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資料之二

五、參與非法集資形成的風險及損失承擔的有關規定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在取締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利益不受法律保護。

六、什麼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

七、農業領域非法集資活動有什麼特徵?

涉農非法集資活動往往以響應國家農業政策,以發展現代農業生產,推動特種農產品開發等名義,欺瞞群眾、騙取資金、違法犯罪。其主要特徵包括:

一是未經依法批准。非法集資活動通常都沒有得到監管部門的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尤其是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同時,還採用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實質。如與受害者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以最大限度地騙取群眾資金。

二是虛構產業鏈條。農業領域特別是種養業的非法集資通常都會利用群眾對某個行業比較陌生的特點,編織關於產品、市場、高科技等各個方面的謊言,虛構一個高收入、高盈利的產業鏈條。例如借獺兔代養、銀狐養殖、蘆薈種植、百合花種植等特種農產品種養的名義,以普通群眾很少接觸的產業為幌子,進行非法集資。

三是承諾高額回報。涉農非法集資通常都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出資人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的投資回報。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種苗形式吸收資金,承諾以代購或包銷產品等方式支付回報;有的犯罪分子以代管代養代銷的方式吸收資金,承諾在一定期限以後給予現金回報。

八、房地產行業非法集資的具體表現形式有哪些?

1、售後包租。是指開發商向購房人承諾,對其所購買的商品房,由開發商承租或者代為出租並支付固定年回報的銷售方式。

2、返本銷售。是指開發商定期向購房人返還購房款的銷售方式。

3、分割拆零銷售。是指開發商將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為數部分出售給購房人的銷售方式。

些銷售行為的實質,是以承諾售後高回報、低風險的方式促銷商品房,加快資金回籠速度或者為滾動開發提供資金支持。表現形式通常是以提供固定年回報、原價(或增值)回購、承諾無(低)風險投資等方式,銷售公寓式酒店、分時度假酒店、酒店式公寓、酒店式辦公樓、產權式百貨商場、產權店鋪等。具體宣傳形式有:“統一經營、原價回購”、“提供每年8%的物業補貼”、“銀行擔保年收益9%”、“年均租金8.5%”等。

如果已經以售後包租等方式購房的業主,一旦發現開發商蓄意詐騙、攜款逃匿,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當開發商不能按合同要求兌現回購或支付回報承諾時,要及時採取措施,通過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九、利用網絡進行非法集資有什麼特點?

利用網絡進行非法集資和詐騙活動集中歸納起來有如下特點:

一是投資極具誘惑性。從事此類網絡集資、傳銷的公司,往往聲稱自己為國際知名跨國公司或其分支機構,同時,宣稱其經營項目為能源開發、黃金期貨、外匯交易等高收益高風險項目,且公司擁有專業投資團隊可有效降低風險。此類活動一般投資金額小,往往以100美元為一個投資單位甚至更少,最高也不過5000美元左右;回報高,回報率一般在每日1%-3%不等,年回報率可達到200%-500%,有的甚至高達1000%,而發展下線與出售股票收益則可能更高;週期短,按天返利的機制,可以使投資者在幾十天內便可收回投資。

二是網絡具有虛擬性。不法分子在境內外利用網絡設局進行行騙活動的經營過程中,其公司就是一個網站,而且服務器一般設在境外;公司的廣告宣傳完全在互聯網上進行,資金往來依靠電子轉賬和網上支付。整個操作流程實現了全網絡化。此外,投資者的收益並不直接轉到其銀行賬戶中,而只是顯示在其網站上,投資者只能登陸公司網站才能進行查詢。如果投資者需要提取現金,需要提交申請,公司會在24或48小時內,通過網上銀行或第三方網上支付系統將錢支付給投資者。

三是推出三種投資方式:以私募基金等名義募集資金,投資者將資金委託給投資基金、公司經營並收取紅利;投資基金、公司以購買產品和發展會員為名義,投資者通過發展“下線”獲利;投資者購買投資基金、公司推銷的未上市公司股票,待其境外上市後出售獲利。

總之,由於這類集資、傳銷活動的宣傳極具誘惑性,很容易受到投資者的青睞和追捧。同時,因互聯網的便利性、廣泛性和跨地域性,且我國上網人數眾多,使得這類網絡集資活動發展迅速,流動性強、涉及人員多、涉及金額大、涉及地域廣。此外,投資利潤越高的產品,其相應的風險也越高。但這些公司所宣稱的回報率如此之高、風險還幾乎為零,顯然違反了最基本的商業規律。而網絡的虛擬性更加劇了風險。同時,由於此類網絡集資、傳銷的經營過程的全網絡化,使經營者隱藏很深,一旦公司出現問題,他們可以輕易地攜款潛逃。從目前網上反映的情況看,一些公司在運營3---5個月後,網站便無法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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