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服務目前存在的常見問題

中國目前作為世界的經濟發展火車頭,在經濟建設層面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我們養老行業服務作為從古自今而來的發展歷程,這是個可以從古代中國沒有一個很明顯的借鑑,養老行業中的社區居家養老也就存在了一些問題,小啟就以深圳為例,當然這些問題也是可以其他城市也可以參考

1.市場化程度不高


市場文化程度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1.1:進入門檻有限制,政府在遴選社區養老和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時,基本採用居家養老和日間照料預選供應商制度,從資質上限制了市場主體的參與,僅有民非企業才能參與預選供應商的競標;

1.2:定價機制不合理,壓縮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利潤空間,養老服務業尚在起步階段,未進入市場競爭機制,市場不夠活泛,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政府要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價格要低於市場價格,體現一定的公益性,這個價格遠低於市場價格,壓縮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利潤空間,也導致了運營商資本投入和服務質量提升的主動性不高,部分養老機構生存困難;

1.3:扶持政策缺乏,尤其在居家養老服務,政府對於社區養老服務,政策出臺滯後與養老設施建設,扶持政策的補貼力度小,如一次性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和床位補貼,補貼力度相較上海等城市差距較大。


2.社區居家養老缺乏融合


社區居家養老缺乏融合,社區養老對居家養老的服務輻射和支撐力度不夠。一是無法滿足高齡、獨居等社區老人的居家養老專業需求,不能提供包括居家護理、上門送餐、康復服務和心理輔導等服務。二是無法滿足社區失能、失智老人的照護者急需的照護技能培訓和指導的需求。社區-居家養老缺乏融合的原因,包括三個方面:

2.1政府對社區居家養老缺乏頂層設計。居家養老設施、社區養老設施分階段進行建設,對於居家養老、社區養老的定位不夠清晰,建設標準偏低,社區養老機構自身運營都存在困難,更無力支撐居家養老。寶安區近兩年開展社區養老設施年度評估情況發現,有2/3的社區養老機構基本沒有或很少有老人光,面臨“門可羅”的經營窘境。

2.2社區居家養老信息化水平低。目前,全市的綜合為老服務平臺尚處於試點應用階段,各區還沒有獨立的養老信息平臺,如南山區96881熱線平臺、福田區“大管家”居民生活服務平臺,均為綜合服務平臺。政府缺乏對養老服務機構進行監管和信息公開的平臺。目前,深圳養老服務標準化、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低,各區、各養老服務機構資源分散,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資源未能有效整合,須建設統一的信息化平臺對養老機構進行資源整合周度管理、實時監督、補貼實時結算、服務評比和政策發佈等,為市民提供養老信息、養老中請、健康管理及居家養老諮詢等服務。

2.3養老機構缺少用於調度管理、綜合評估及服務評價的統一信息平自缺乏現代化、信息化手段來購買居家服務,如上門家政、配餐送餐、健康保性等養老機構發揮行業自律,通過信息化平臺及時更新並向社會公佈養老服務機的人員、設備、服務、管理、信譽等情況,及時、主動公佈本養老機構相關供需息,便於社會公眾瞭解、查詢和利用。市民暫無獲取養老信息、提出養老請健康管理及居家養老諮詢的信息化平臺。目前,深圳亟須為需要養老服務的市民提供查詢平臺,通過該平臺可完成服務申請、審批及辦理進度的實時查詢,瞭解養老院設施情況、人員入住要求以及輪候狀況。可通過信息平臺及時監測家老人身體情況,並提供便捷有效的居家養老服務諮詢,使老人享用移動醫健康管理、一鍵呼叫等智能服務。


3.居家養老服務券覆蓋面過小


目前,深圳市政府承擔的居家養老服務,主要通過居家養老服務券形式來實現,居家養老服務券的補助對象為60歲及以上戶籍的低保失能老人、非低保失能老人和三無、低保和重點優撫對象,保障範圍較窄,僅佔戶籍老人一成半大部分戶籍老人以及常住老人未能享受。

2016年,深圳居家養老機構3。。。。。。。。。。。。。。6家,服務人次共計21.50萬人次(數據來源深圳市民政局調研結果),發放消費券242.5萬元,使用率98.00%。其中家政服務(家政服務包括家政保潔、生活照料等基本服務)使用頻率最高,佔68.90%:其次是生活照料,佔6.70%。

政府提供的居家養老覆蓋面較小,原因主要是深圳尚未進入老齡化社會,戶籍老年人口規模小,戶籍老年人口以低齡活躍老人為主,在居家養老服務劃上,未將非戶籍常住老年人口納入考慮範圍,居家養老資金整體投入不足。


4.養老基礎設施薄弱


4.1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社區食堂數量少。

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86家,社區食堂21家,社區養老設施尚未達到街道全覆蓋,服務半徑過大,與北京、上海等城市“15分鐘養老服務圈”建設水平差距過大。

4.2居家養老設施不獨立,適老化改造不足。

截至2016年底,全市民非居家養老服務機構36家,服務網點200個,但居家養老網點設施往往共用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等設施,居家養老設施投入不足。適老化改造不足,適老化作為居家養老的重要內容,目前市適老化改造工作尚未全面開展,僅有羅湖區針對簽訂家庭病床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適老化改造,個別社區依託民生微實事為社區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適老化改造和老舊住宅的電梯安裝。


5.機構運營管理能力弱


當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正處於發展階段,社區居家養老運營主體單一,均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市場主體參與不足,機構運營中存在著“外部輸血”和“自身造血”能力不足的困境方面,運營初期“外部輸血”不足,導致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面臨較大的生存壓力。由於老年人對服務機構的認可、社會化養老服務的觀念轉變存在較長週期,造成機構運營初期缺乏足夠的“客源”,資金收入相對缺乏;同時,因前期建設資金投入量大且成本回收週期長,加之工資支付水電費用佔總運營成本比例較大,急需政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通過“外部輸血”保證機構初期的生存與正常運營。

另一方面,由於當前多數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自身的“非營利”屬性,在服務內容和範圍等方面存在限制,進而“自身造血”能力受限,並造成持續發展能力不足的困境。社區居家養老機構因客源不足,使得部分社區服務設施或服務項目無法實現“飽和”利用,存在設備閒置、場地空閒等服務資源低效利用的問題。同時,受制於政府對“營利性”服務的限制,而又無法在特定時間將閒置資源加以利用,即通過擴大服務對象、擴展服務範圍開展具有一定營利性的服務項目以提升機構的自我運營能力,服務機構中存在著“資源閒置與浪費”和“自我維持、持續發展”之間的困境,社區居家養老設施,尤其是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90%以上都處於虧損狀態。

社區居家養老機構運營能力弱,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原因

5.1市場發育不充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源於老年人對服務的顯性需求。現實中多數老年人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需求程度較高,但老年人的實際利用率遠低於需求率,這種狀況無論在高收入的老年人中還是在低收入的老年人中都普遍存在。其原因之一在於,老年人普遍的消費觀念或消費習慣與社會化養老理念不適應;

5.2政府扶持政策不健全。雖然對部分老年人予以一定養老服務補貼,但部分有購買服務慾望的老年人仍缺乏持續的服務購買能力:首先,因為政府對特定老年人的補貼力度不足。例如,資金補貼由於缺乏動態調整機制,在通貨影脹的背景下補貼的效果將會減弱,部分老年人可能由於經濟能力的限制無法購買最為需要但費用較高的服務,反而去重複選擇費用較低的服務,如清潔服務。其次,服務補貼面相對狹窄。例如,對享受服務補貼老年人的經濟條件規定中,主要以“低保線”為標準,這就意味著多數收入臨界於“標準線”的老年人;

5.3專業化人オ隊伍供給不足。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不同於家政服務、在醫療、康復、心理等領域需要提供專業化服務。專業化與職業化人員也直接決定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的可持續性和服務質量。就當前情況而言,一方面,專業化服務人員數量存在缺口,且隨著社會化養老的重點向社區居家養老轉移,專業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數量將面臨嚴重不足的困境。另一方面,存在著專業化服務人員無法得到持續保障的困境。由於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煩項且具有一定的職業風險、職業地位社會認同度較低,加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營利性不足,工資標準多處於最低工資水平且福利待遇不高、薪酬提升空間較小社區居家養老護理崗位缺乏就業吸引力,是導致當前社區居家服務人員年齡結構偏大、服務技能專業化程度較低的主要原因。


6供給結構性矛盾


從供給主體上,社區星光老年之家、黨群服務中心實現了社區全覆蓋,而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和老年食堂覆蓋不足。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床位空置率高、運營困難,而社區託養機構一床難求,社區護理型養老設施缺口大。從供給內容看,社區居家養老以家政、生活照料類服務為主,而護理、康復、心理等方面服務偏少。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中,存在著老年人熱衷於免費的服務體驗而自費購買服務意願較低的情況,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前的服務供給未能與老年人的多樣化需求精準匹配。隨著高齡、失能老年人口數量的增加,日常照料、醫療護理服務需求將不斷加大;而伴隨著核心家庭功能的弱化,老年人對精神慰藉、休閒娛樂的服務需求也將有所提升。

社區居家養老供給結構矛盾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社區居家養老設施缺乏資源整合,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缺乏融合發展,聯動不足;二是需求分析不足,對於社區老年人的養老需求,缺乏精準的評估手段,對養老需求分析不足。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養老服務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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