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來被列為被執行人:公司迴應稱系正常商務糾紛

啟信寶數據顯示,3月18日,蔚來汽車運營主體上海蔚來汽車有限公司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110萬元,執行法院為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案號(2020)滬0114執2254號。

對此,蔚來汽車方面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回應稱:這是蔚來和物業中介之間正常的商務糾紛。雙方就工作成果與收費標準未能達成一致,走了司法途徑。法院對此做出了判決,蔚來完全尊重法院的判決並依法配合執行。

從公開裁判信息看,與蔚來汽車發生糾紛的物業中介為第一太平戴維斯物業顧問(上海)有限公司(下稱“第一太平戴維斯”),其於2016年為蔚來推薦了位於上海市的興業太古匯商鋪。

但蔚來認為,第一太平戴維斯只是介紹了項目並推薦了出租方,並未參與具體租賃條件的磋商,也未協助雙方簽署租賃合同等,因此未支付佣金。雙方就物業中介是否履行了居間服務出現分歧。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綜合考量,判定第一太平戴維斯履行了中介職責,蔚來應向其支付佣金110萬元(由於未履行全部程序,調整原先約定的138.9萬元),並賠付逾期付款利息。

後蔚來不服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的裁決,將此案上訴至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不過,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也判定,蔚來應當支付佣金及相應利息,駁回了蔚來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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