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陽檢察:架起“隔空橋” 三方“會面”達和解

廣陽區檢察院始終緊跟時代發展,對標黨和人民要求,立足檢察主責主業,持續更新司法理念,充分運用法、理、情,在每一個案件中彰顯檢察情懷。

近日,廣陽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在視頻會議室內開展了一次特別的“隔空”調解,與犯罪嫌疑人家屬、被害人家屬視頻“會面”,促成了刑事和解,達到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社會效果。

事情還得從2019年9月15日的一起故意傷害案說起。犯罪嫌疑人祝某與被害人程某系朋友關係,當晚一起吃飯喝酒,然後去KTV唱歌。在KTV包間內,祝某因瑣事與程某發生爭執,拉拽中致使程某倒地,手腕被玻璃碎片劃傷,經鑑定程某構成輕傷二級。祝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始終辯解自己是被程某毆打的時候用手擋,程某是自己倒地才導致受傷,既不認罪也不認罰。

廣陽區檢察院受理此案後,檢察官認為案件本身十分簡單,但問題就在於祝某從偵查階段開始就從來沒有一份認罪的筆錄。這已是第四次提審,檢察官認真聽著祝某陳述,沒有打斷,或許是這樣的尊重慢慢地讓祝某情緒起了變化。檢察官講事實、講法律,講人情、講擔當,終於讓祝某感知到了檢察官這樣不厭其煩地和他溝通是真真切切的為了他好。祝某重新供述了當時的情景,他承認自己不僅有格擋的動作,還有拽住被害人的手並甩開的行為,他表示願意認罪認罰並且賠償被害人。這一小時的提審對於檢察官來講並不是沒有準備,而是詳細掌握了案件證據情況以及與定罪並無關聯的學歷、家庭、工作等基本信息,才能拉近與祝某的心理距離,做到遊刃有餘。

案件到這裡還沒有完結,檢察官還要進一步進行調解工作,為祝某爭取最大的從寬幅度。然而如何在疫情期間做好各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既及時妥善地解決糾紛治理訴源、保證雙方合法權益,又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跨區域流動、防止人員感染風險呢?檢察官決定利用微信視頻“會面”的方式,一頭連線家在廊坊的被害人程某的母親,另一頭連線遠在安徽懷化的嫌疑人祝某的父親,進行線上調解。被害人程某存在一定過錯,且犯罪嫌疑人祝某所使用的暴力程度輕微,雙方能夠達成諒解是最好的結局,程某既能得到合理的賠償,祝某也能因此得到從寬處理的機會。如沐春風般調解,讓祝某的父親當即網絡銀行轉賬,賠償17萬元給被害人程某的母親,達成了刑事和解。整個調解過程均予以同步錄音錄像記載。

檢察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祝某系初犯、偶犯,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對被害人予以賠償並取得了被害人諒解,對祝某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該案檢察官這樣說:“我認為讓祝某受到刑罰處罰不是我的目的,我覺得挽救一個人比處罰一個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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