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进一步加强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明电〔2020〕3号)要求,省局采取四项措施,严防严控境外输入性疫情。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把防范境外输入作为当前防控重点,压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做到不给疫情防控添乱,坚决防止疫情反弹。二是强化人员管理。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每名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近期动向和人员接触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进入办公区域前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向省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未经批准不得返岗上班。三是强化隐患排查。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进一步查弱项、补短板、除隐患,严格请销假和备案登记制度,准确掌握每名干部职工出入境情况,确保疫情防控日报告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防控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利用恶意隐瞒个人旅行史、接触史、健康史等危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讲清瞒报、漏报、谎报的法律后果,提高做好健康申报登记、落实防控措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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