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牌:駐村幫扶“嚴”字當頭

本網訊(通訊員 全夏雨)為進一步壓實責任,充分發揮駐村幫扶工作隊的抓手作用,雙牌縣堅持在“隊伍選派、工作保障、督查考核”上下功夫、出實招,確保鞏固提升脫貧成效,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

從嚴要求,選優派強駐村幫扶隊伍。年初縣委常委會研究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駐村幫扶工作規範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全縣各後盾幫扶單位要切實落實盡銳出戰要求,精準選派駐村幫扶工作隊員,不得將在單位不幹事、不作為,無能力的人列為選派人選。同時,結合駐村第一書記述職評議,縣派駐村辦、縣扶貧辦聯合各鄉鎮(管理局)黨委對原派駐的工作隊員(隊長)的履職情況開展綜合分析研判,對工作履職不力和所駐村鄉鎮(管理局)、群眾反映問題突出的工作隊員(隊長)予以召回撤換。對各後盾單位新選派的駐村幫扶工作隊員特別是駐村第一書記實行嚴格把關制度,由縣派駐村辦、縣扶貧辦聯合開展考察,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選派名單,並由縣派駐村辦統一下文明確。為保持駐村幫扶工作隊伍穩定和工作開展的連續性,未經批准擅自調整更換的視為缺崗,並追究相關後盾幫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取消後盾單位年終評先評優資格。截至目前,全縣共選派駐村幫扶工作隊員(隊長)343員,共調整撤換隊員(隊長)41員,114個行政村實現了駐村幫扶工作隊全覆蓋。

從嚴規範,全力提升駐村工作保障。

健全完善《雙牌縣縣派駐村幫扶工作隊管理辦法》,堅持資源向脫貧攻堅一線傾斜,全力保障駐村幫扶工作,激活駐村幫扶隊伍。在經濟待遇上,縣財政安排1萬元/人/年的第一書記工作經費,各後盾單位給予工作隊員不低於0.3萬元/人/年的辦公經費和駐村工作隊員每人每天80元的伙食補助以及落實駐村工作隊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體檢等基本保障,著力解決駐村幫扶工作隊伍的後顧之憂;在責任落實上,縣委明確凡派駐工作隊員其工作一律與原單位完全脫鉤,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對不及時落實經費保障、脫鉤要求和經費使用規範的,一經查實,派出單位負責人不得評選評優,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確保每個駐村工作隊員能安心駐村、專心幫扶;在工作落實上,每月開展駐村幫扶工作隊長例行會議,分析小結上月完成情況,分享交流心得體會,同時由各行業單位根據工作業務和考核指標內容,細化制定下發工作任務,實行清單推動,逐月跟進落實,逐個對賬銷號。

從嚴考核,切實壓實駐村幫扶責任。統籌和加強駐村幫扶工作力量,強化部門聯動協調,形成脫貧攻堅強大合力。從縣扶貧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住建局、縣教育局等主要行業部門抽調一名業務骨幹,組建專門的工作督查組,以“四不兩直”方式,每月定期對駐村幫扶工作進行督查和業務指導。各鄉鎮(管理局)每月5日前以紅頭文件的形式將上月各工作隊考勤情況和駐村工作開展情況報送縣派駐村辦。對到崗不履職或履職不力需要調整的,向縣扶貧辦、縣派駐村辦提交調整報告,經調查屬實的進行召回並責令相關後盾單位及時調整到位,有責令召回情形的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根據各鄉鎮(管理局)每月報送的情況和督查組日常督察調研掌握的情況,作為各駐村幫扶工作隊和後盾幫扶單位的年度考核和月補助發放的依據。被查發現缺崗或者考核得分低於90分的,除按規定降低補助標準外,同時在年度執行力、基層黨建、扶貧考核中對後盾單位予以相應的扣分;被查實人員缺崗2次或年度考核低於90分的,其後盾單位在上述考核中實行一律不評先評優;如縣查實人員缺崗2次以上,鄉鎮(管理局)未如實上報的,在上述考核中扣減相關鄉鎮(管理局)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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