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選擇了人跡罕至的路


我選擇了人跡罕至的路


我對純度著迷,而弗羅斯特是純粹的詩人,相較史蒂文斯和艾略特,他的詩句樸實平淡,卻浮動著巧妙而雅緻的隱喻。

大多數人在世界的喧譁聲裡早已聽不清內心的聲音,他們腳步的律動一致。而弗羅斯特選擇了人跡罕至的路,他在詩中這樣寫:

“金色的樹林中有兩條岔路,/可惜我不能沿著兩條路行走;/我久久地站在那分岔的地方,/極目眺望其中一條路的盡頭,/直到它轉彎,消失在樹林深處。

然後我毅然踏上另一條路,/這條路也許更值得我向往,/因為它荒草叢生,人跡罕至;/不過說到其冷清與荒涼,/兩條路幾乎是一模一樣。”

弗羅斯特的詩句簡單,但是卻有著含蓄細緻的哲理。“人跡罕至”的路意味著鮮有人踏足,而不一樣的選擇意味不同的結果。對於當下浮躁的人們來說,這首詩像清澈的水流一樣,使得不安的心慢慢平息。

在弗羅斯特筆下的自然是這樣清新的畫面“帶著小溪裡各種各樣的雨蛙,/那些雨蛙一個月前還曾在霧中噪鳴/就像朦朧雪地裡隱約的雪橇鈴聲”。他的大多詩句都是和自然相關的,他用象徵性的形式將人、自然和宇宙之間的關係簡潔地描畫出來。在《白樺樹》裡,他寫了蕩樹的孩子,然後寫了他的夢想是“我喜歡憑著爬一棵白樺樹離去,/攀著黑色樹枝沿雪白的樹幹上天,/直到那棵樹沒法再承受我的體重,/低下頭把我又重新送回地面。”整篇詩中將白樺樹比擬成像母親一樣,她讓年歲漸長的弗羅斯特對於現實無可逃避卻有著對母親的依戀。


我選擇了人跡罕至的路


在現實中,人是被自然寵壞的任性孩子。人高傲地認為自己是萬物的中心。在其它物種馴服地聽從自然的法則的時候,只有人類展現出桀驁不馴的野性。

在《茅草屋頂》這首詩裡,弗羅斯特寫著:“在厚厚的舊茅草屋頂中孵出/然後漸漸羽毛豐滿的小鳥/竟有一些還隱居在他們的窩巢。/當我經過那道低矮的屋簷,/我不小心讓衣袖擦到了簷邊,/結果把藏在窩裡的鳥兒驚飛,/它們飛進黑暗令我感到傷悲”。詩人的悲憫之心在這裡一覽無餘。小鳥在人類的世界裡時是戰戰兢兢的,它只是想在人類的屋簷下暫且有容身之地,它並不能像人類進入他們的領地時表現出的從容。

人呈現其自然本真的一面才是最好的,而不是強調”人性“。”人性“是讓人生畏的詞語。勞倫斯認為,人性的“本能——直覺意識” 代表的人性中自然的力量,與“社會-心智意識”之間的力量是不平衡的,而且前者總是受到後者的威脅和壓制。詩人盧梭則把自然狀態描述為“高貴而孤獨的原始人漫步在叢林中”。

我們嚮往高度,卻還是停留在原地。我們早已經忘記了高處和低處一樣危險,平衡才是自然的狀態。自然可以讓我們可以成為弗羅斯特筆下的在井底尋找真理的人,“某種比深還深的東西——但它/轉瞬即逝。水開始制止太清澈/的水。蕨草上滴下一滴水,瞧,/一陣漣漪模糊了井底的白東西/並將它抹去。它是什麼?真理?/水晶?見過一會,那也算幸運。”只有在自然之中的弗羅斯特,“他們將發現我沒變,我還是自己——/只是更加堅信我思索的一切是真理。“

或許我們抗拒不了生老病死之命運,但是我們卻有著自然不能給予的東西,即人類的情感。弗羅斯特的詩句《在一座廢棄的墓園》裡寫“生者愛踏著荒草而來,/來讀山坡上這些碑銘;/墓園仍吸引活著的遊客,/卻再也不能把死者吸引。”墓園對於生者的意義多過於死者,人的最終歸宿是漆黑潮溼的墓地,在活著時吞食動物菜餚,死了之後軀體被蟻蟲毒蛇咬噬,像契約一樣維持這種自然平衡。

在病痛或彌留之際,我們會露出自然本真的一面,我曾寫下這樣的文字:

在生病那一刻,彷彿覺了生命之輪從身上碾過去的痛。靜躺,看著透明的液體從一根膠管流到靜脈血管的平靜。窗外是掌紋一樣交錯的人流。像紙一樣攤開在白色的床表,就像強光下透視效果的靜物。突然,竟不合時宜地想到龐德,“在人群中這些面孔幽靈般顯現, 溼漉漉的黑色枝條上的許多花瓣。”白色牆壁,醫生鐘擺一樣穿梭。城市的雜音逐漸褪去,漚浮泡影,了無印跡。只是翻來覆去,像極掙脫了網的魚。沉在稀疏的回憶裡,似乎置於刀鞘中,體會不到鈍感。生活就是生下來透徹淋漓地活下去。


我選擇了人跡罕至的路


通往林中的路人跡罕至,然而我想去弗羅斯特的林中窪地,和他一起割草、砍柴以及摘蘋果。


*文中弗羅斯特詩句選自《未走之路——弗羅斯特詩選》(曹銘倫譯),人民文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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