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為社區矯正執法工作撐起法律之傘

【獨家】為社區矯正執法工作撐起法律之傘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全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該法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社區矯正是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立足我國基本國情發展起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刑事執行制度。社區矯正工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節約國家的刑罰執行成本,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促進司法文明進步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我國的社區矯正工作從2003年開始試點以來,由點到面,由小到大,於2009年在全國全面試行,2014年又在全國進一步全面推進。經過多年的努力,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迅速,成效顯著,目前社區矯正對象的再犯罪率一直處在0.2%的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截至去年底,全國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達到478萬人,累計解除矯正對象411萬人。

司法部社區矯正管理局局長姜愛東表示,社區矯正法非常尊重基層的首創精神,注重將社區矯正工作實踐中一些成功有效的做法固定下來,上升為法律制度。

社區矯正法共9章63條,包含總則,機構、人員和職責,決定和接收,監督管理,教育幫扶,解除和終止,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特別規定,法律責任,附則。法律不僅將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進行有機統一,還針對實踐中反映的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不充分問題作出相應的制度設計,儘可能細化工作程序,增強其操作性。具體來說,有以下亮點:

一是明確了社區矯正的目標和工作原則。根據刑法和刑訴法的規定,社區矯正適用於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四類人,這四類人員都要經過評估確定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對所居住的社區也沒有重大的不良影響。當前,社區矯正對象有90%以上都是緩刑犯,這部分人一般都屬於初犯、偶犯、過失犯,犯罪情節較輕,也有悔罪表現。通過適度監管和有針對性的一些矯正措施,有利於社區矯正對象順利迴歸社會。因此,社區矯正就是為了促進社區矯正對象順利地融入社會,預防和減少犯罪。今後,社區矯正工作將堅持監督管理與教育幫扶相結合,堅持專門機關和社會力量相結合,堅持採取分類管理、個別化矯正的方式,有針對性地消除矯正對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幫助其成為守法的公民。

二是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社區矯正法規定,社區矯正機構應當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情況為其確定矯正小組,負責落實相應的矯正方案。根據需要,矯正小組可由司法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人員,社區矯正對象的監護人、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者就讀學校的人員以及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組成。把矯正小組作為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抓手,以矯正小組為依託,堅持專群結合,充分利用各種社會資源,動員各種社會力量,這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區矯正制度的顯著特色,也是新形勢下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的客觀需要。據統計,截至去年11月底,全國各地已經為在冊的社區矯正對象建立了66.2萬個矯正小組。

三是支持社區矯正機構提高信息化水平。社區矯正法將國家支持社區矯正機構提高信息化水平寫入總則,並就信息化核查、使用電子定位裝置等作出專門規定,為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提供了法律依據。根據社區矯正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社區矯正機構可以運用手機定位、視頻通話等信息化核查方式掌握社區矯正對象的活動情況。根據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對不服從管理的五類特定情形的社區矯正對象,可以按照規定的批准程序和期限,使用電子腕帶這種不可拆卸的專門電子定位裝置加強監督管理等。

四是重點關注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工作。此次立法專門設立“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特別規定”專章,規定社區矯正機構應當根據矯正對象的年齡、心理特點、發育需求、成長經歷、犯罪原因、家庭監護教育條件等情況,採取針對性的矯正措施。對未成年人的社區矯正,應當與成年人分別進行。此外,法律明確規定,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權利,從而確保未成年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期滿後可以順利地迴歸社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表示,社區矯正工作是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實現懲罰與教育的刑罰目的、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一次生動的法治實踐。對符合條件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對這些人員進行監督管理、教育幫扶,促其在一個社會化、開放的環境下順利迴歸社會,有利於化解消極因素,緩和社會矛盾,從而達到預防和減少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目的。(侯朝宣)

編校:侯朝宣、王嶺、楊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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