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無法辦理退休的人,再工作算什麼關係?

呼吸的空氣都是痛的


樓主您好,針對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無法辦理,退休的人,工作關係怎麼算?如果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那麼實際上這個勞動合同關係是自動解除的,因為勞動合同法中也有著明確的規定,就是自己的員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那麼勞動合同關係就自動解除了,所以這個時候,作為公司來講是不需要承擔任何的經濟補償待遇的。

那麼既然勞動合同關係自動解除了,所以說作為工作單位來講是有主動權,可以選擇繼續聘用或者不聘用這名員工,如果說不聘用這名員工的話,那麼就要以這種退休人員的身份將這個退休人員打發回家就可以了,如果說繼續拼音的話,那麼也不能夠簽訂全日制的勞動合同,只能夠以勞務合同的關係來簽訂相應的一個工作關係,那麼這樣的話也可以不為這名員工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

所以說遇到這種情況,主要是看公司的一個態度,那麼公司願意繼續錄用你,並且甚至願意給你交納社保也是無可厚非的,這種情況下對於員工來講,那麼就要減輕一定的經濟負擔了,但是如果自己的公司不願意繼續錄用你甚至是不願意,可你再繼續簽訂勞務合同關係的話,那麼這個時候你只能夠自己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來交納自己的個人社保了,直到滿足15年的累計繳費年限才能夠辦理退休。


社保小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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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針對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無法辦理退休的人,再工作算什麼關係?

答:算“返聘”人員,再工作算“勞務”關係。


一、勞動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無法辦理退休的人,再工作就是“勞務”關係了。並且,無法辦理退休的原因你沒有介紹清楚。

二、當然,也要分不同情況下看的:

1、如果本身就在這一家公司工作,他沒有買社保,而你到了60歲無法辦理社保待遇,公司也要你繼續上班,這樣即是“返聘”,但勞動關係依然存在。此時仍然稱為“勞動關係”。

2、如果本身這家公司工作,有社保,退休後每月領取退休金,這樣,不論是原公司,還是新公司再“返聘”你去工作,都屬於“反聘”的勞務關係了。

三、所以,我們一定要牢記,社保對於我們普通勞動者來說,就是老了以後,幹不動的一項基本保障,如果你平時不購買,或者到不給你繳社保的單位工作,到時候就會後悔莫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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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刀哥


樓主你好,針對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無法辦理,退休的人,繼續工作算什麼關係?如果自己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因為自己不具備退休的條件,實際上你個人的勞動合同關係是自動解除的,這是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解釋。如果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願意繼續聘用你,那麼實際上在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一個前提下繼續聘用你,當然他願意為你承擔社保,也是作為工作單位,自願的一個原則是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

所以說這種關係算是一種勞務關係吧,因為他沒有建立正式的全日制勞動合同關係,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種勞務關係,當然所在的工作單位為你承擔社保的義務,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這完全取決於你工作單位的意願,那麼你這樣一來的話,既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工資待遇,又可以享受到社保的待遇,對你來說是一舉兩得。

是有些單位,在自己的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雖然說勞動合同關係自動解除的,但是他繼續不願意聘用。如果說作為工作單位不願意繼續聘用你,那也是無可厚非的,你只能這個時候將自己的個人社保轉移出來,然後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來參保,自己的個人社保,那麼直到自己累計年限達到15週年以上,具備退休條件,自行去辦理退休。


懂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60歲男性退休


慶哥3804


如果已臨近退休年齡(大於55歲),公司要搬遷到其他地方,自己也不想去,可否要求公司給予雙倍賠償?


用戶8304493581397


γ我五十六歲`今年四月份拿農保二佰′元左|右在廠裡工作五年以前簽得是勞動合動丨今年和去年籤的勞`務合同到十二月底現在人事′科找我說不籤勞務`合|動要′轉為臨時工或辭退我這合法嗎


陽光7290476818782


應該還屬於勞動合同關係,因為從未辦過退休手續,但最高不能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五年,到了最後的槓槓,只能選擇要麼躉交,一次性補繳到最短年限,要麼放棄退休資格,把個人賬戶裡面的錢退給本人。


開元53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未辦理退休手續和享受養老保險,被單位返聘後又辭退,算什麼關係,有沒有補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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