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財務工作規範化管理,市交建集團向屬下企業派出財務總監

為抓好市委巡察組對國資系統巡查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強化對屬下企業的財務監管,進一步落實頒佈實施的《市交建集團財務總監與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聯籤制度》,切實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交建集團近日全面開展向屬下企業派駐財務總監工作。目前,派駐的財務總監均已到位並正常履行職責。

交建集團目前已分別向市數字江門公司、市銀洲湖公司、市交投公司、市外勞公司、市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市交建公司、市港澳客運聯營公司及其屬下公司和關聯公司、江城公司及其管理公司、汽運集團等9家屬下企業派出了7名財務總監。為了明確財務總監的監管職責,使工作任務落實到位,此輪派駐的財務總監在收到任職通知後,已分別由集團蔡新枝副總經理、財務部蘇惠貞經理帶領前往相關企業履職。

推動財務工作規範化管理,市交建集團向屬下企業派出財務總監

根據《市交建集團財務總監與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聯籤制度》,派駐企業財務總監對該企業一定額度以上的現金提取、經營性支出、接待支出、對外投資及借款、資產轉讓或核銷、工程支出等方面進行監管,確保企業財務工作規範有序。

推動財務工作規範化管理,市交建集團向屬下企業派出財務總監

集團副總經理蔡新枝同志表示,《市交建集團財務總監與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聯籤制度》是集團公司與下屬企業溝通、聯動、提前介入、解決具體問題的重要橋樑及渠道,同時也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他要求進駐財務總監的公司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有關規定,同時要全面完善各項制度,形成屬下企業與集團公司共同進步的雙贏局面。

集團財務部經理蘇惠貞同志強調各企業要嚴格落實好《市交建集團財務總監與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聯籤制度》,並要求財務總監認真履行自身工作職責,為促進集團公司財務工作規範化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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