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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倆懷疑父親有外遇,
想幫母親出口氣怎麼辦?
兩人不動聲色,
想了一個“完美”又解氣的計劃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被告人張某甲、張某乙懷疑其父親與受害人葉某有不正當關係,意欲對其實施報復。當晚兄妹兩人便以送快遞的名義到葉某住處將其哄騙到樓下,在確定了葉某的身份後,即上前對葉某採取扯頭髮、踩踏、拳打腳踢等方式實施毆打,並在許多群眾圍觀的情況下強行撕扯其短袖、牛仔褲及文胸,致其乳房等多處暴露。經周寧縣公安局鑑定,葉某的傷情繫外傷致肋骨6根骨折,屬輕傷一級。
處理情況
經周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周寧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如下,被告人張某甲犯強制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被告人張某乙犯強制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承辦檢察官在全面審查案件之後,認為本案構成強制侮辱罪,理由是:
1、犯罪手段具有暴力性。本案張某甲等人共同對葉某實施毆打,致其肋骨6根骨折,傷情屬輕傷一級,其暴力程度不言而喻,葉某正是處於被暴力侵害後無力反抗,才進一步被人實施侮辱。
2、侵害了婦女對自己的性決定權和性羞恥心。強制侮辱婦女與一般的侮辱最大的區別點在於,一般的侮辱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譽,而強制侮辱婦女在侵犯他人名譽的同時,更侵犯了與婦女性自由相關的權利,即侵犯了婦女對自己的性決定權和性羞恥心。本案張某甲等人用暴力手段,對葉某實施的侮辱行為,嚴重侵害葉某的性羞恥心,故將張某甲等人行為定性為強制侮辱罪。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猥褻兒童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當夫妻關係存在問題時,
一定要保持理智,
用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暴力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只會讓事情更糟糕,
衝動一時爽,
但是卻在某種程度上更加傷害了自己,
也傷害了別人。
文字 /林俊杰、許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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