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德明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德明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原威远县黄荆沟镇红丰村村主任李德明涉嫌贪污罪一案,由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德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威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德明在担任威远县黄荆沟镇红丰村村主任期间,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扶贫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国家救灾资金、低保资金共计29000余元,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德明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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