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闖紅燈的行人,拒絕人道主義賠償會怎樣?

鍋大魚


國際慣例,首先對死者表示哀悼。事故的各方都不願意意外的發生,對意外的傷亡表示遺憾。人道主義賠償暫時沒有法律支持,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撞死了闖紅燈的行人,還是要作一定的賠償的。下先僅作理論探討,先討論賠償事項,再討論責任認定的相關事項。

經濟賠償方面:

  •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如題主所述,撞死了闖紅燈的行人,由交強險賠償,交強險是有一定限額的,好象是搶救醫療費用1萬(如有產生醫療費用的話),死亡傷殘賠償10萬。全國統一價,童叟無欺,不管是誰的責任,先由機動車的強制責任險賠。

  • 假若車主或駕駛人沒有買第三者強制險,那麼這本該由交強險承擔的賠償款就車主或駕駛人承擔。這個已有法庭支持的,詳見拙作《天津“彭宇案”啟示(二)》。

  • 人的生命當然不止10萬,所以有超出的部分,例如定100萬(各省都有計算標準),那有超出100-10=90萬,這90萬就按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分成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方面:

個人認為具體事故具體分析,要認真勘查,注意細節,還原事故的真相才能確定責任。

  • 行人撞紅燈,機動車的狀態怎樣,車速有無超過法定速度,車輛的剎車性能怎樣,地面有無剎車痕跡,駕駛人狀態如何(有無酒駕、毒駕、藥駕)等等,判斷駕駛人是否已採取必要措施,卻無法避免地將衝紅燈的行人碰撞對於認定交通事故的責任佔很大的比重。

  • 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這裡要留意是減輕,根據條文理解,機動車原本是要承擔全責的,減輕的話就是減為負主責、同等、次責、無責,題主的情形在實踐中很少見無責。

  • 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在實踐中很難證明行人和非機動車“故意”,除非是“碰瓷”,“尋死”,這些證據搞不好就是刑事案件的證據,要不斷推敲,排除合理懷凝。

結論:賠法定的賠償額。人道主義賠償賠不賠無所謂,考慮死者家屬的心情注意言辭。

要安心駕車,參閱拙作《淡定駕駛有錢剩》,歡迎指正。


和衷法雨


闖紅燈並不代表就要受到被撞死這樣的懲罰,但是意外總是存在,有些闖紅燈的人就嚐到了這樣的惡果,如果是司機無責,而闖紅燈的人全責的情況下,撞死人後,有沒有可能一分錢都不賠?


大家也都知道,在交通事故處理時,有個弱勢群體,一般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會被認為是弱勢群體,開車的屬於無過也得賠償的一方,因為這是人道主義,不過不會超過賠償的10%。那麼有人就會不服氣,我就沒有過錯還要賠錢,憑啥?


這不僅是法律問題,也是個道德問題,畢竟別人用生命付出了代價,說不定又會多出一種交通規則圖標,而機動車還有保險,損失的雖然是錢財,但是跟生命比起來就輕了,10%的人道主義賠償也是能接受的範圍。

出現事故後,需要警察勘探現場,查明原因劃分責任。這種故意闖紅燈的首先就是漠視生命,而且還給別人增加了負擔,本人看過好多闖紅燈被撞死的視頻,有些看了感覺撞死的不冤枉,因為她們就是眼中無規則,呼嘯的車在她們眼裡不算啥,就那麼挎著包往前走,終於有躲避不及的車子把她給撞出去了,不知道她會不會罵司機不長眼?



如果交警判處了10%的人道主義賠償,那麼就不可以拒絕,而如果是有行人故意碰撞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那麼駕駛一方可以不用賠償,所有損失由行人或非機動車方承擔。


66號車坊


沒有什麼人道主義賠償這一說,交通事故按事故責任劃分來進行賠償~如題所說的人道主義只限於劃分事故責任時的應用,比如說車輛撞死或撞傷了闖紅燈的行人,車輛是正常行駛狀態,無任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按法律公正公平的判定應該是行人全責,實際操作中默認行人為弱勢群體,行人也往往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很多人也總以為道交法是給開車的人設的。。。其實道交法中明確規定了行人和車輛都應遵章守法。還有人覺得只要是被撞了,對方就應該負責賠償~中國自古以來又是個注重忠孝仁義禮智信的禮儀之邦,所以就有了處於人道主義的認責,即使車輛無錯,車主也會覺得因為傷了人而感到愧疚認一部分責任。這樣保險公司就能給與行人相應的補償。當然,沒保險的肯定不會貿然認責,因為對於交通事故來說,責任就是錢~所以這樣一來,吃虧的往往是保險公司,還助長了部分行人的囂張氣焰,覺得法律只束縛開車的人,這種思想一旦根深蒂固就等於讓他更肆無忌憚的闖紅燈,這對於開車的人和保險公司來說是不公平的~所以說,一定要依法為綱,杜絕這種漠視法律的行為,取消人道主義認責賠償~


軒道律所琪琪


歐洲很多國家都是撞死闖紅燈的人沒有一分錢賠償,並且死者家屬還得賠償車主精神損失費,因為死者給車主造成了一輩子的心裡陰影。我建議在我國就不用讓死者家屬賠償了,行人闖紅燈被撞死不予賠償就好


理想男人110841086


這在過去實行交通規則年代,應該是05年以前。司機無責,一分錢不用賠。相反,那個闖紅燈的無論死活,還必須賠償車輛的損失。也就是通俗話說的:你敢闖紅燈,就敢撞死白撞。當年的紅綠燈是一條貨真價實的生死線,而且還是社會公知的一個道理。

但現在,呵呵!就一地雞毛了。


實現一個曉目標


錯不在你,不應該賠償,人道主義,都是放屁,和稀泥那些玩意想的辦法,就是因為和稀泥的多了,不要臉的才更多。


葉清晨tt


交通規章制度已經改為交通法,闖紅燈那就是違法,違法也就是犯法了,犯法了的人就是犯罪,犯罪了的人就是罪犯。請問,正義除害罪犯還有罪嗎?


蒼生老樹


人道主義就是耍流氓,所以導致很多行人根本不等紅綠燈,她們認為你不敢撞我,撞我你就得賠錢,所以導致很多行人無視紅綠燈。如果因為闖紅燈導致事故,應該由闖紅燈的負全責,並且還得賠償另一方,相信幾乎沒人在去闖紅燈


江蘇李同學


人道主義應該由國家來賠償,機動車沒有責任就不能賠償,無責賠償是混蛋囉記。國家為了叫老百姓說國家好,就強行叫百姓自己賠自己,高實在是高,國家不用出一分錢,還落個好人。[贊][贊]


支持大陸武統


這件事情,確實在如今的生活當中經常出現,多數都是行人看手機闖紅燈。經過警方判斷後,行人全責,司機過失。眾多司機師傅可能都有一個顧慮:我明明沒錯,為啥也要賠償?小編來分享一些看法~

首先在轎車正常行駛,無違規操作的情況下。行人闖紅燈確實屬於行人全責。但現在的法律還沒有完全人道主義。在這種情況,人跟車相比人永遠是弱勢方。車在路上雖然是可控的,但還是可以置人於死地。人撞車,有沒有把車撞壞人沒事的[捂臉]?

車撞了之後有保險,修修車還能繼續開。相比之下,錢跟命哪個會更重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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