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某舊工程改建出現了坍塌事故,追究責任人的一些看法

前些天因某酒店發生整體坍塌事故,而造成了的嚴重後果的事件,那段時間網上都鬧得沸沸揚揚。朋友們可以自己上網查詢相關的文章或新聞信息,或者建築法律法規標準,我作為一個平民百姓井底之蛙,在這裡發表的這些觀點或是想法,只是純粹我個人的,並不能代表什麼,也根本不會去代表什麼。

作為一個有著多年的工程人,在這一行也看過太多太多的無可奈何,或者說一些憤憤不平的事,總是阻在方方面面原因,大部分都是一了百了。更何況每行每業都會出現這種類型的人,一時或一慣的追求利益,違背良心,不顧大局,自私自利,虛假偽裝,欺弱怕硬,勾心鬥角,推脫責任,耍小聰明,目中無人,狂傲自大,霸道殺氣,不懂裝懂還指手畫腳,出事就推脫,有功就爭邀…………這就是俗話說的人心無厭足,貪婪的人性,這個社會某些人會為了自己的利益或是面子不擇手段,做出這樣的事情比比皆是。

關於某舊工程改建出現了坍塌事故,追究責任人的一些看法

現在言歸正傳,這裡先摘自網絡上幾個報道的幾句重要的信息…………另有未經證實的消息稱,樓內一家店在裝修中拆毀承重牆,導致坍塌事故發生。…………發生事故的是一棟鋼結構建築…………原本這棟建築總共七層,只有一樓、六樓、七樓有天花板,二樓直接到六樓,中間沒有樓層,“都是空曠的”,…………大樓開始建造酒店,二樓至六樓之間,“一層一層開始造”…………4-6層是XX酒店,3層是XX足浴和XXX飲店,2層有XXXX公司,1層有XX酒店入口、XXX汽車美容店、XXX便利店、XXXX餐飲店、XXX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XXXX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單從信息的前面幾個字,外行的人還以為是裝修導致了坍塌,但是內行的人卻從後面的信息不難看出,該建築已經發生重大的改造改建,該建築已經嚴重的偏離了原本的設計使用功能。

關於某舊工程改建出現了坍塌事故,追究責任人的一些看法

坍塌與傷亡已成事實,出事了就要追究責任,那誰來負這個責任,這個時候,所有單位或個人當然就會出現我上面所說的“出事就推脫”得了。外行的人可能首先想到的是監理方或是施工方,內行的人想到的是投資方,或設計方,甚至有人會想到報建審批部門。我個人覺得,如果在沒有工程聯繫函的文字證明情況下(沒有準確的證據證明是誰的責任),這裡面任何一方都在負連帶的責任,也就是說所有參建單位都需要負這個責任。無論這裡面有多少個經營投資單位在參與改建改造,無一倖免,我的理由分析如下(以圖紙的平面佈置方案圖為出發點開始逐一跟進,有了平面佈置方案圖才能有其它的圖紙):

第一個責任人:設計方,也就是出圖方,按照正常的,一個工程首當就是圖紙,而設計方當然需要有資質,出的圖紙需要符合國家建築標準。那麼大的改造改建工程,有資質的設計方,首先想到的是結構力學承重跟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出的圖紙而且還需要經過原設計公司的審核同意。那麼問題來了,有圖嗎?如有圖,是誰負責出的呢?出圖的人有資質嗎?如有資質考慮過承重力學嗎?原設計公司審核同意了嗎?等等,問題可以列出來一大堆,一籮筐。

關於某舊工程改建出現了坍塌事故,追究責任人的一些看法

第二責任人:投資方,也是建設方(也叫業主),通常為了省去設計費,業主會想方設法的去做一些可以省錢的方法(朋友們也可以參看我的上一篇文章,關於洽談工程的內容),比如業主可以叫人炒更出一套圖,也可以套別人家的圖紙,也可以讓施工單位自己去承擔設計圖的,也可以更改設計院或施工方交過來的圖紙,或業主的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現場繪製圖紙交給施工單位現做,就算設計方施工方有意見也可以不予理睬…………

總之,業主的權力是最大的,因為是出資方,一切都是業主說了算,某些業主想要你怎麼做,你就給他怎麼做,否則有你好看的。大部分業主對工程追求的是工程的進度,一個字,那就是,快,而工程的質量卻是少有過問,甚至不過問。所有的參建單位都需要聽從業主的決定來安排行事,如果有任何的意見可以提出來供業主參考,但是最終的決定權是在業主的手上的。所有交付給業主的事物都需要業主自己審核審查簽名確認並給出意見,如設計圖紙,設備,資料,物體,竣工驗收現場……

第三方責任人:報建審核審批部門,首先這個建築物是否有報建,是否是違章建築物,各項手續是否齊全,這個需要從這塊土地開始查,第一次的施工建設是否合法,地是誰的?賣給了誰?這個誰辦了那些合法的手續,如果第一次都是缺這缺那的手續違規不合法的,那第二次的重大改建改造肯定就不用去看了。這麼大的一個建築物,擺在那裡經營了那麼多年了,竟然都還不知道啊。

關於某舊工程改建出現了坍塌事故,追究責任人的一些看法

第四方責任人:施工單位,我作為一個從事多年的施工方,我在這裡並不是給施工方抹黑,也不是給施工方推脫,而是實話實說。作為一個合格的施工方,必備的條件就是非常豐富的施工經驗,過人的專業知識,包括不限於端正的心態,公平公正,對業主負責,對工程質量負責,良好的技術與溝通等等。

每個工程都需要按質按量的竣工驗收合格,首先就需要按照合同的內容工程量清單與施工圖開展施工,但是也不能夠完全按照施工圖,還需要考慮建築行業的某些最基本原則,如力學,人體工程學,基本使用功能,國家建築標準……當發現圖紙或現場與這些原則有衝突的時候,需要立即發工程聯繫函反饋上報給甲方,讓甲方與設計溝通解決給出方案。作為一個負責的工程人來說,特別是遇到有關結構的問題一定要用工程聯繫函的方式反饋上報給甲方來處理解決。

如果一個施工方完全按照施工圖來施工,基本不考慮建築行業的基本原則,把責任完全推脫給設計單位或甲方,甚至認為,完全依圖施工,就算是錯也是圖紙的錯,不是我的錯。則這個施工單位就是不合格的,不顧大局的,自私自利,不負責任,推脫責任…………

關於某舊工程改建出現了坍塌事故,追究責任人的一些看法

如,此工程的改建改造平面佈置圖方案中,對原有的建築物改建改造那麼大,而沒有對原有鋼結構或基礎結構承重部分進行加固,改建改造圖紙有沒有給原來的設計院審核審批,所有後增加的樓板也沒有承重支撐,所有後增加的材料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該儘量採用輕質材料,以減輕對鋼結構的承壓…………所有這些問題,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施工方來說,應該是懂得的,應該發工程聯繫函給甲方,讓甲方給到明確的回覆。

說了這麼說,怎麼來定這個事件是否是施工方的責任呢?我只能這樣說,第一有沒有依據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圖紙需要甲方簽名或蓋章,特別是與結構承重有關的)?第二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有沒有進行隱蔽報驗(特別是與結構承重有關的)?所有與結構承重相關的問題有沒有請示甲方,讓甲方作出判斷解決,還是施工方自己擅自來解決的…………

關於某舊工程改建出現了坍塌事故,追究責任人的一些看法

第五方責任人:監理單位,本人認為如果這個單位有責任的話,也是責任最小的。

所以我說,如果在沒有工程聯繫函的文字證明情況下(沒有準確的證據證明是誰的責任下),這裡面任何一方都在負連帶的責任,也就是說所有參建單位都需要負這個責任,無一倖免,只是責任比例大小的問題。

關於某舊工程改建出現了坍塌事故,追究責任人的一些看法

好了,又在囉裡囉嗦長篇大論的說得太多太多了,如果朋友們對這一行感興趣的,就麻煩關注一下我給我留言吧,我們一起討論共同學習,做一個務實的工程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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