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分割制:中亞草原政權的穩定法寶

與東亞大陸的古典制中央帝國相迥異,由遊牧民族在一手建立的草原政權自誕生伊始,他們的穩定性就有著天然的不安因子。以弱肉強食的生存方式在惡劣環境中崛起,註定了他們即使出於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性建立起自己的國家,內部的政治形態也依然只能維持脆弱的平衡,一旦被外部的波動所震懾,這種平衡便會被以最快的速度打破,進而如多米諾骨牌般蔓延,壓垮整個國家上下各處的連接點,最終使得整個草原政權崩盤。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自公元前的匈奴開始,鮮卑、柔然、突厥,這些強盛一時的種群絞盡腦汁,或是赤裸裸的殺戮,或者無所不用其極的陰謀詭計。然而非常不幸的是,他們都沒有真正解決這個問題,而是成為了前進道路上的炮灰,直到公元9世紀,在中亞地區稱雄一時的喀喇汗王朝,他們所採用的區域分割制,才為從此以後草原政權的長治久安,真正指明瞭方向。

區域分割制:中亞草原政權的穩定法寶

區域分割制的濫觴:羈縻制度

區域分割制並非是喀喇汗王朝的原創制度,一定要追根溯源的話,實際上它的根源思想來自於東亞封建王朝的羈縻制度。東漢末年著名學者應劭曾著《漢宮儀》,其中有記載曰:"羈、牛雲縻,言制如牛馬之受羈縻也",通俗來講就是對於偏遠地區的異族,在無法直接採取中原郡縣制度加以管轄時,就在軍事和政治上多方壓制,而在經濟和地位上加以籠絡補償,胡蘿蔔加大棒使當地的異族能夠被吸納進統治範圍,最終轉化為中央王朝的一員。

當然有的人可能會問,"犯強漢者,雖遠必誅"就完事了,還花這麼大的時間和精力去搞什麼懷柔,不是多此一舉嗎?這種思考方式就是典型的單細胞生物,實際上羈縻制度的出現,跟東亞歷史發展的三個特點密不可分,而正是這三個特點才是支撐起羈縻政策的根本原因:

首先要解決的是成本問題,固然從整體國力來說,中央王朝的實力遠遠超過邊境的各個異族部落或者小範圍的地方性政權。然而也正是因此,消耗大量的國力去對偏遠地區發動戰爭反而成為了一種愚蠢的行為,畢竟對於中央王朝來說,他們真正能夠管轄和開發的核心區域在中原而非邊疆。即使通過大規模的戰爭擊敗了異族,佔據了更多的土地,實際上也不過是面子上好看一些罷了,並不能起到什麼決定性和實質的作用,那麼這方面的成本和能從其中獲得的收益就變得嚴重不對等,因而縱觀東亞歷史,大凡是熱衷於邊事作戰的皇帝,其歷史評價都是譭譽參半的,這也就促使了中央王朝考慮採用羈縻制度這種性價比更高的方法解決邊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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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跟我們大多數人的認知不同,東亞傳統意義上的古典帝國,最高權力本身的輻射範疇非常之狹隘,所謂"皇權不下縣"的說法也絕對不是空穴來風。核心統治地區尚且會出現將中央朝廷所下達的直接命令加以扭曲後,按照自己的意願施行這種陽奉陰違的舉動,更不必說偏遠的異族聚集地了。試想一下即使皇帝直接下達不顧現實情況討伐異族的命令,邊境上的官員會有幾個真正按照皇帝要求做的呢?尤其是當這種邊患處在並不能夠危及王朝生存的狀態下,這時對於官員來說,打贏了能夠獲得的榮譽和封賞有限,打輸了輕則被罷官,重則直接丟性命,所以他們要做的利益最大化舉動實際上是安撫和控制邊境的異族,讓他們能夠在王朝政治的體系下安穩度日,從這個角度來說,羈縻制度實際上也是非常符合東亞政治規律的合理化操作。

再者,羈縻制度的文化屬性也切合傳統儒家道德中"華夷之辯"的文化內核,中原帝國作為所謂"混一宇內"的東亞主宰,掌握了具有真正合法意義的統治基礎,即大義名分。而在大義名分之下,按照孔子在《論語·季氏》中的說法:"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帝國的最高統治者承受天命,自然要採取懷柔的政策來賓服四夷,最終令其感受到華夏文明的魅力而臣服,那麼羈縻制度這種不主張使用武力,而依靠吸納和同化的異族政策,也就成了能夠達到這種目標的最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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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羈縻制度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的效果也非常好,只要中原王朝的國力在平均線以上,不發生內部的政治動亂,它對於大部分的異族來說都是有相當成效的。不僅如此,當後來東亞文化在東西方交流的大潮中廣泛流入到中亞地區之時,羈縻制度也在不同的土地上開始了它的因地制宜和與時俱進。

喀喇汗王朝的"東西合璧"

關於喀喇汗王朝的建立者是哪個民族說法各不相同,有說是屬於突厥治下的鐵勒諸部之一的葛邏祿人的,也有說屬於突厥的分支樣磨人的,莫衷一是。但是有一點我們可以肯定,喀喇汗王朝實際上是一個多種民族,多樣文化的結合體。這點跟曾經的突厥汗國和柔然汗國相似,但是也有非常大的不同。

最重要的一點在於,曾經的柔然和突厥汗國,他們的主體民族即柔然人和突厥人佔據了絕對的統治主導權,無論是從人口數量還是發展水平,都可以說對治下的各個中小型部落有著碾壓版的優勢。因而它們的統治從根本上來說,穩定性來源於硬實力,中小型部落儘管也對其橫徵暴斂有所不滿,卻只能夠"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喀喇汗王朝則大相徑庭,他們的主體民族是回鶻人,在回鶻汗國被藩屬黠戛斯人擊敗後,他們的主要力量沒有根本性的損傷,反而一路遷移到蔥嶺以西,跟喀喇汗王朝合併為一個整體。那麼作為建立者的突厥人或者曾隸屬於突厥治下的鐵勒人,他們首先要考慮的不是發展和擴張,而是其統治的穩定性,畢竟回鶻人作為後突厥汗國滅亡的罪魁禍首,這種仇恨還是客觀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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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來自東亞帝國的羈縻制度就進入了喀喇汗王朝的視線,無論是回鶻人還是突厥人,在常年累月與唐帝國的作戰中,對中原文化的瞭解和研究均有相當深入的造詣,其中甚至也不乏一部分學貫東西的研究者。他們發現,中原王朝的政權構成狀態以及民族的複雜性,跟喀喇汗王朝有相當程度的類似,首先領土內部的人口組成都不是單一民族,中原有漢族和經過五胡時代的鮮卑,氐、羌各部共同生存融合,而喀喇汗王朝的核心也是突厥和回鶻共同參與政治;其次此時的唐帝國被藩鎮割據所困擾,中央集權的力量薄弱,又跟喀喇汗王朝治下諸部的貌合神離有所神似。

正是出於這種相似的處境,喀喇汗王朝開始改造羈縻制度,讓它從中原王朝的地方適用基礎上,轉而成為中亞遊牧政權的核心政策,而這也就成為了我們今天所知,區域分割制的源頭。

區域分割制的核心,一是雙王制,一是傳長制。所謂雙王制,指的是最高統治者有兩人,一個是大可汗,一個是副可汗,他們將整個喀喇汗王朝的統治疆域分為不同的兩部分,各自掌管其中一部分,而大可汗和副可汗之下還分別有著四位小可汗輔助統治,嚴格規範階層標準和權力範圍,達到相互平衡,不至於產生一家獨大的局面。而雙王制又與傳長制相互結合,或者說雙王制的法統就來源於傳長制,因為喀喇汗王朝並不在意嫡系的繼承血統,而是從整個統治宗族中選拔最年長的兩人作為大可汗和副可汗的繼承者,而兩者也會建立起自己的班底輔助其統治,這樣讓整個喀喇汗王朝的政治更迭維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

區域分割制:中亞草原政權的穩定法寶

那麼我們就不由感到好奇,區域分割製為何要採取這種雙頭政治的結構,它究竟出於怎樣的考量?其實際效果又如何呢?

深謀遠慮的政治模式

任何一種新的政治制度,其建立的根本必然是出於實際形式的考慮,否則只會水土不服最終釀成苦果,區域分割制也不能例外。在東亞地區看上去並不穩定的雙頭政治結構,到了中亞的遊牧民族手中卻成了長治久安的法寶,原因無外乎以下兩點:

第一,前文我們也說了,喀喇汗王朝不是一個單一民族國家,甚至於跟中原王朝不同,其統治階層為突厥人,實力遠遠小於主體民族回鶻人,且與之有著非常深的積怨,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依舊按照對突厥人或者突厥汗國的那套以實力威懾的高壓政策,可能連一個月都活不到就被推翻了。只能夠採取相對懷柔的手段加以籠絡,而雙王制的根本目的正是因為要將喀喇汗王朝分為突厥統治區和回鶻統治區,用兩個地位一直的可汗分別在不同的統治區域內採分別適用於兩者的政治策略,才能夠讓突厥和回鶻加以和平共處,除了軍事和政治上維持一個實體外,彼此不加以更多的干涉。

區域分割制:中亞草原政權的穩定法寶

第二,喀喇汗王朝的中央集權模式並不完善,儘管他們的統治者意識到了曾經的所謂草原帝國實質不過是鬆散的部落聯盟,在關鍵時刻根本無法起到力量整合和集中的作用。然而畢竟他們的主體還是遊牧民族,無法直接模仿東亞政權大跨步的邁進封建政體,那麼採用區域分割制這種過渡性的制度,一方面讓雙汗並立,從一定意義上維持了貴族們的利益,另一方面兩位可汗在各自的領土內採用了直轄的官僚分治管理模式,將中央集權的政治理念一步一步地貫徹落實到每個層級,開始從根源上替代原有的部落治理。從這個層面上來看,區域分割制度實際上是喀喇汗王朝一個循序漸進的政治更迭過程。

總結

區域分割制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它幾乎改變了此後遊牧帝國的基本政治形態。可以說喀喇汗王朝因此而取得了此前各大帝國所不能夠建立的長治久安,其穩定統治近四百年之久,即使到了中晚期,隨著東部和西部的分裂,雙王制崩塌,在它們各自的直轄領地中,區域分割制依然保留了最底層的架構。而在後來,包括其後崛起的花剌子模王朝以及塞爾柱突厥,都在很大程度上借鑑了區域分割製作為自己本王朝的統治核心理念。可以說,此後的千年時間內,中亞草原政權的結構因此而為之一變,其影響力,直到今天的史學研究上,依舊不能忽視。


《中亞通史》、《喀喇汗王朝史稿》、《世界境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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