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事業單位考試公基常識之地方官制的變遷

【導讀】

中公事業單位為大家帶來公告基礎知識《公基常識之地方官制的變遷》,希望可以幫助各位考生順利備考事業單位考試。

【例題分析】秦漢時期,“縣”以上的行政單位是:

州郡道行【答案】B。解析:秦漢時期,中國地方實行郡縣制,共二級,郡下轄縣。A選項中“州”為中國先秦時代的行政區劃單位,三皇五帝時代即有九州,即彼時將天下分為九個“州”,故A選項錯誤。C選項中“道”,這種行政區劃始創於中國,於漢朝開始出現,跟縣同級別,專門使用於少數民族聚居的偏遠地區,故C選項錯誤。D選項中“行”,並不是行政區劃,故D選項錯誤。故本題答案為B。

【拓展】中國作為一個佔地面積廣大、人口眾多的統一多民族國家,如何治理地方、加強中央集權,向來是統治者煩惱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中國地方官制的變遷。

先秦時期,尤其是西周時期,中國地方主要實行分封制,由周天子將土地和人民分封給王族、功臣和先代貴族,以拱衛周天子,維護其統治。

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衰微,地位下降,分封制遭到破壞,各國逐漸出現了一種新的地方官制,如秦孝公任用商鞅進行變法,合併全國的鄉村聚落,設置為縣。而後,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了中國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在全國地方推行郡縣制,由中央進行直接管理,由此,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

漢承秦制,在地方實行郡縣制,同時,為了更好的籠絡勢力,分封諸王,各個王國政權基本與中央相同,分封有“異姓王”,如韓信等人,但隨後被盡誅殆盡,分封有“同姓王”,但在漢景帝時期,由於七王之亂,而導致王國地位下降,等同於郡。漢武帝開始,設置“州”一級,但此時的“州”更多的是作為監察機構而出現,直到漢末漢靈帝5年,才正式作為地方行政區劃而出現,此時,地方官制為州、郡、縣三級。

魏晉南北朝時承襲此制,直到隋唐早期,改為州、縣兩級,唐中後期,演變為道、州、縣三級。宋朝基本沿襲了這種制度,設置有路、州、縣三級。

元朝則有不同,一改前制,在中國實行行省制度,中央設中書省,地方設行中書省,簡稱行省,這也是我國現行省制開端。因這一制度有利於轄制地方割據勢力的產生,故而為明、清朝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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