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N號房性剝削事件 觀看者該被公開嗎

文 | 杜虎

根據梨視頻3月22日報道,韓國爆出“N號房”性剝削事件。犯罪集團以詐騙手法獲得女性個人資料後,逼迫其成為性奴並加以虐待,拍成影片。已確認受害者至少74人,其中16人是未成年少女。在發生此事的Telegram平臺上,可能有超過26萬名男性通過聊天室共享上述非法色情視頻及照片。

本次性剝削犯罪的主嫌、25歲的趙姓韓國人在網絡世界自稱“博士”,已經被逮捕收押。他被指控自2018年12月至今年3月製作性交易影片,以及經營被稱為“N號房”的8個聊天室,並在“N號房”刪除消失後重建類似的“博士房”。此前他否認自己就是“博士”,直到近日才承認。有媒體披露,他曾是大學校園媒體記者,撰寫不少政治新聞,為避免暴露身份,長期僅通過Telegram與犯罪同夥聯繫,因此13名共犯從未直接與他見面,也無人知道他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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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號房”事件主犯無碼照

因為犯罪事件所依託的社交媒體公司總部在海外,儘管韓國警方發函請求協助,但經常得不到迴音,調查因此受阻。韓國警方2月成立“網絡性犯罪搜查特遣隊”偵辦此案,22日承諾,雖然請Telegram協助調查一事需要時間,但一定會抓獲其他嫌犯。

23日,韓國總統文在寅表示,對於N號房事件,警方不應只調查“博士”等運營者,有必要對“N號房”全部會員進行調查,除警察廳網絡安全組之外,還希望建立特別調查組,把這一事件視為重大犯罪徹查,嚴懲加害者,特別是對兒童、青少年實施的數碼犯罪應予以更加嚴厲的處罰。

“N號房”事件在韓國掀起軒然大波,其背後顯然牽涉一連串最極端的惡性集體性犯罪。嫌疑人被抓後,不少民眾請願,要求公開嫌疑犯身份,同時要求公開該平臺會員的資訊,並稱“進入房間的你們每個人都是殺人犯”。

多名韓國知名藝人於23日利用社交媒體發聲,表達自己的憤怒。Girl’s Day成員惠利在自己的社交媒體上公開了兩張請願者照片截圖,並配文:“超越憤怒,感到害怕。希望給予高強度的處罰。”CNBLUE鄭容和則在網上發文,“請公開Telegram N號房涉案人員的真實身份”。

韓國青瓦臺的請願網站上,18日建立了專項“要求公開Telegram N號房嫌犯資料並出面發表立場”。截至23日12時34分,參與請願署名的民眾已經多達22634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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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時事節目《我想知道真相》採取了更進一步的激進行動,突破了新聞中保護嫌犯人權的慣常做法,在預告片裡公開了N號房頭號嫌犯“博士”趙某未打馬賽克的照片,節目組還特意表示:“請認識趙某的觀眾提供線索”。

概括來看,迄今為止,N號房事件在韓國本土激起的怒火,集中體現在追問嫌犯的身份信息上,而這方面的信息透明公開要求更指向26萬名“幫兇”。這一要求並不新鮮,它延續了韓國一直以來圍繞性犯罪分子的信息披露的爭議。對這些人的身份資料,到底在什麼時候披露,以及披露到何種程度,始終是韓國朝野之間相持不下的爭論點。

極其惡劣的N號房事件

如果要理解韓國民眾在N號房事件上的憤怒,以及新聞媒體打破行業禁忌,公開呼籲對嫌犯展開“人肉搜索”行動,就得了解本宗性犯罪事件極其惡劣、變態的性質。

“博士”趙某他們的慣用手法,是利用社交網站或交友軟件搭訕女學生,偽裝成同年紀的學生與對方聊天,接著傳給對方一串網址假裝警告,“這個網站好像有人公開你的照片和個人資料”,誘導對方點擊網址。點進網址後,會彈出必須填寫資料的頁面,而女學生只要照做,嫌犯就會取得賬號密碼和女學生的手機等隱私資料,進一步套取該女生髮在社交媒體上的照片、就讀學校和居住地址等。

接著他們扮成警察聯絡女生,稱她被人指控在網絡上散播猥褻物品,宣稱已經掌握她的身份,威脅要移交法辦,恐嚇受害者。一旦受害者求情,嫌犯便亮明條件,“當一星期的奴隸就放過你”。

幾十名女生因此受盡虐待,被迫拍攝拿刀在腿上刻字、針穿身體等影片,或被帶到大街上,給陌生過路人摸胸等變態動作。“博士”趙某控制的聊天室裡除了充斥這些視頻,少女的姓名、就讀學校和班級等資料都在其中流通。少女若試圖逃跑,嫌犯便揚言公開她此前拍攝的視頻和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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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號房案件國民請願截圖

趙某首先在Telegram上建立一個“試吃”聊天室,任何人都可加入並觀看影片,有意加入會員的網友則按照支付的會費高低決定其可觀看多少影片。

警方已經在趙某家中搜出疑似以虛擬貨幣換成的1.3億韓元現金,由於趙某不時刪掉聊天室重新創立,警方尚未掌握全體會員人數。另有消息指出,“博士房”會員一度達到26萬人之多,不僅觀賞性虐待視頻,更經常以“性侵她”的文字信息起鬨。

隨著事件發酵,社會要求嚴懲的呼聲四起。曾經購買N號房或博士房的網友做賊心虛,感受到強烈的焦慮。韓國最大入口網站Naver的發問平臺“知識iN”湧入大批網友提問,“不小心進過N號房,下載過幾段影片,事情曝光後註銷會員也刪除Telegram,這樣會被罰嗎”“曾經下載過大概兩段影片,但手機已丟失,賬號也註銷了,這樣就不會被罰嗎”?

值得一提的是,N號房事件傳到我國輿論場之後,同樣引發廣泛的關注。不同於韓國民眾強烈要求公開嫌犯信息,微博上的爭論點是性剝削的觀看者(會員)要付什麼責任?從這一爭議點衍生出來的是,多數關注女性權利的博主抨擊中國男網民對N號房事件缺乏共情和憤怒。

公開性罪犯信息的韓國經驗

在韓國,是否公開猥褻兒童罪犯長相、性犯罪者的身份信息,以及披露到何種程度,是由法官決定的。按照韓國過去的法律,對13歲以下兒童實施性犯罪者的資料,只能在地方警察局查到。

2010年6月29日,韓國國會通過了“化學閹割法案”後,7月26日上午,韓國女性與家庭部在其運營的網站——性犯罪者公佈欄——公開了首批10名20至50多歲性犯罪者的信息和頭像照片。韓國所有年滿20歲的成年人都可以登錄這個網站查看對兒童事實性犯罪的個人資料。

由於當時網站的最高設計瀏覽量是允許6000人同時訪問,在該網站開通不久,就因為湧入12萬名訪問者,導致網站近乎癱瘓。

為了回應“為什麼把成人對象性犯罪者除外”的輿論,2011年4月添加了針對成年人的性犯罪者。效法美國,足以與其媲美的強力制度就此誕生。

韓國公民進入該網站後,只要輸入身份證通過成人驗證後,就可以在地圖上看到性犯罪者的住址,點擊人物詳細信息頁面,可以看到性犯罪者的臉部照片、姓名、年齡、身高、體重等基本信息,以及3至4行的犯罪前科簡介,身份證住址和現住址也登記在冊。

除了網站,為了預防及調查性犯罪,韓國所有被判罪名成立的性犯罪信息都將在手機APP“性犯罪提示e”上公開。公開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身份證號、住所及實際居住地址、職業、職場所在地、聯絡電話、身高體重、私家車註冊號、出入境情況、性犯罪經歷、是否佩戴電子腳鐐等。

性罪犯信息公開時間根據法院判決有所不同。

被判處超過10年監禁的罪犯,信息將被公開30年。3-10年監禁將被公開20年,3年以下監禁將被公開15年,僅被處以罰款將被公開10年。

韓國所有國民都可以使用該APP確認性罪犯的情況,但如果將信息內容截圖共享給他人,將構成名譽侵權,最重可被判處5年以下監禁或遭罰款。

任何人發現性犯罪的身份信息登記有誤,任何人都可以舉報,要求當局更正。有出現過性罪犯暗中更換住所,導致無辜人受連累的案例。

公開與否始終有爭論

在韓國,即使10年前就實施了性罪犯的信息披露機制,但伴隨著大案要案的出現,公開與否的爭論並未消除。

2019年4月24日,韓國媒體首次公開“素媛案”兇犯趙鬥淳的長相,此時距離他今年12月13日出獄只有幾百天。“為了讓全社會提高警惕”,媒體作出了決定。而在趙鬥淳案件發生的2008年,韓國公開特定暴力犯罪嫌疑人面部的法規尚未出臺。

趙鬥淳是韓國電影《素媛》的幼女強姦犯原型。2008年12月,趙鬥淳在京畿道綁架並性侵了當時只有8歲的受害人,2009年法院以趙鬥淳犯案時出於自控能力較弱的狀態為由,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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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鬥淳

2009年,韓國以連環殺人犯姜浩淳案為契機,決定修改《特定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規定將公開犯下殺人、搶劫、強姦、綁架、誘拐等罪行罪犯的容貌和姓名等個人資料。該法案得以在次年通過實施。

由於趙鬥淳犯案時該法案尚未通過,因此在理論上不適用素媛案。2018年,韓國法務部對趙鬥淳進行了性犯罪治療鑑定,結果是“性偏理性很高”,認為他在服刑10年後仍有再次犯罪的可能,屬於“再犯危險群體”。最終的結果,是於當年4月16日實施“趙鬥淳法”,對性侵未成年的罪犯實施一對一看管。

但即使有趙鬥淳法案,仍無法消除韓國民眾的擔憂,在此次N號房事件上,這種擔憂再一次強烈浮出水面。人們擔心的是,即使按照超趙鬥淳法案,對他這樣的性罪犯總監視時間不能超過7年,而社會希望以徹底的信息公開跟蹤這樣的人。

這也就不難理解,何以數以百萬的人參與青瓦臺聯署,他們對官方的信息披露機制並不完全放心。

贊成公開照片的人認為,社會安全優於反人類罪犯的人權,這是再明顯不過的理由。

但反對身份公開的最強論據是,身份公開為雙重處罰。對於這個論據,一度讓韓國憲法法庭於2003年啟動裁決,而結論是:對性罪犯人格權和私生活限制的干預,並不能優先於青少年保護的公益目的。

本次N號房事件中,要求信息公開是主流,同樣激起一些陳舊的擔憂,有網友質疑,認為公開照片“等於殺死犯人的社會性”,可能使其無法正常融入社會,“除非有足夠的把握防止他再次為惡”等等。

據媒體消息,因為父親非禮了女中學生而被公開身份,韓國曾有一名高二男生感到羞恥選擇了自殺,遺屬表達了家人所遭受的痛苦和悲哀。韓國的現實是,隨著性犯罪的增加,無論是法規還是輿論,都一直在強化身份公開的必要性,而更復雜的社會討論,比如身份公開到底要公開到何種程度的罪犯為止,在一定程度上很難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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