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進一步加強境外輸入性疫情防控工作

為進一步做好境外輸入性疫情防控工作,根據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輸入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明電〔2020〕3號)要求,省局採取四項措施,嚴防嚴控境外輸入性疫情。

一是強化主體責任。把防範境外輸入作為當前防控重點,壓實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堅決克服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堅決做到不給疫情防控添亂,堅決防止疫情反彈。二是強化人員管理。開展全面排查,摸清每名幹部職工及家庭成員近期動向和人員接觸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嚴格落實幹部職工進入辦公區域前體溫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一旦發現發熱、咳嗽等疑似症狀,第一時間前往發熱門診就診,並及時向省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未經批准不得返崗上班。三是強化隱患排查。要求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進一步查弱項、補短板、除隱患,嚴格請銷假和備案登記制度,準確掌握每名幹部職工出入境情況,確保疫情防控日報告工作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四是強化宣傳引導。加強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宣傳、防控知識培訓和健康教育,增強防範意識,提升自我防護能力。利用惡意隱瞞個人旅行史、接觸史、健康史等危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開展以案說法,講清瞞報、漏報、謊報的法律後果,提高做好健康申報登記、落實防控措施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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