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民檢察院與三河市人民法院會籤《關於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意見》

近日,三河市人民檢察院以《全國檢察機關“加強行政檢察監督 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實施方案》為指引,積極探索,溝通協調,與三河市人民法院會簽了《關於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整合司法資源,弘揚新時代“楓橋經驗”,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積極推動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建設。

《意見》明確了目標任務。充分發揮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職能作用,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爭議問題,助推該市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建設。堅持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並重,緊抓行政爭議的源頭和要害,協同聯動、壓實責任,不斷完善化解行政爭議長效機制,依法推進行政訴訟實質性解決行政爭議,全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意見》明確檢法職責分工。人民法院將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貫穿於行政訴訟全過程,立足協調化解與依法裁判有機結合,促進行政爭議穩妥解決;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堅持精準化導向,加強精細化審查,強化調查核實和智慧藉助,推動對行政案件“訴訟程序空轉”問題的系統治理,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意見》明確了三項工作機制。三河市人民檢察院和三河市人民法院建立工作聯動機制,以聯席會議的方式交流、通報社會矛盾突出的行政爭議案件,共同研究解決措施;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共同化解行政糾紛,釋法說理;建立反饋通報機制,對於行政爭議案件辦理工作進展情況及時進行溝通通報。

該《意見》的會籤,對於充分發揮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職能作用,促進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意見》的施行將有效解決實踐中存在的行政訴訟“程序空轉”突出問題,有效緩解人民群眾訴累,也是法檢兩院加強協作、為民司法的有力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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