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方法可以在農村買到宅基地呢?

棒奔霸


有什麼方法可以在農村買到宅基地呢?

我是農人潘哥,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農村的宅基地只能在農村本村集體內進行買賣,在遵循一戶一宅的原則下,也可以過戶到收買人的名下。

如果是村集體以外的人想在村集體內買到宅基地。這樣的事是辦不到的,即使是私下裡買到,但是法律上也不承認,也不能過戶到本人名下。

只要想辦法,還是能擁有農村的宅基地的,在目前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我認為可以通過以下的方法獲得農村的宅基地。

第一找一個農村姑娘結婚。如果和一個農村姑娘結婚了,農村姑娘的戶口在農村。這樣媳婦就無償享有宅基地的權利,也就相當於自己享有了宅基地,國家法律提倡男女平等。村裡的男人娶到媳婦後,可以獨立門戶,根據一戶一宅的原則,可以享用農村的宅基地。對於農村的姑娘來說,娶了一個男人回來,自己也可以獨立門戶,無償享用農村的宅基地。這無論在法律上,還是農村政策上,都是行得通的。這樣以後你們所生的兒子也可以繼承農村的宅基地。這樣我認為比自己買農村的宅基地來的更實際一些。所以說如果想要農村的宅基地,那麼就到農村去找一個農村姑娘結婚吧。

第二過繼給農村的孤寡老人做養子給老人養老送終就可以繼承老人的宅基地。現在農村無兒無女的孤寡老人很多,如果找一個農村的孤寡老人給他做養子,給老人養老送終,這樣你既可以就可以順理成章將戶口落到村農也可以繼承老人遺留下來的宅基地。

第三承包農村的土地,在農村生活,可以獲得農村的宅基地。承包農村的土地,無論是城裡人還是農村人,都是可以承包的。現在農村周邊的土地很多,找一個租種幾十畝土地的地方是很好找的,而且租費也非常便宜。一般二三十畝地簽訂合同30年,一般萬把塊錢就可以搞定。為了種地方便,在地的旁邊蓋房子,村人是不會阻擋的,如果時間長了和村裡人關係都熟了。只要村集體和村民代表同意你在村裡落戶,那麼你就可以將戶口落到村裡了,就成了真正意義的農村人了,就可以享用農村的宅基地了。

以上是我想到的方法,大家認為可行嗎?

[我是農人潘哥,一名熱愛三農的退伍軍人,喜歡我的觀點或文章記得點贊加關注哈!]


農人潘哥


有什麼辦法可以在農村買到宅基地呢?答案是,直接買宅基地辦不到,但可以曲線救國,通過其他方式獲取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我國宅基地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只能通過申請、繼承、轉讓、遺贈等方式取得。所以,只能在尊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改變自己的身份的方法,獲取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第一條,把自己變成農村戶口。怎麼能把自己變成農村戶口呢?這你得想辦法了,如果你是年輕人,可以去農村找個媳婦,倒插門,把自己的戶口也落入農村,上門當半子,就在那裡生活,那按照規定,你媳婦就可以免費申請農村的宅基地了。這樣,你賺了個媳婦,還賺到了農村的新鮮空氣,還可以不用花錢擁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這是上上策。如果你是離退休人員,可以到縣級以上政府找找門路,把自己的戶口重新落回農村,這樣也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另外,你可以到農村投資發展,幫助農民脫貧致富,只要對農村做出較大貢獻,和廣大農村處好感情,農村也有可能接受你為本集體經濟以內的成員,把戶口遷移過去。這一方法,在改革開放初級鄉鎮企業招聘人才時經常用到。總之,到哪個村去落戶口,要經過當地村委會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用什麼辦法,你自己考慮。

第二條,你可以通過繼承或遺贈等方式取得。假如你農村沒有父母,沒有老房子,怎麼繼承呢?農村有的是孤寡老人,他們名下都有房子,他們老了需要有人贍養,如果沒人贍養的話,他們老了會被當地送到敬老院,去世後房產歸公。如果有人贍養,可以簽定贍養協議,去世後房產歸贍養人。所以嗎,你懂得,可以花點本錢,把老人接你家裡贍養,讓老人以協議、遺書等方式,將該房產贈給你。只要你有了房產的所有權,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這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歸你了。

哈哈,也許你會說,晏子教你的都是餿主意,又是讓你到農村找岳母,又是讓你到農村認乾爹的,這些辦法不可行。那麼,如果這個辦法不可行,你就別打農村宅基地的主意了,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私人不可以隨便買賣,城市人更是明確不允許到農村購買房屋和宅基地,你幹嘛非得打農村宅基地的主意呢?真想去農村養老或者暫住,可以到農村租個房子養老,花錢還不多。甚至,如果你不在意房子是否能過戶,你就儘管買個農房來住,反正也便宜,只是不受法律保護,遇到糾紛時買賣行為無效而已。別想那麼多,人生就那麼幾十年,老了想去農村養老,就不用管這房產的擁有權,能住就行,死了以後愛是誰的是誰的,豁達一些,想幹一些,就沒有那麼多糾結了,就不用挖空心思想到農村購買宅基地了。


齊東晏子


確切的說,不是買到農村的宅基地,而是在農村買房子。買到農村的房子以後,你就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權。要想擁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首先你必須是農村戶口,只有具備了這一點,你才可以想其他的。如果你是非農戶口的話,任憑你再有錢再有本事,也買不到農村的宅基地。

如果你本身是農村戶籍的話,這個問題很簡單。雖然說這些年農村已經不給村民劃分宅基地,但是農村現在有的是空房子。因為現在農村條件好了,很多的農村人跑到城裡買了樓房,農村的房子就空閒下來。也有的農村人因為子女在城裡安家落戶,父母只能跟著到城裡去養老,所以農村的老宅子也是沒有人居住。大家都知道房子長年沒有人居住並不好,所以很多人家想將村的房子賣掉。如果家裡需要宅基地的話,可以買同村人的房子。







如果只是自己生活在城裡,又是非農戶口,而父母生活在農村,也是農村戶口,可以以父母的名義在農村買房子。假如父母不在了,有兄弟姐妹生活在農村,也可以通過自己的兄弟姐妹在農村買到房子。只不過現在不管在哪裡買房子,過戶手續比較麻煩。就算是村裡不反對,村委會幫你們買賣雙方簽訂協議,但過戶手續村裡沒有辦法直接辦理。有的地方需要到鎮政府以及上一級部門辦理,有的地方則是要到相關部門去辦理過戶手續。










現在很多城裡人喜歡到農村生活,喜歡農村的山清水秀和新鮮空氣,有很多人希望節假日的時候,到農村裡住上幾天。也有的人想等老了以後,再回到農村過著自耕自種田園般的生活。我有個親戚就是這樣,一輩子在大城市工作,退休以後,不聽兒女的勸阻,非要回到自己的村裡生活。今年80多歲了,兒女依然都留在城市,只有他自己回到了農村。剛回村裡的時候,因為沒有房子,只能居住在曾經關係比較好的鄰居家裡。後來經過鄰居幫忙,在村裡買花3萬塊錢買了一處房子。




經過村委會同意幫忙,和賣主簽訂了合同。房子雖然是親戚的了,但是不能過戶,房產證上的名字還是原來戶主的名字。我那個親戚也不在乎,他說反正他的兒女也不會再回到這個小村子裡,只要他活著的時候有地方住就可以,等到他百年以後,這個房子的歸屬權,隨便歸誰都可以,無所謂。所以房子買到手以後,人家還把房子從裡到外重新裝修了一遍。

如果能有我的親戚這樣的心態也不錯,花幾萬塊錢,只是為了在農村買個房子住著,自己生活的開心就好。如果你一定要計較過戶這個問題,那就有點兒難了。


靈子


農村宅基地並不能自由買賣,但在符合特點條件的情況下,是能夠完成“交易”,只是確實沒有想象中的簡單。那麼如果想要購買農村宅基地,到底需要符合哪些條件,要注意些什麼呢?小編給您總結下列宅基地購買注意事項。

一、如何購買農村宅基地

農村土地都是歸集體所有的,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確的相關規定,農村集體的土地是禁止轉讓、買賣。如果雙方均為同一經濟組織村民的,經村委會允許的,可以有條件的轉讓,但需要符合三大原則:

1、農村宅基地買賣需進行權利(使用權)主體變更登記

《宅基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是農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重要憑據,如果宅基地房屋通過買賣轉移宅基地使用權(使用權主體發生變化),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審查、批准,完成權利主體的變更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買賣,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還要進行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變更。如果不進行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房屋根本就沒有發生轉移。

2、宅基地購買者的資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權主體應是該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與成員有直系親屬等身份或其他規定的身份。因經濟發展、人口流動等,原使用權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轉讓,但宅基地使用權的購買者(受讓主體),有資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權只可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由轉讓,如果轉讓給城市居民或其他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將不符合法定的條件。解決方法:轉讓時,購買者已經將戶口遷入本鄉或本村,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

3、轉讓後原則:一戶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宅基地遵守“一戶一宅”的標準。雙方進行宅基地買賣是,應該滿足這個標準的限制。

如果宅基地數量超標,以後進行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超過部分需歸還集體經濟組織。

二、購買宅基地注意事項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認定,不僅僅應從宅基地使用權的案件上來把握,同時也應考慮簽訂合同的主體。主體不合法,同樣會導致合同無效。

農村房屋買賣由於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對其效力的認定,司法實踐中認定不盡相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有以下特點:

1.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在我國,土地分別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而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也因所有權的不同而分為建設用地和宅基地,建設用地屬於國家所有,宅基地則屬於集體所有。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特定的農村居民,即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特定的成員,農村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員不能申請並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3.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具有有限性,即宅基地原則上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權人利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附屬設施,供其居住和使用,不能將宅基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賣。另外,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即農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基本上是無償的或者是交納很少的費用。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1)城鎮居民購買;(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一般來說,確認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轉讓人擁有兩處以上的農村住房;

2.轉讓人與受讓人應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已徵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

農地圈問答團隊:董金平


農地圈


題主要買宅基地幹嘛呢?實際上買的是宅基地上的農房吧,買農房並不難啊,有錢就可以買,關鍵是過戶難,如果只為買農房住,不想著過戶,這個完全可以實現。
先說說都哪些人可以在農村買農房過戶吧。需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一是本村集體中的成員。二是農村戶口。三是符合一戶一宅要求。符合這三點要求就可以購買農房並且成功過戶了。


一般到農村買農房的就是兩類人,第一類人是完全符合買賣過戶條件的,是本村的人,可是由於現在宅基地緊張,已經不批宅基地了所以就沒有地方蓋農房,同村很多人去了城裡居住,農村就空出了很多農房也住不上,一個需要,一個不住,剛好買過來住,解決批不到宅基地的問題。這種情況理論上是可以過戶的,不過現實生活中,有的村子由於方方面面的歷史原因,只能先簽買賣協議,由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給做個見證,具體的過戶還無法辦理。

為了解決住房問題,即使暫時不能過戶也得買呀,一處農房頂多花費三萬五萬,在城裡買個樓少說也得三五十萬,如此算來還是農房合適。不過像這樣只有協議沒有過戶的房子,將來一旦遇到拆遷,賠償問題就會比較麻煩。

另外一類到農村買房的就是城裡人,老了之後想到農村過返璞歸真的生活,城裡人不能到農村買房嗎?其實也可以,只是不能過戶,就想買來住著享受愜意的農村生活,平時種種菜養養花,這是可以的,不過城市戶口要想買來農房過戶是不可能的。說白了就是一個長期租住,房產證姓名還是原房主的,你只能買個長期使用權,不管遇到拆遷還是其他糾紛,都有口難辯,因為你不符合購買農房的條件,硬要買來住,就要做好享受不了集體村民同等權利的準備。


如果說本人既是城市戶口,又想買個農房將來備用,那最多隻能買戶籍地的農房,先想辦法過到父母名下,然後再以繼承的方式獲得。


一品小十六


想通過買賣的方式獲得農村宅基地,簡直是不瞭解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則,痴人說夢,有時候錢真不是萬能的。

首先必須明確,農村宅基地是屬於集體的,農民可以免費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卻不具備宅基地的佔有權,而且想要獲得宅基地有一個前提條件,必須是本村村民。不管你是城鎮居民還是其他村的村民,想要獲得本村的宅基地,通過轉讓或者購買的方式都是行不通的。

當然了,如果你是城鎮居民或者其他村的村民,特別想要獲得本村的宅基地使用權,那麼有一個方法可以辦到,就是將戶口遷移到本村集體內,這樣就可以向本村集體申請宅基地,然後申請建房了。但前提是現在城鎮戶口想轉為農村戶口,可能困難重重,並且城裡戶口的人應該沒幾個願意將戶口轉移到各方面都沒城裡便捷的農村。

1、不過農村宅基地雖然嚴禁禁止買賣,但卻可以通過租賃或購買村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來獲得在本村生活的住所,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允許隨意翻建,城裡人應該不會傻到去農村獲得村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直到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吧。
2、還有本村內的人員可以通過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但僅限於本村內,外村或城鎮居民無法通過這種方式獲得。

3、宅基地上多餘的房屋可以有償租賃出去,如果你想在農村做生意,租賃村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為經營點也是可以的。

4、本村村民之間可以通過互換宅基地使用權,以及互換房屋來達到使生活更便利,更利於自己未來。

5、如果城鎮居民或者其他村村民的父母是本村的,那麼父母死後便可以繼承本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同樣不得翻建,直到房屋倒塌,村集體收回宅基地。

……

綜上不難發現,宅基地想要通過買賣的方式獲得,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宅基地本身就是對農民的一種福利,嚴禁宅基地買賣,也是為了更好地為農民的利益著想,為農村的發展著想。


李阿冰


宅基地對每個人來說,既是重要的資源,也是一種情感寄託。無論是農村人還是城裡人,對宅基地都不可以買賣來流轉。要明白這個問題,就要了解宅基地相關政策問題。

現在宅基地的分配是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來實行的,即村集體內部人員,一個戶口薄只能獲取一個宅基地,並且面積還有限制。除此之外,原則上不是允許“一戶多宅”的情況發生。但很多農村也存在“一戶多宅”或“多戶一宅”問題,但會漸漸得到公平的處理。

也就是說,城市戶口的人從原則上來說,是沒有獲得農村宅基地的權利。若原來是農村戶口的,現在是非農業戶口,也只能將戶口轉移到原村集體,才能得到宅基地的分配。但現在農村宅基地土地很緊張,很多地方已經沒有多餘的宅基地來劃分了。

另外,未來農村宅基地將會實現“三權分置”,即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將會清晰地分離開。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從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買到宅基地”是不允許的。村民擁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未來僅可能會實現有條件的“使用權”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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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鄉


如今農村生活條件越來越好,隨著新農村建設和鄉村振興規劃,給農村帶來了諸多發展機遇,很多城市有錢人以及以前農轉非的戶口,都想回農村購買宅基地。也很瞭解關於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政策法規。


那麼如何購買農村宅基地呢?

首先,農村宅基地只有具備以下條件才算合法購買。

1、戶口在本村,身份屬於村集體成員。

2、購買者必須分家另立門戶,戶口單獨立戶。

3、購買者無老宅基地。購買後符合一戶一宅規定。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性質,不能自由買賣。為確保村集體內宅基地使用權的供需平衡調節,政策允許宅基地使用權在村集體範圍內合法轉讓。


其次,法律禁上農村宅基地買賣的情況。

1、禁止城市人購買農村宅基地。同時也禁止農民將宅基地出售給城市人,城市人沒有宅基地使用資格。

2、禁止跨村跨地區購買宅基地。跨村跨地區購買宅基地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3、禁止一戶人家購買多處宅基地。違規購買的得不到確權登記,無法過戶。

4、禁止購買農村小產權商品房。所謂小產權商品房是指開發商非法佔用村集體土地修建的商品房,購買這種商品房是無法辦理產權證書的。


總之,農村宅基地不具有商品交易性質,不能上市自由買賣,只能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合法轉讓,違法購買不受法律保護,無法辦理過戶及產權證書,遇上徵佔拆遷補償標準也是大打折扣的,有的可能還會倒虧本。

感謝閱讀!以上是阿洪對問題的相關知識解答!純屬個人觀點!不代表政策的權威性!喜歡阿洪文章的朋友,記得幫忙點贊、評論、轉發,關注農人阿洪,瞭解更多三農趣事。

阿洪168


第一,宅基地份量可能會越來越重,即使有農村戶口的人員,往往也需通過購買閒置農房或現金補差調地的方式獲得宅基地,以實現建房目標。這種農村人員內部調劑宅基地的方式很可能仍較普遍。第二,按現行政策非農戶口人員、戶籍遷出的農村戶口人員,只能通過繼承、遺贈等方式獲得農房,進而使用相應的宅基地。這種通過繼承、遺贈使用宅基地的限制條件較多,所佔的比例有限。第三,個別宅基地改革試點地區,已探索出將騰退的閒置宅基地按一定程序進行招拍掛,從而實現非農戶口人員和戶籍遷出人員到農村買地建房。這一改革措施,對於盤活農村閒置資源、推動資本下鄉很有現實意義,且能從根本上解決城鎮人員到農村買地建房的問題。

隨著農村發展態勢的明朗和生態環境的持續向好,到農村建房將是越來越多人的選擇。作為多年管理過農村宅基地審批和農房建設審批的筆者,特結合工作實際和了解的相關政策作一答覆,以糾正網上相關謬誤,並也藉此幫助更多需要的人。下面,就簡要說說相關情況。

一、由於農村建設用地總量較少,即使是農村戶口人員要想獲得宅基地也往往要通過“買”。

(一)購買他人閒置宅基地或閒置農房建房的情況仍較多。這是因為農村建設用地十分緊張。作為長年從事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的筆者,經常會遇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人員,就是把整個社裡的地都找遍了,每塊地都核對一次,仍然找不到可用於建房的建設用地或一般農用地,最後只得通過購買他人的閒置宅基地或閒置農房,才能確保有地建房,有立錐之地。

(二)調劑土地建房往往會進行現金補差。這就是選擇的宅基地屬於他人的耕地,那麼要置換過來,就是進行調劑,但往往會以現金補差的方式進行,其實也是大家所說的“買”他人的土地建房。

二、通過繼承、遺贈獲得宅基地,本身的限制條件和改擴建的限制條件都較多。

(一)繼承、遺贈的對象限制條件較多。法定繼承人才能繼承農房,也不可是無緣無故進行遺贈。而且,這種繼承、遺贈必須是有房屋的情況下才具備條件。房屋已滅失的宅基地或空置宅基地,不能進行繼承和遺贈。

(二)通過繼承、遺贈而獲得的農房改擴建的限制條件多。非農戶口人員、不是農房所在地集體成員的,都不能對繼承、遺贈而獲得的農房進行改擴建,其實質就是不具備再次使用該農房宅基地的資格。

三、推動宅基地“入市”,應是城裡人員到農村建房的有效途徑之一。

宅基地“入市”大家期待已久,但目前仍在試點之中。據公開的報道,成都等地已探索出將騰退的閒置宅基地按一定程序進行招拍掛,從而實現非農戶口人員和戶籍遷出人員到農村買地建房。這是通過改革來打破瓶頸,讓城裡人合法地到農村買地建房。

當然,這一改革政策,能否全面鋪開,以及何時鋪開,目前仍不得而知。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現有的法律框架之下,農村宅基地是不能買賣的,即使簽約買賣,也會因為合同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而無效。

從實踐來看,很多城裡人想買宅基地居住,都採用了投資合作建房獲得一定年限房屋使用權的方式。此外,也有一些人通過建立民間借貸關係,用房屋使用權等價償還借款的方式。

在法律不支持的前提下,所有的方式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但是,考慮到我國土地制度在不斷完善,雙軌制的土地制度可能終結,還是可以嘗試一下。

所有法律風險都是人的問題,有靠譜的宅基地所有人,風險也遠低於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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