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改房門鄰居鬧矛盾 法官勘現場巧解相鄰案

樊女士一家人購買了安寧市某小區某幢32樓06號的一套住房,並於2017年5月入住。

2019年9月,樊女士家隔壁07房的房主姜先生對自己的這套房開始進行裝修。在裝修過程中,姜先生自作主張將07號房的外部防盜門由原來建築設計的內開門自行改裝為外開門。由於樊女士居住的這幢樓系3梯8戶結構的點式樓,樓道空間較窄,樊女士認為姜先生的外開門影響到了自己和家人的出入,也潛在著安全隱患,對姜先生意見很大。

2019年11月23日下午3點左右,樊女士在出入自家時與姜先生就房門開向問題發生了爭吵,繼而樊女士與姜先生的妻子扯打了起來。小區物管及社區民警趕到後,對雙方此事進行了調解。小區物管向姜先生下達了恢復原樣整改通知書,而姜先生並未進行有效整改。無奈之下,2020年1月,樊女士由向安寧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姜先生排除妨害,將外開門改為內開門。

裝修改房門鄰居鬧矛盾 法官勘現場巧解相鄰案

安寧法院民二庭受理後該案後,考慮到相鄰權案件的特殊性,決定到糾紛實地去勘察情況,進行現場調解。3月11日,承辦法官劉躍武、法官助理張小瓊來到樊女士和姜先生所住小區單元樓內,就雙方房門開向問題進行了實地勘察,並就雙方的入戶門在同時開關時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問題進行了現場演示。經勘察、演示,承辦法官劉躍武發現姜先生將房門改為外開門的確影響到了樊女士一家人的進出,且存在安全隱患。於是,劉躍武法官結合勘察、演示情況,對姜先生進行了耐心地釋法析理,姜先生也逐漸認識到了自身的問題,最終表示願意將房門改回原來的內開門,雙方達成和解。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在千萬人剛好做了鄰居,也是一種難得的緣分。作為鄰居,應相互尊重,友好相處。特別是要處理好相互之間的界限關係,才能共建和諧溫馨的居住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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