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市出臺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和促進就業十六條措施

陽泉市出臺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和促進就業十六條措施

  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兩手硬”的決策部署。3月19日,陽泉市委市政府出臺《陽泉市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和促進就業十六條措施》,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平穩發展。

陽泉市出臺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和促進就業十六條措施

一、建立健全扶持機制,多措並舉共克時艱

  疫情防控期間,全市經濟發展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其中影響最大的是服務業、中小微企業等,給全市就業形勢增加了更多不確定因素。對此,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把穩就業擺在疫情防控的重要突出位置,明確縣區政府主體責任,建立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脫貧辦、人行陽泉中心支行等多部門協作的政銀企工作機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和促進就業4方面16條具體措施。

  《措施》明確要保障企業用工,助推復工復產;要加大扶持力度,促進重點群體就業;要落實各項政策,穩定就業崗位;要加強用工指導,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以多形式、多渠道為企業抗擊疫情保駕護航,共克時艱。

二、用足用活政策規定,精準發力惠企穩崗

  在《措施》起草過程中,陽泉市人社局先後3次向各級各部門徵求意見建議,力求最大限度幫助企業渡過經營難關、解決資金困難和復工用工需求。

  在保障企業用工方面,通過開展返崗復工“點對點”服務、建立24小時重點企業用工調度、拓展公共就業線上服務等措施,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在落實惠企政策方面,提高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標準,由每人1000元的標準提高到1500元。對裁員率不高於5.5%,以及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超過職工總數20%的,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並按時足額繳費的中小微企業,按照2019年度實際繳費的50%實施返還。涉及全市300戶企業11.8萬人,預計支出失業保險基金3600萬元。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以及省政府確定的首批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參保企業,足額繳費12個月以上的,按標準實施應急穩崗返還,涉及全市5戶企業300人,預計支出失業保險基金248萬元。

  2月到4月,對大型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2月到6月,對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

共減免企業社保費3.79億元

三、突出重點困難群體,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進一步拓寬就業渠道,把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舉措、促進困難群體就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職業介紹標準和發揮創業擔保貸款作用等有機結合起來,改變單一輸送就業模式,推動重點困難群體就業向多元化、長遠化發展。

  • 制定“兩個100元”的財政補貼政策,鼓勵企業招聘使用更多高校畢業生。
  • 採取就地就近開發工作崗位、勞務品牌帶動實現異地就業、開展就業援助等多種方式促進去產能職工、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貧困勞動力、退役軍人等困難群體就業。
  • 將原先300元、500元、800元的職業介紹補貼標準,分別提高到500元、800元、1000元,進一步提高各類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職業介紹的積極性。
  • 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予以優先支持。

四、堅持疏導結合並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針對當前企業陸續復工復產後勞企雙方矛盾爭議有劇增的風險,堅持“早介入、早分析、早調解”原則,把風險隱患化解在萌芽階段。

  《措施》提出,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拒絕招錄來自疫情縣區勞動者,不得因疫情耽誤返程而解除勞動合同和退回勞務派遣用工。同時,要大力開展勞動關係矛盾排查化解,支持困難企業集體協商工資待遇,開展“人社政策進企業”服務,推行“互聯網+仲裁”,拓寬調解渠道,依法處理勞動糾紛,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全力穩定企業勞動用工,促進企業發展生產。

下一步——

  陽泉市各級人社部門將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積極協調各級各部門,紮實開展工作,形成部門合力工作格局,全力保障企業用工、促進重點群體就業、落實援企穩崗和社保費減免緩等政策,惠及更多企業和人群,促進就業局勢穩定,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

陽泉市出臺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和促進就業十六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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