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皆有因(一):病因分陰陽,內傷外感辨

(一)《黃帝內經》《素問·調經論》曰: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 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二)《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曰:夫百病之所始生者,必起於燥溼、寒暑、風雨、陰陽、喜怒、飲食、居處。

解析及臨床意義:以上主要論述病因的分類。各種疾病的產生,有不同的原因,為了把握病因發病的一般規律,《內經》提出了病因內傷、外感分類法。外感病,因於六淫邪氣,病邪由表入裡,遂步向裡傳變,反映了外感病的致病特點;內傷病,因於飲食起居,情志勞倦,直接影響有關內臟功能,故病變發於臟腑,反映了內傷病的致病特點。在治療上,外感病證,當祛邪外出;內傷病證,則以調整內臟功能為要。由於內傷、外感的病因、性質、發病規律不同,所以治療原則各異。故辨內傷外感是診治一切疾病的前提。

萬事皆有因(一):病因分陰陽,內傷外感辨

《吳醫匯講》雲:“外感,內傷為證治兩大關鍵。李東垣特別指出:“概其外傷風寒六淫客邪,皆有餘之病,當瀉不當補;飲食失節,中氣不足之病,當補不當瀉。舉世醫者,皆以飲食失節,勞役所傷,中氣不足,當補之證,認作外感風寒有餘客邪之病,重瀉其表,使榮衛之氣外絕,其死只在句日之間。所謂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可不詳辨乎?”東垣之說,強調了辨明外感內傷的重要性,也指出了辯別外感內傷並非易事。因外感證有時與內傷相似,內傷證有時與外感相似,如果辨認不確,最易造成、誤治。東垣有鑑於此,特作“內傷外感辨”,指明: “內傷發熱,時熱時止;外感發熱,熱盛無休。內傷則手心熱,外感則手背熱。內傷則飲食無味,外感則鼻塞不通。內傷惡寒,得暖便解;外感惡寒,絮火不除。內傷頭痛,乍痛乍歇;外感頭痛,連痛無停。內傷惡風,不惡甚風,反惡隙風;外感惡風,見風便惡。內傷有溼,或不作渴,或心火乘肺,亦作燥渴,外感須二、三日外,表熱傳裡,口方作渴。內傷則熱傷氣,四肢沉困無力,倦怠嗜臥;外感則風傷筋,寒傷骨,一身筋骨疼痛。內傷則短氣不足以息,外感則喘壅氣盛有餘。內傷則氣口脈盛,多屬不足,宜溫、宜補、宜和;外感則人迎脈盛,多屬有餘,宜汗、 宜吐、宜下。”若外感內傷兼挾並見,要區別二者,須細心考察,四診合參,辨明二者的主次、緩急,以指導治療。根據內傷、外感病證的特點,預知其病變趨勢,在治療中掌握主動權。

萬事皆有因(一):病因分陰陽,內傷外感辨

宋代陳無擇在《內經》內傷、外感病因分類,以及《金匱要略方論》“千般試難,不越三條”的基礎上,提出了三因學說,既以“六淫”為外因,“七情”過極為內因,飢飽、勞倦、跌僕、壓溺及蟲獸所傷等為不內外因,是把致病條件與發病途徑結合的分類方法,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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