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疫情"熱點" !深交所對新開源下發監管函,此前曾質疑其炒作股價

蹭疫情

3月20日消息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公佈的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 37 號)顯示,博愛新開源醫療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新開源“)3 月 5 日、3 月 9 日分別披露《關於 BioVision 研發新型冠狀病毒研究工具的補充公告》《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問題回覆的公告》,補充披露了抗體產品的實際用途、在手訂單情況、所處研發和生產階段等信息。公告稱 BioVision 提供的兩個特異性冠狀病毒抗體主要用於科學研究,產品最終用戶主要為科研機構、研究人員,不直接應用於臨床;該產品處於市場初期研發階段,目前有少量意向性訂單,預計對 2020 一季度及全年度業績不會帶來重大影響。

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認為,新開源回覆投資者諮詢及首次公告時未完整、準確地反映和披露上述抗體產品的實際情況。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11 月修訂)》第 1.4 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第 9.1 條的規定。要求博愛新開源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事實上,本月初,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就發問詢函,對新開源於2020年3月5日披露《關於BioVision研發新型冠狀病毒研究工具的公告》,稱子公司BioVision公司研發了新型冠狀病毒的研究工具,提供的兩個特異性冠狀病毒抗體已通過Western Blot,ELISA和Immuno histochemistry等研究技術測試表示關注,要求新開源說明上述新型冠狀病毒的研究工具、病毒抗體的詳細情況,具體用途,具體商業價值,產品所處研發、生產階段,通過相關技術測試的具體意義,有關部門的審批情況,預計投產時間,在手訂單及相關產品對公司業務及經營業績的具體影響,同時,還要求說明,新開源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回覆投資者提問時提及“BioVision現提供兩個特異性冠狀病毒抗體,可用於研究和檢測新型冠狀病毒”發佈時間早於公告披露時間的原因,是否存在以互動易平臺回覆替代臨時報告的情形,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前述互動易回覆及公告披露信息是否客觀、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是否存在主動迎合市場熱點、炒作公司股價的情形。

關於對博愛新開源醫療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 37 號

博愛新開源醫療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2 月 26 日,你公司在本所投資者關係互動平臺(以下簡稱“互動易”)回覆投資者關於“此次新冠疫苗是重組蛋白疫苗,而公司子公司 BioVision 擁有千克級別的重組蛋白技術,請問是否可以理解為 BioVison 可以給新冠疫苗提供重組蛋白?”的提問時表示,“自從新型冠狀病毒爆發以來,BioVision 一直在努力研發新型冠狀病毒的研究工具,以實際行動支持中國和世界各地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研究、診斷和治療。BioVision 現提供兩個特異性冠狀病毒抗體,可用於研究和檢測新型冠狀病毒。這兩個抗體已通過 Western Blot,ELISA和 Immuno histochemistry 等研究技術測試。該抗體有多克隆和單克隆兩種形式,可以運往世界各地,方便科學家和醫學專家更快的研究新型冠狀病毒以及臨床診斷應用”。3月5日,你公司披露《關於BioVision研發新型冠狀病毒研究工具的公告》(以下簡稱“首次公告”),就上述互動易回覆信息進行了披露。

3月5日、3月9日,你公司分別披露《關於 BioVision 研發新型冠狀病毒研究工具的補充公告》《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問題回覆的公告》,補充披露了抗體產品的實際用途、在手訂單情況、所處研發和生產階段等信息,公告稱 BioVision 提供的兩個特異性冠狀病毒抗體主要用於科學研究,產品最終用戶主要為科研機構、研究人員,不直接應用於臨床;該產品處於市場初期研發階段,目前有少量意向性訂單,預計對 2020 一季度及全年度業績不會帶來重大影響。你公司回覆投資者諮詢及首次公告時未完整、準確地反映和披露上述抗體產品的實際情況。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11 月修訂)》第 1.4 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第 9.1 條的規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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