麼會出現工作崗位轉成勞務派遣制的情況。

無論是行政事業單位還是國企,都會有這樣的情況,由於經營管理要求,會將原先一部分的有編制的工作崗位轉換勞務派遣崗位。這種情況是有發生的,並不存在問題。


一般而言,一個單位內部的核心崗位都是正式編制崗位,而一些簡單操作和複雜度較低的工作崗位則是勞務派遣,例如駕駛員、庫管員等崗位。隨著企業的不斷壯大和發展和科技的不斷進步更迭,原先一些是正式編制的崗位,也會面臨著從核心崗位向非核心崗位的轉變,這就可能會出現正式編制的崗位會變成勞務派遣的崗位。


這就是你說關心的第一個問題,為什麼會出現這種轉變。


其次,工作崗位性質的轉變不代表你的用工性質就必須跟著轉變。

我們必須要知道,工作崗位指的是“崗”,用工屬性指的是“人”,崗位的屬性變了,並不一定就意味著人的屬性也要變。


就你的問題來說,雖然領導告訴你,你現在的工作崗位會轉變為勞務派遣崗,但你還可以選擇去競聘其他的崗位,或者調離這個崗位去從事其他的有編制的正式崗位。


領導之所以簡單告訴你,你的工作崗位要變成勞務派遣的了,而且你還在這個崗位上幹,那就意味著你會從正式編制轉換為勞務派遣制員工。這是領導沒有直接告訴你的,但這對你的影響卻是最大的,侵害你的權益也是最多的。


領導之所以隱藏起這個事實就是想誘騙你趕快轉崗,但這件事可千萬不要輕易答應。


再次,如何應對這樣的變化,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第一,你的這個領導不可信。他說的話都當不得真,無論他是給你說好話,還是威脅你,你都不要輕易相信。畢竟,他的起心動念對你就是不利的,輕易相信他的話,只會讓你陷入被動。


第二,你作為單位內的正式編制員工,有權要求單位給你安排其他的正式編制崗位。這是因為,工作崗位的勞務派遣化,並不是你的過錯,你的工作並沒有問題,只是崗位的屬性有變化,所以,你完全可以要求單位給你安排其他的正式編制崗位。


第三,看看單位內部是否還有和你類似的情況,大家結成聯盟共同保障利益。如果單位內部還有這樣的正式編制崗位轉為勞務派遣制的,最好跟這些同事一起,聯合起來,收集信息,尋求幫助,這樣才能最大化地形成合力,避免單兵作戰、腹背受敵。


第四,諮詢專業機構,尋求專業的建議。因為不清楚你所在單位的性質,所以,建議你根據自己單位屬性,找當地的勞動部門相關專業人員諮詢一下,避免利益受損。


第五,擺正自己的心態,做好兩手準備。雖然我們要盡力去爭取自己的權益,但是如果客觀情況之下,難有較大的轉機,那你也要做好兩手準備。一手是繼續留任該崗位,但是會變成勞務派遣制員工,利益會受到損害,另一手就是拒不接受這種身份轉換,讓單位辭退你拿到補償後走人。那種選擇對你有利,自己要權衡,然後做出抉擇。


結語

總體上,職場人在工作中,還是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識,更要有不斷迭代和進化的能力。


要知道,原先很多看似穩定的工作崗位,現在都面臨著挑戰。舉個簡單的例子,會計工作原先都是核心崗位,但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不斷成熟,純粹會計記賬的工作崗位,現在都可以用人工智能的方式得到替代,所以,故步自封或裹足不前,只會讓你的職場競爭力越來越弱,一旦遇到大勢傾軋,自己將會面對十分困難的境遇。


總之一句話:提升自己,才是職場打拼的王道。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雪天驚雷


你好,李老師很高興能和你分享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你現在工作的這個單位是不是事業單位、國企,如果是,那說明你們單位可能正在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實行事業單位改制,我們國家今年開始,事業單位要進行全面改革,很大一部分職能服務型、智能重複性部門事業單位進行全面改制,2020年伊始,山東省一些事業單位已經取消了部分崗位的事業編制,事業單位改革,今後會陸續開展。今後,我們國家的高校老師和醫院都將陸續取消事業編制。其次,如果單位是國企,也極有可能改成股份制企業或者合資企業,或者企業改制,進行縮編。所以你要搞清楚狀況,單位是不是在這些情況之列,如果是,可能不光是你一個人,應該還會有一些你們單位同事和你一樣,改成勞務派遣。還有,你提出的問題,說的不是很清楚,你在單位工作的兩年內,自己是否是體制內員工,如果是,李老師認為不應該從已有編制人員轉變為考務派遣員工,應該是之後進單位的新員工成為勞務派遣人員。如果是企業,很正常,很多企業都有勞務派遣崗位,企業可以減輕負擔,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就業招聘李老師


勞務派遣是擋在員工與《勞動法》之間的一道屏障。你說領導把你轉成勞務派遣,不知道是你一個人被轉,還是你們公司所有員工都被轉?

如果只是你一個人被轉,其實就是公司領導變著向而來整你了。

我們都知道,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制度對員工的踐踏與殘害是沒有下限的,員工拿著不高的工資,既要幹活又要背鍋,內心在煎熬,在流血,只能眼睜睜看著派遣公司老總的兒子年收入幾百萬,過著幸福的生活,有房有車有兒有女有妻有妾有產假,有年假,有公休,有福利有高額公積金,立了功有獎賞,倒在舞臺上有補償,出了事不用背鍋,有字就回來簽字,沒有字籤就在外面吃肉,大殺四方……

當你默默付出不計較回報的時候,人家對你笑臉相迎,可是當你稍微提到一點待遇報酬的時候,人家卻會說,有本事你去考啊,說得好像考一次試就是他這十多年不幹活不思進取的理由一樣,既荒唐又荒謬。

更何況,用人單位是企業,是公司的話,這個跟考試有什麼關係呢?你既然能被招聘進去,說明你已經合格了,說明你已經不差考試這個坎兒了,人家招你進去以後,員工之間比的就是幹活的能力了。

這個邏輯有什麼不對?邏輯固然是對的,激勵員工,給員工分層級,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的道理誰都懂。可是你就是拗不過命運的大手。

題主工作兩年被轉給勞務派遣,用人單位已經出現違法苗頭。你工作前兩年是在這個單位,以後也還是在這個單位,其實是連續的用工必須對應連續的合同,否則就違反《勞動合同法》第59條:【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之規定。

也許是題主不知不覺中得罪了什麼人也未可知,建議題主還是調查一下,把這個事情搞清楚,從事勞務派遣工不是鬧著玩的,他會毀了你一生。


夢裡瀾濤


前天看到有人說現在的勞務派遣工就跟舊社會的奴隸差不多。我想反駁兩句!首先,奴隸是沒有自由的,也沒有任何選擇權,而勞務派遣工你有很多選擇權,你可以辭職不幹另謀出路,你可以積極工作找關係走後門想辦法轉正。其次!奴隸是沒有工資收入的,也不可能有自己的想法,而勞務派遣工多少還有點收入,可以自由支配你的收入,而且遇到不公平的情況你多少有點爭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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