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北京4例,广东4例,上海2例,云南1例,甘肃1例)。截至3月15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3例。
在我国疫情防控形势稳中向好的时候,
境外输入病例值得所有人警惕。
近段时间,一些境外归国人员刻意隐瞒病情入境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关于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的支付政策也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
3月15日
有自称是从美国回来的网友在网上发文称:“从美国回来后,我竟然还要自己花钱治病!”
![入境人员要求免费治疗?各地相关政策是这样规定的!](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3月13日
唐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称,入境谎报病情者,医药费自担。
消息一出,无数网友拍手称快:
“硬核,干得漂亮”
“建议全国都这样”
......
3月15日
上海市表示,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上海:
境外输入病例未参加基本医保
原则上费用自负
据新华社报道,从15日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政策问题明确。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对于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上海地方相关政策将与国家政策做好衔接。
2月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据上海发布,3月14日当天上海共确诊3例境外输入型病例。
据上海市卫健委数据,截至3月15日12时,上海市已累计发现确诊病例353例。确诊病例中,境外输入人员15例。
北京:
16日起所有入境进京人员均集中观察14天
费用自理
15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境外输入已成为本市疫情防控重点。北京将全面实施集中隔离措施。
从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
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监测。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
隔离观察期间,费用自理。
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针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在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 陈蓓表示,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的人员,总体上把握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
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陈蓓表示,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北京市还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进一步的对接。
3月14日,北京市新增5例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其中西班牙3例,意大利1例,泰国1例。在这5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中,有4人是主动申报。
此外,
三亚、安徽等地15日宣布,
所有境外入境人员一律集中隔离观察。
拒绝隔离、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可入刑
今日(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实施以下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如果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致张家港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境外疫情蔓延形势的变化,来港返港外籍人士及临时结束在境外旅游、留学、工作等返回张家港的本地户籍市民日渐增多。为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的防疫防控和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呼吁广大市民:
如果您家庭、企业或者朋友有入境(包括港澳台)计划的,请及时向张家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联系电话:58792062、58790203。
张家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张家港的规定是这样的:
张医保待医〔2020〕2 号文件“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针对确诊病人建立的综合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卫生健康委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
及时参加医疗保险,
给自己及家人多一份保障!
素材来源: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凤凰新闻、每日经济新闻、江苏新闻广播
如实报告,配合隔离!
閱讀更多 張家港市司法局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