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房人好消息可不止1個,央媒發聲,2大“鐵證”,迎來新的曙光

在現如今的房價面前,剛需買套房子確實不太容易,一方面房價已經很高,在一般二線城市的一套100平米房子動輒上百萬元;另一方面市場屬於“賣方定規則”的階段,購房者只能被動適應,所以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很容易吃虧。

無房人好消息可不止1個,央媒發聲,2大“鐵證”,迎來新的曙光

不過,隨著市場規範化的到來,房地產市場也出現了不少對無房人和剛需利好的情況,恭喜無房人,官媒表態,2大“鐵證”,不管房價漲跌,今後買房將迎來2個好消息。

一、特殊房產—共有產權房,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

住建部王蒙徽曾表示,到2020年,我國的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房用地將會佔到增量的30%左右。官媒人民日報在《共有產權”值得推廣》表示,共有產權房受到“夾心層”購房人群的歡迎,值得推廣。

筆者總結起來,其實共有產權房有優勢也有劣勢,就看對誰而言。其最大的優勢在於,房價特別便宜,共有產權房的土地出讓一般是經過地方慎重篩選出來的地塊,這些地塊價格便宜,所以開發商購置土地的價格也非常便宜。

地價是房價主要組成部分,往往佔據到了房價40%-60%的成本比例,如果地價過高、那麼房價上漲將成為必然現象,在過去的十多年裡,房價頻頻上漲的背後,其實是地價不斷上漲導致的,這是主要原因。所以在房住不炒之下,從2019年開始“穩地價”被放在了年度房地產調控目標的第一位置。

無房人好消息可不止1個,央媒發聲,2大“鐵證”,迎來新的曙光

在共有產權房土地出讓時,一方面地價便宜,另一方面地方會與開發商確定成品房出售的最終價格,如果價格超出了一定的“限制”,可能這家開發商就不能獲得這個項目。所以不管是從地價還是房價,這種房子的價格都被緊緊把控住,最終出售給買房人的才是廉價的低價房。

廉價的房子保障居住的同時,也很容易讓買房人看到炒房的希望,1萬元/平米購入,如果以2萬元/平米轉手,豈不是大賺一筆?這樣一來,房子的保障居住屬性就變了。購房人能想到的,制度出臺者自然想得到,根據不少城市的“辦法”,這種房子需要在5年之後才能按照市場價回購另外的50%產權,而且並不是你把這套房子的產權全部握在手中就可以向市場銷售房子了,還有兩重限制,例如有的城市直接規定“在N年之內不能對外出售”、還有的城市規定“房主出售房子時,本集體具有優先購置權限,並轉讓給其他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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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條很容易理解,後一條什麼意思呢?就是即便是你到了房子可以出售的年限,你要出售這套房的時候,管理共有產權房的單位有權作為第一人購買,並且出售的對象,只能是其他正在等待或者申請購買共有產權房的人接手。這樣就避免了炒房的可能性,進而規避了這種房子的市場化,在某樓盤70%棄選人群中,相信有不少人就屬於抱著炒房思想來的,最終看到這些房子無法增值,只能不棄而終。

把帶有任何炒房者思想的購房人拒之門外,這也正是共有產權房子的獨到之處。


2、好消息可不止1個,取消預售制,迎來新的曙光。

對於買房人而言,另外的一個好消息就是取消商品房預售制了,2020年3月份,海南省出臺了類似政策,雖然事後撤回,但也表達出了一定的信號導向,官媒人民網在《取消預售制,調研可先行》一文認為,“長遠來看,取消不可免。”這是我國房地產市場幾十年來的行業規則和慣例,但是時至今日,這項制度已經不合時宜,不能對房地產市場起到正面的促進作用,反而弊端越來越凸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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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人們認為“買房子是一件大事兒”?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買房子要必須很慎重,一不留神就很容易掉進開發商設置的陷阱當中去,輕者丟掉5000-10000元定金,重者可能賠掉一套房子,最終還要吃官司。所以,人們買房之前千挑萬選,為的並不是選出多好的房子,更重要的是對自己即將交出去的錢款負責,不能因為預售制把買房錢打水漂。

很多人說,預售制不能取消,因為房地產開發商需要它,如果沒有了這個預售存在,房企們就會面臨資金困難,進而關門大吉。人民日報認為,短期內取消不可能,但是長期來看取消是肯定的。在前些年重慶等城市有現房銷售的試點,效果很好,隨著近些年以來更多城市開始現房銷售試點,我們相信買房人的這個利好不會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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