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南京市房地產市場交易管理中心、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江蘇省南京地方稅務局徵收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南京市本級不動產登記2018年第三次再提速的告示》。
具體告示如下:
據瞭解
從2018年6月29日起,南京市主城六區(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國有土地範圍內,符合條件的存量房交易登記實行現場辦結、當場發證。主城六區範圍內的各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均可辦理。
根據三部門的要求,實行現場辦結、當場發證的存量房交易登記,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2016年10月7日以後登記的普通成套住宅(以不動產權證書記載的登記時間為準);
2. 規劃用途與土地用途一致;
3. 不涉及稅收爭議處理、稅收調查核實、人工評估等問題;
4. 非大宗批量;
5.未發生其他情形(如更名、更址、需權籍調查等)。
同時,實行現場辦結、當場發證的存量房交易登記,包括以下業務類型:
1 買賣存量房的(含份額轉讓)不動產轉移登記(一併辦理交易備案、稅收);
2 買賣存量房且買方辦理住房貸款的抵押權登記與不動產轉移登記合併辦理(一併辦理交易備案、稅收);
3 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動產轉移登記(一併辦理交易備案、稅收);
4 贈與存量房的不動產轉移登記(一併辦理交易備案、稅收)。
根據要求
當事人在綜合受理窗口領取《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綜合收件單》後,請即時至綜合收費窗口或通過“我的南京”手機App繳清稅費、不動產登記費(工本費)。辦結後,當事人將收到短信通知。請根據短信提示,及時到發證窗口辦理領證手續。
來源 中國江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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