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西津:社会组织重在“花钱”而不是“筹钱”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 贾西津

贾西津:社会组织重在“花钱”而不是“筹钱”

由(雁栖湖)健康发展论坛组委会发起主办的 “新冠疫情防控与推进健康中国行动”通讯研讨会今天在京举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30位知名专家参与了研讨。

(雁栖湖)健康发展论坛是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健康管理协会等共16家机构联合发起,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为己任。九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彭佩云,十届至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担任论坛名誉主席。

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在哪里?与行政体制的强制性、统一性、官僚性相比,社会组织的作用特点是多元、灵活、及时、直接、细化,从而构成了与行政体制不同的另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或者说,一种不同的“花钱”机制。

在重大灾情或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时,有一种习惯的做法是将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募集社会资源、补充财政专项的途径。它的假设是反正捐赠物资都专项用于了灾情或疫情应对,政府统一调配更有秩序和效率。在新冠疫情防控中,我们看到捐赠物资全部汇集到红会和慈善会,再统一调配的方式,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是大量物资堆积使得机构执行力严重不足,形成资源“堰塞湖”,紧急筹得的资源却不能快速解决一线的急缺;二是资源的最终配置方向单一、配置方式经由行政层级、终端受益者隐藏,比如社会筹资主体用于新建医院,物资拨划中断在下一级政府的财政账户,使用情况不再受慈善法调节而向社会公开。这样,社会组织分配资源的特性和慈善法对捐赠物资的保障,作用都没有发挥出来。

财政资源配置有集中性,比如在危机应对中的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集中力量办事”,还要顾及各方面的公平性;而社会资源,恰在于不用面面俱到、全面覆盖,所以可以迅速、灵活、多点并行、直接到达所需。财政配置资源和志愿机制配置资源,如同人的两条腿走路,这两个机制都有效作用,才能配合形成治理效果;假如把两条腿加强到一条腿上,其实是消除了一种机制,仅靠加强肌肉的力量是得不偿失的。

当然,社会组织分散“花钱”面对一个最大的挑战是如何彼此协调,以及保证质量?会不会混乱无章,或者“撑死”某个医院、其他都“饿死”?现实中确实存在“眼球效应”,但是一方面,这种关注力偏颇与行政分配时的“报批”-决策偏颇,并不必然更加无效;另一方面,有各种协调机制可以应对这个问题,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的条件下,分散行动更容易形成秩序。

那么社会组织分散“花钱”的机制如何达成有序参与呢?它首先需要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开放态度,使组织充分依法运作、依法规制;另一方面,政府可以不通过资金汇集,而是搭建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方向指导,协调社会组织的步调。

2月14日,民政部再次发文《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依法规范开展疫情防控慈善募捐等活动指引》,指引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其中规定,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在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人的意愿,合理分配使用捐赠款物。这种依法依规、法人独立运作、尊重捐赠人、以最终受益为目标的运作原则,就便于社会组织的秩序形成。在这样的原则之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的充分发掘,社会组织可以与政府形成良好的治理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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