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府推行“四不”抗疫政策:不檢測、不隔離、不收治、不公佈!是尊重人權的表現嗎?

彼岸之眸


對於新冠病毒這樣無針對性疫苗、無特效藥的病毒來講“戴口罩防止病毒通過飛沫傳播”、“隔離治療防止交叉感染”是目前來講最好的防控和醫治辦法,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每個健康的人都應該戴口罩防止自己被隱性感染以及自己被傳染後的二次傳染,每一個患者都應該配合治療,這不是對人權的侵犯,而是剛性的尊重人權措施,不過儘管如此,這些措施也被某些國家認為是在侵犯人權。

丹麥政府下令封鎖邊境



海外國家對封鎖政策、戴口罩以及隔離治療大多持排斥態度,比如英國、瑞典、美國等國家,當然,也有國家“迷途知返”,遵從“真香定律”,在見識了病毒的“狡猾”之後,都乖乖的實施了封鎖政策,比如:意大利政府在3月11日轉變態度,開始實施封鎖政策。同樣,之前嘲諷戴口罩和封鎖政策的丹麥也在3月12日下達了封鎖命令。3月15日,西班牙政府下達了封鎖命令。

面對病毒的傳播,海外各國貌似都有屬於它自己的解決方式,像英國提出的“群體免疫”計劃,瑞典列出的最低檢驗標準等,當然這其中也都存在爭議,英國的“群體免疫”計劃被英國幾百名醫學學者在網站上一頓亂批,而瑞典也被網友指責是對世界抗疫工作的不負責。

瑞典疫情趨勢圖


對於瑞典政府的決策,很多人都不理解,為什麼只對重症患者進行檢驗和治療,對懷疑自己患病的人不給予檢驗,勸其自己在家中治療?其實,這只是一個較為漂亮的說法,換一種說法解釋就是瑞典政府沒有能力阻止新冠病毒在瑞典傳播,也沒有足夠的醫療資源治療全部的感染者,只能實施“拖延”政策,對有生命危險的重症患者進行治療,而不再輕症患者過多浪費醫療資源。

為什麼不統計確診者的數目?既然檢驗的標準被降低了,那麼再去統計確診數目也沒有意義,畢竟有些輕度感染者不能被確診,但實際已經患病。

降低檢驗標準是瑞典政府做出的彈性防控政策,可以抗壓,反過來也可能被施壓。重視重症患者,忽視輕症患者,會給很多輕症患者造成未患病的錯覺,如果他不自覺在家中隔離,那麼他就有可能把病毒傳染給其他人,如此反覆,醫療系統所遭受的潛在壓力只會越來越大,一旦爆發,全盤皆輸,如此瑞典肯定會成為“群體免疫”計劃的第一個試點,屆時瑞典也會為此付出很大的死傷代價。

疫情期間的瑞典街頭


在疫情面前談所謂的“人權”,無異於置“生死”於不顧,如果命都沒了,還談什麼“人權”呢?換句話說,攜帶病毒在街上亂跑,不帶口罩,成為新一任“毒王”,就是尊重人權嗎?恐怕到時人們想到的不是一個自由的人,而是一個傳播病毒的居心不良之人。為了自己親人、朋友的身體健康,戴口罩、接受隔離治療,甚至暫時的實施封鎖政策,不是侵犯人權,而是對他人生命最大的尊重,別人更不會認為你的人權被侵犯了,而是你的忍耐會贏得他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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