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商君列傳 “平鬥桶權衡丈尺”,實物含義在哪裡

《史記》 商君列傳 原文

  於是以鞅為大良造。〔一〕將兵圍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為築冀闕〔二〕宮庭於鹹陽,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而集小(都)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為田開阡陌封疆,〔三〕而賦稅平。平鬥桶〔四〕權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復犯約,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五〕於孝公,諸侯畢賀。

註釋:為大上造之良者。是秦孝公時期秦國國內最高官職,掌握軍政大權。

商鞅作為大良造,功績之一:“平鬥桶〔四〕權衡丈尺” ,統一了鬥、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

但具體內容,目前有實物可查的僅有一件。

商鞅方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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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方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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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方升 銘文拓片


《史記》 商君列傳 “平鬥桶權衡丈尺”,實物含義在哪裡

商鞅方升 銘文文字

是秦孝公十八年(前344年)商鞅變法時頒發的標準量器。作長方形,有柄,高2.32釐米,通長18.7釐米,容積202.15毫升。現收藏於上海博物館。

背景知識:

秦孝公(公元前381年12月6日-公元前338年),嬴姓,趙氏,《越絕書》作秦平王,《史記索隱》記載名渠梁。秦獻公之子,戰國時期秦國國君,公元前361年-公元前338年在位。秦孝公一生中幹過兩件大事,

其一是遷都咸陽

秦人“始國”,被周平王封為諸侯,時當公元前七七0年。從遊牧生活轉向定居農耕生活,於公元前八世紀末,在今陝西寶雞東南的平陽,築起都城,不過三十年,便遷都於雍,故址在今陝西鳳翔東南。又過了近三百年,秦獻公二年(前383),將國都遷到今陝西富平東南方的櫟陽。不想這座都城築成僅三十二三年,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商鞅又在渭水北岸的咸陽構築新都。


其二是任用商鞅變法

孝公三年(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前349年秦孝公將國都從櫟陽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商鞅在秦國變法,始於

秦孝公三年(前358年),至秦孝公二十四年(公元前338年)秦君死而商君亦死,凡二十年。秦昭王時的相國蔡澤高度評價商鞍在變法過程中統一度量衡的貢獻:“夫商君為孝公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決裂籲陌,教民耕戰,是以兵動而地廣,兵休而國富,故秦無敵於天下,立威諸侯”。

衛鞅即商鞅,衛國人,名鞅,公孫氏,因此亦稱公孫鞅,後因河西之戰的勝利而獲封商君之稱。

商鞅在秦國變法,始於秦孝公三年(前358年),至秦孝公二十四年(公元前338年)秦君死而商君亦死,凡二十年。


秦孝公時期大記事年表

秦孝公於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佈《墾草令》,

前358年,秦國在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擊敗韓國。

前357年,楚宣王派右尹黑來迎娶秦孝公的女兒,與秦國聯姻。

孝公三年(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 (《史記•商君列傳》)。主要內容為:改革戶籍制度,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建立二十等軍功爵制、獎勵耕織,重農抑商,嚴懲私鬥、改法為律,制定秦律和推行小家庭制。

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

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

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

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今陝西省澄城縣東)會盟,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局面。

公元前352年(孝公十年年)平定太子事件後,商鞅被封為大良造。

《商君列傳》秦孝公十五年(前347年),衛鞅在秦執政七年了,“於是(孝公)以鞅為大良造。將兵圍安邑,降之。” 也有說法1:“是變法七歲,孝公即位之十年,而以鞅為大良造也。”說法2《史記•秦本紀》 “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說法3:據《六國年表》,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封大良造商鞅,即鞅由大良造封列侯,以封地稱商君。

十二年起(公元前350年),秦孝公將國都從櫟陽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 “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平鬥桶權衡丈尺”(《史記•商君列傳》),主要內容為:開阡陌封疆,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推行縣制、加收口賦、

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和執行分戶令。《商君列傳》,記載商鞅攻破魏都安邑【秦孝公十年(前352)】,而撤軍返秦,遷都之後,說:“居三年,作為築冀闕宮庭於咸陽,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而集小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平鬥桶權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復犯約,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強,天子致胙於孝公,諸侯畢賀。

櫟陽是戰國時代秦國都城,也是歷史上著名的商鞅變法地。從公元前383年秦獻公遷都櫟陽,到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遷都咸陽,櫟陽作為秦國的都城共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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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112釐米 口徑15.8釐米銘文[櫟市] 陶食盒 蓋子和底都有[櫟市]銘文

秦獻公七年( 前378)櫟陽“初行為市”,即公開允許商業活動,初行為市從一個側面反映出農業經濟對商品 經濟的巨大促進作用。1963年在櫟陽城遺址發現了大量的秦國金餅及帶有“櫟市”戳印的陶 器,反映了當時商品經濟繁榮發展的概貌。

周顯王派使臣賜予秦孝公霸主的稱號,諸侯各國都派使者前來祝賀。

前348年,韓昭侯親自前往秦國,與秦孝公簽訂停戰盟約。

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駟率領西戎九十二國朝見周顯王,顯示了秦國西方霸主的地位。 前354年,趙國入侵魏國的盟國衛國,奪取漆及富丘(均在今河南省長垣縣)兩地。

前353年,齊軍與宋國景敵、衛國公孫倉所率部隊會合,圍攻魏國的襄陵(今河南省睢縣)。前352年任命商鞅為大良造,包圍魏國並佔領魏國舊都安邑(今山西省夏縣西北) 。

前352年,魏惠王調用韓國的軍隊擊敗包圍襄陵的齊、宋、衛聯軍,齊國被迫請楚國大將景捨出面調停,各國休戰。

前351年,商鞅又率兵包圍並佔領固陽。

前351年,魏惠王與趙成侯在漳河邊結盟,撤出趙國首都邯鄲。集中兵力向西反攻,奪回安邑幷包圍固陽。

為爭取時間在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秦孝公於前350年與魏惠王在彤地(今陝西省華縣西南)會盟修好,緩和了兩國緊張的關係。 魏惠王以朝見周天子為名,召集泗上十二諸侯舉行會盟,圖謀攻秦。秦孝公下令加強防守,並採納商鞅“尊魏為王”的策略來改變魏國進攻秦國的意圖。

前344年秦孝公派商鞅遊說魏惠王,勸說他除了號令宋、衛、鄒、魯等十二個小國外,還要向北聯合燕國,向東攻打齊國,迫使趙國屈服;向西聯合秦國,向南攻打楚國,迫使韓國屈服,這樣霸業可成。商鞅還建議魏惠王順從天下之志,先行稱王,再圖霸業。魏惠王聽從商鞅的遊說開始稱王,按照天子的規格大建宮室,製作丹衣和九施、七星之旗,並召集各小國參加逢澤(今河南省開封市南)會盟,秦公子少官和趙肅侯也應邀參加 ,諸侯會盟後又前往朝見周天子。魏惠王僭越禮制的行為引起了齊、楚等國的憤怒,諸侯紛紛倒向齊國。

前343年,秦國在武城(今陝西省華縣東)築城。

前341年,魏國在馬陵之戰遭受齊國重創,秦孝公採納商鞅的建議,決定趁魏國實力尚未恢復之機,大舉攻魏。

前341年,秦國聯合齊、趙兩國攻打魏國。同年九月,秦孝公派商鞅進攻魏河東,魏派公子卬迎戰。公子卬赴會時被商鞅埋伏的甲士俘虜,商鞅趁機攻擊魏軍,魏軍大敗。魏惠王被迫割讓河西部分土地求和,商鞅因戰功獲封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前338年,秦再次攻魏,在岸門(今山西省河津市南)擊敗魏軍,俘其主將魏錯。 同年,秦國聯合大荔戎包圍了魏國的郃陽(今陝西省合陽縣東南)。

前338年,秦孝公病危,《戰國策》記載秦孝公想傳位於商鞅, 商鞅推辭不接受。

秦孝公去世後,葬於弟圉,其子秦惠文王繼位。 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誣陷謀反,戰敗死於彤地,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

經實測,方升的內口長12.4774釐米,寬6.9742釐米,深2.323釐米,計算容積為202.15立方厘米,方升自銘16.2立方寸為一升,求得方升單位容積202.15÷16.2=12.478立方厘米/立方寸,可折算一寸長 =2.32釐米,一尺合23.2釐米。反之如果長度確定了下來,容量也隨時可以得到。用“以度審容”的方法便於復現標準容量以推廣統一的量值。商鞅變法度量衡制之前,秦國“有鬥無升”?或無升的標準器物?待考。

器壁三面及底部均刻銘文,

左壁刻:“十八年,齊率卿大夫眾來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為升”。器壁與柄相對一面刻“重泉”二字。

底部刻秦始皇二十六年詔書:“廿六年,皇帝盡併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

右壁刻“臨”字。“重泉”與左壁銘文字體一致,應是一次所刻,而“臨”字與底部詔書為第二次加刻。可知此器初置於“重泉”(今陝西蒲城),後轉發至臨地。

銘文前半部分則交代了器物的製造時間為秦孝公十八年(即公元前344年),正值齊國卿大夫使團到訪。計量史專家丘光明認為或許可以根據銘文內容推測,這一年齊國派卿大夫組成的交流團訪秦正是商討度量衡變革統一的相關問題,因為根據現有資料可知,齊國的容量制度在戰國後期確實有從四進制和十進制同時並用發展為統一使用十進制的變化

。“齊率卿大夫眾來聘”與方升的製造如無關聯,又何必銘刻此處?銘文還記載了器物製造或使用的地點:重泉。《史記•秦本紀》記載,“秦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劍落城重泉”,可知重泉為地名,在今陝西蒲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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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文“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為升”則交代了方升的容積是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即規定了一升的容積。對照容積實測數據,商鞅方升容積為202.15立方厘米,通長18.7釐米,內口長12.4774釐米,寬6.9742釐米,深2.323釐米。由於目前先秦時期的尺度較難進行實物考證,僅存的戰國尺精度也比較粗糙,故按照新莽時期“劉歆銅斛尺”(衍生閱讀1:劉歆銅斛尺)的理想計數(每尺約為23.1釐米)計量,方升的尺寸可以換算為5.4寸*3寸 *1寸,得到的結果正是16.2寸,與方升自銘的容積數值相符。當然實際情況仍然受限於當時的技術水平,因年代久遠導致的變形和積鏽也會造成一定的誤差。《漢書•律曆志》中提到,“量者……以度數審其容”,說明最晚到漢代人們已經認識到容量不同於長度,是一個空間的概念,其數值可以通過對容器度量長短的測量推導得出,這件戰國方升體現了這一計量思想。

綜上,對第一次所刻銘文的內容我們可以理解為:孝公十八年,齊國派遣使團至秦國商議大事。同年冬天的十二月乙酉日,大良造商鞅監製了這件標準量器。該方升的容積為十六寸又五分之一立方寸(即一升的容量)。方升用於重泉。

方升是商鞅變法的重要物證,還體現在它被連續使用了120多年之久,成為了秦始皇法令的標準參照。方升的第二組銘文是秦王政26年的詔書,位於器物底部及第一組銘文的對邊:“廿六年,皇帝盡併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隗狀)、綰(王綰):法度量則不壹嫌疑者,皆明壹之。臨。”

據此可知,秦王政26年(即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中國後,秦始皇命令丞相隗狀和王綰將商鞅既定的標準推行至全國,代替列國複雜的量制,並將此詔加刻於方升,與文獻所記載“二十六年……秦處並天下……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的記載互證。

方升原先的收藏者龔心銘先生是銘文最早的識讀者,他從書法藝術的角度對兩次篆刻的銘文進行了分析,對於秦始皇加刻的這一段文字,龔先生認為:“按此詔乃始皇帝兼併天下後,詔李斯改小篆所鑿,故文字較肥,而前詔文細,仍是先秦文字,乙酉,酉字尚有鐘鼎筆意,重泉二字似與前詔同時刻,臨字是後刻(以意揣之,此量始用於重泉地方,繼又用於臨)。”指出方升使用的地方雖然由重泉改至臨地,但度量衡標準仍以本原貌。

上海博物館收藏的另一件秦始皇時期的量器“始皇詔銅方升”,其器型與商鞅方升相似,容積為215.65毫升,外壁一側所刻銘文也同商鞅方升秦始皇銘文相同,可以說明始皇兼併天下後,沿用了商鞅時所定的容量單位、單位量值及標準器形,正可謂“商君雖死,秦法未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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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詔銅方升

始皇詔銅方升 長18.7釐米,寬6.897釐米,深2.51釐米,容積215.65毫升。上海博物館藏。方升外壁一側刻有秦始皇詔書。

商鞅變法之前秦量是什麼樣?

北私府半鬥銅量

1982年陝西禮泉縣藥王洞鄉南晏村農民取土時掘出的。兩詔秦橢量原放置在一個小陶罐內,罐灰色,高約二市尺,小口小底,腹身上大下小。陶罐出土時已破碎,內淤滿黃土。通高7.3釐米,通柄長26.7釐米,重1.24公斤,實測容量980毫升。量呈橢圓形,口大底小,底部稍外鼓。-端有柄,柄為半圓形,上平下拱,中空可裝把。銅量柄面刻字三行,自右向左排列為“右“、“北私府”、“半鬥、一”。“北私府”是銅量的保管使用單位,“半鬥”為容量,“一”是器物編號。量的兩側外壁及底部均刻有銘文。兩側外壁為秦始皇二十六年詔文,底部為秦二世元年詔文。北私府半鬥銅量原為戰國時秦國鑄造。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此器上加刻他的詔文,作為秦國度量衡的標準器。秦二世繼位後,重新頒發秦制,故又在銅量上加刻秦二世詔,仍作秦國標準器。從量的內側口沿尚有的磨損痕跡看,北私府半鬥銅量應是實用的量器。北私府半鬥銅量早於商鞅方升,是已知現存最早的戰國秦銅量,現藏陝西曆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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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私府半鬥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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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的桶量是什麼樣?

秦詔銅箍殘件

見秦代詔書銘文殘器,現藏安陽博物館。此器質地為青銅,器身為長條形,向內彎曲,斷為兩截。器身一側有一方形穿孔。經測量,原器弧面總長18.5釐米,寬3.5釐米,厚0.1釐米。

秦代詔書銘文殘器,應屬附於量器上的詔版,其形制向所未見。經計算復原,原器應為環形,其周長約118釐米,可箍於直徑約37.5釐米的量器器身。推測與之相對應者,應正是久所湮沒的秦桶量

桶,即《史記》所載商鞅變法時“平鬥桶、權衡、丈尺”中之“桶”量,亦即睡虎地秦簡中之“甬”,其容十鬥。朱劍心謂,“甬之器,不傳於今”。復原秦桶量之形制、尺寸,又與漢斛大致相合,故可印證鄭玄對於“桶”與“斛”同器異名的判斷,也揭示了度量衡領域漢承秦制的一面。而“桶”“斛”名稱的變化,當屬王莽復古改制的產物,在“石”這一單位業已混亂的背景下,實際指向了秦漢度量衡制度的合理調整。睡虎地秦墓竹簡《效律》中按桶、鬥、升的量容加以排列,而鬥、升分別為2000毫升和200毫升,故桶量理論上亦合於十進制,容20000毫升。稍晚一些的材料,如宋人所載西漢谷口銅甬(桶),銘為“谷口銅甬(桶),容十鬥”,亦確切記載了桶量的十鬥容量。推測為桶量詔版,銅量容一石,合十鬥,推測外徑約37.5釐米,高約21-24釐米,容量

20000毫升。1(桶)=10鬥=100升。

王莽校訂度量衡,將“桶”量更名為“斛”量,而所對應的容量單位“石”也更名為“斛”。從桶到斛的變化,屬於王莽復古改制的結果,故也實際指向了中央集權對於度量衡制度之合理調整。“桶”量名稱逐漸被棄用 ,而“斛”量成為新的十鬥容量的官方標準量器,對應的容量單位也改稱為“斛”。由此,“石”同時作為容量和重量單位的混淆情況,便因“斛”“石”單位的分別獨立使用而得到解決。“石”單獨指向重量單位;“斛”則兼有量器名稱與容量單位二者,量器與單位統一,不再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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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桶量

齊魯大地春秋時代的陶量

春秋末·鄒 廩陶量 --釜

山東鄒縣都城宮殿遺址(即紀王城)先後出土凜陶量。撇口,深腹微鼓,平底,通身飾細繩紋,腹中部有波浪形堆紋一週,並有對稱的手柄。器內底戳印有“凜”’書,表明陶量為當時置於倉凜的標準量器。陶量容積均為20000毫升,當合100升,即1斛。因此,這些陶量似可稱為“凜斛”。陶量I升約合 200毫升,與齊國子禾子銅釜和陳純銅釜以及秦商鞅方升的單位量值基本相合。

1951年 山東鄒縣紀王城出土。高33.2、口徑30、底徑23釐米,容20000毫升(小米) 。廣口深腹。腹部有對稱的兩柄,內底有印文“廩”字,當是倉廩中使用的量器。鄒縣在戰國時曾先後屬鄒、魯、莒等國,故難以確定此器國別。鄒、魯、莒與齊國為近鄰,此器容量與齊國一釜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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廩陶量 --釜

比較秦系量制和齊系量制可以發現,秦系量制的升、鬥、甬(桶)與石分別與田齊量制的升、鬥、釜量值相同

秦國與齊國量制相近的原因可能與秦國進行量制改革時曾借鑑田齊量制的史實有關。商鞅銅方升有銘文記載:“十八年,齊連(率)卿大夫眾來聘”’,同年十二月,商鞍造此銅方升。造器者特將齊國來聘的事件銘鑄於銅量之上,說明此器的製作應與該事件有關。而此時正值秦國變法圖強之際,秦國一方面需要“平鬥桶權衡丈尺”以整頓政治經濟秩序,另一方面需要加強與其他諸侯國貿易往來以發展經濟。從前文對齊國量制的討論可以知道,齊國量制比較完備,有豆、鬥、區、釜、鍾等多種不同量值的量制單位,單位間進制明確、計算方便。而且齊國在諸國之間屬於商貿大國,與其他諸侯國之間貿易往來頻繁,《管子·地數》就記載齊國將所產之鹽“陽春……南輸梁趙宋衛淮陽,因此齊國量制可能在諸國間有較強的適用性。由於這些原因,秦國可能在制定量制時借鑑了齊國的經驗。不過秦國量制在多大程度上參考或效仿了齊國量制還需要進一步討論。


秦大良造商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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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良造商鞅量

以此認為:

1 秦國與齊國量制相近的原因可能與秦國進行量制改革時曾借鑑田齊量制的史實有關。商鞅銅方升有銘文記載:“十八年,齊連(率)卿大夫眾來聘”’,同年十二月,商鞍造此銅方升。造器者特將齊國來聘的事件銘鑄於銅量之上,說明此器的製作應與該事件有關。而此時正值秦國變法圖強之際,秦國一方面需要“平鬥桶權衡丈尺”以整頓政治經濟秩序,另一方面需要加強與其他諸侯國貿易往來以發展經濟。

2齊國量制比較完備,有豆、鬥、區、釜、鍾等多種不同量值的量制單位,單位間進制明確、計算方便。而且齊國在諸國之間屬於商貿大國,與其他諸侯國之間貿易往來頻繁,如《管子·地數》就記載齊國將所產之鹽“陽春……南輸梁趙宋衛淮陽,因此齊國量制可能在諸國間有較強的適用性。由於這些原因,秦國可能在制定量制時借鑑了齊國的經驗。

3“平鬥桶〔四〕權衡丈尺”商鞅度量衡改革其他事物證據有待發現,如“兩錙錢”,“半兩錢”,衡制的楚制銖兩制的引用問題等。度量衡改革標準物(銅器為主)秦國中央政府統一製作,發往各地,各地再據翻制,包括改用陶器等。

戰國時期的文獻資料進行考證,發現光是涉及到的容量單位就有二十多種,如斞、匊、升、溢、豆、區、盆、鬥、觳、釜、斛、桶、鬴、庾、藪、鍾、秉、筥、稯、秅、鼓等;所記各國的容量又有二、四、五、十、十六等進位的區分,十分複雜。各國交流之際,已認識到這個問題。且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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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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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 量器

所見秦國相關器物共22件,其中有數據研究的13件。22件器物中,1號和2號是量器,其他記容銅器大部分是在戰國晚期製造或重新校量的。這些資料反映的都是商鞅統一度量衡之後的情況,統一度量衡之前的量制並無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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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相關器物

陶量:此器出土於湖北雲夢睡虎地,容2000毫升,約為商鞅量的10倍,當是一斗 量。此陶量和商鞅量可互相證明,秦國“升"的單位量值在200毫升左右。

1976年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戰國。高9.1、口徑18.5釐米,容2000毫升。直壁,平底。外壁有十餘道暗弦紋。雲夢地區在戰國晚期屬秦國的南郡。此陶量的容積約為商鞅銅方升的十倍,當為一斗之值。秦昭襄王51年(BC256年)出土陶量的七號墓, 門相上有“ 五十一年曲陽徒邦” 的紀年銘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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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量

銅甑:自銘容“一斗八升”,可知,“鬥”和“升”該是兩個上下級的容量單位,兩 者之間當是十進制。經測,實容3741毫升,每升約摺合208 亳升。

鹹陽銅鼎:實容2500毫升,自銘“一斗三升”,25004-1.3^192,即一升約為192 臺升。

一斗銅鼎:自銘容“一斗”,實測容積為2360亳升,摺合每升容236毫升,比1、2 號量器所測數值偏高。

中敗鼎:“六鬥”二字是秦篆,“中敗口鼎"四字寫法與“六鬥"二字不同,當非秦 刻。“六鬥”二字很可能是此器傳入秦國後按照秦的度量衡制度校量銘刻的。自銘“六 鬥",實測容積為12000毫升,可知每鬥2000毫升,即每升200毫升。

卅六年私官鼎:“工師”、“工”均是秦國官制,“工師”是“工”的上級。後為人名。 自銘“一斗半”,實測容2840臺升,摺合每升189毫升。

雍工壺:自銘“三鬥”,實測容5900亳升。即每升摺合197亳升。

府套:此器實測容水1000毫升,自銘“半鬥",摺合每鬥容2000毫升,即每升合200毫升。

秦量器形變化較多,除僅見兩件銅方升與商鞅方升形制相仿外,銅量多呈廣口橢圓形。量值分為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斗量。陶量多為圓缽形,口略侈,容半鬥和一斗。大型陶量為平底圓口鼓腹形,兩側有柄,一般容一斛(100升)。《墨子•雜守篇》載:秦漢之際,士卒每天食兩餐,每餐食量分五等:“半食,食五升(鬥鬥);參食,食三升小斗升(1/3鬥);四食,食二升半(1/4鬥);五食;食二升(1/5鬥);六食,食一升大半升(1/6鬥)。日再食。《秦律》中有關勞役者每日糧食定量也有類似的規定。可見秦時軍隊和勞役者分配糧食皆以鬥為單位,秦量的量值多為一斗的分數倍,正是當時分配製度的實物見證。近年來秦代度量衡器除了在陝西的西安、咸陽、禮泉、寶雞和甘肅的秦安等秦國舊址大量出土外,在山東的鄒縣、禹縣齊國故地;山西右玉、左雲趙國故地;江蘇東海縣越國故地;燕長城線上的內蒙古赤峰;以及燕長城以北一百多里的吉林省奈曼旗沙巴營子古城遺址中都曾有出土。有力地證明了秦始皇在統一後短短的幾年內,已將統一度量衡的律令推行到全國各地。

代表性銘文器物:

安邑下官銅鍾

《史記》 商君列傳 “平鬥桶權衡丈尺”,實物含義在哪裡

安邑下官銅鍾

高56釐米,口徑19釐米,腹徑116釐米,重 19.7千克,容26400毫升。1966年出土於塔兒坡遺址,現藏於咸陽市博物館。

此器有魏、韓、秦三國刻銘。

“安邑下官重(鍾)”為三晉字體,為魏國舊銘。“十年九月…… ”為韓桓惠王十年於韓國新都所刻的校量銘文。

頸部刻橫槓,槓下秦文字銘文:“至此”;

腹部魏國銘文:“安邑下官重(鍾)”。韓國銘文“十年九月,(府)、薔夫成,左史(狄)之,大大半鬥一益(溢)少半益(溢)”。

《史記》 商君列傳 “平鬥桶權衡丈尺”,實物含義在哪裡


《史記》 商君列傳 “平鬥桶權衡丈尺”,實物含義在哪裡

此器 口沿 部用秦文字刻有“十三鬥一升”。頸部有刻劃標線 ,並有“至此” 二字 ,是當時校量所用,到標 線的容積為 25090毫升,到口沿的容積則為 26400毫升。 前一容積接近韓的十五斗 ,折算每鬥 1673毫 升,每溢 167毫升。“大大半鬥一溢少半溢” , 大半鬥 1115毫升 ,一溢 167毫升,少半溢 56毫 升 ,共 1338毫升 ,同現測到標線 與到 口沿容積 之差 1310毫升也可謂相合。

滎陽上官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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滎陽上官皿

香港 中文大 學文物館所藏 的一件 自銘為“皿”的戰 國容器,系北山堂惠贈 ,於 1992年 人藏 ,館藏編號 92.111。高 15.9、口徑 10.2、腹徑 19.5、足徑 11.9釐米 。器重 1840克 ,容 積 (至 口沿 )3030毫升 。滎陽上官皿到口沿的容積為 3030毫升,接 近韓 的二斗 。設 每溢合 161毫升 ,則二 鬥為 3220毫升。“

少一溢六分溢”,一溢 161毫升 ,六 分 溢 27毫升(四捨五入 ,下同),共 188毫升 。 3220毫升減 188毫升 ,得 3032毫升 ,與現測密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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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邑下官鍾與香港中文大學藏滎陽上官皿腹銘“十年九月……之”13字完全相同。安邑屬魏,滎陽屬韓,鍾名與腹銘亦非同時所鏨,知此鍾在魏刻名,入韓校量刻腹銘,入秦再校刻“十三鬥一升”。

商鞅方升來歷:龔心釗是清末外交官,收藏家,“商鞅方升”其兄龔心銘所有。當初確實是龔心釗購得此寶,但心銘以米芾手卷換之。“文革”時,龔心銘家後人不承認擁有方升,也不肯出讓,將“商鞅方升”藏於上海師範大學校園中。紅衛兵於對龔家抄了十天,最後在家中抄出一紙條,也就是當年老兄弟倆所簽署互讓的交換合約,事情才水落石出....龔旭人得知商鞅方升被造反派抄走,憤怒之極,一時急火攻心,導致心臟病突發,在去醫院的路上就去世了。《浦口湯泉小志》記載,社會上的人都知道龔家收藏了國寶商鞅方升。匯豐銀行於是想趁龔家一時資金週轉不靈,將商鞅方升據為己有。龔家雖然一時陷入了困境,但卻捨不得用國寶做抵押,最後,大兒媳朱靜宜只好把自己陪嫁的嫁妝賣了,還了匯豐銀行的抵押款,才保住了商鞅方升。日軍佔領南京、上海的時期,也曾派人到龔家搜尋商鞅量,龔家說已經賣到外國去了,才逃過一劫。龔心銘去世前曾立下遺囑:“商鞅方升和印子金(周爰金)是我們龔家的傳家之寶,誰要是外賣,誰就是龔家的罪人。”解放後,上世紀60年代,上海博物館得知龔家收藏有國寶商鞅方升時,也想將此物徵集入館藏。博物館徵集組找到龔心銘的兒子龔旭人,說明來意,豈料龔旭人一口回絕。 60年代末,方升從龔家被抄走,由上海博物館代為保管。等到“文革”結束,根據相關政策,上博將代管文物悉數歸還給龔家,龔旭人的子女再三思量,最終決定將商鞅方升、五十二塊郢爯及其他文物轉讓給上海博物館收藏,使這些具有深厚歷史意義的文物納入國有收藏供全社會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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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銘 其他實物

上海博物館另收藏有兩件商鞅任大良造時製作的青銅器,

一件為秦孝公十三年造的商鞅戟,


《史記》 商君列傳 “平鬥桶權衡丈尺”,實物含義在哪裡

長21.7釐米,戟的胡部正背面皆刻有銘文,正面刻:“十三年大良造”,背面:“鞅之造戟”。


另一件為秦孝公十六年鑄造的商鞅鈹。首陽齋藏商鞅鈹銘文拓片及摹本

《史記》 商君列傳 “平鬥桶權衡丈尺”,實物含義在哪裡

長52.1釐米,十六字銘文:“十六年大良造庶長鞅之造,畢湍侯之鑄”。


這兩件有明確紀年的青銅兵器幫助我們更為連貫地梳理了商鞅的年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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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造鞅鐓(duī)”

“大良造”是商鞅的爵位,“鞅”指的就是商鞅,鐓指的就是矛、戈、戟等這些長兵器木柄最末端的平底金屬套。用商鞅的名字,這個意思不是他用過這些兵器,而是他監督製造的。兵器長柄的下端裝上一個金屬套原因,長兵器存放的時候,都是木柄的底部著地,經常摩擦就容易變形或者是開裂,受到潮溼以後,還會使整個木柄彎曲。給它裝個金屬套,使兵器可以更加長久、穩定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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