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清明!福建多地发布重要通知

事关清明!福建多地发布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今年清明节期间

福建多地倡导网上祭扫

详情如下——

福州

福州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发布重要通知

事关清明节祭扫工作

全文如下

事关清明!福建多地发布重要通知
事关清明!福建多地发布重要通知事关清明!福建多地发布重要通知
事关清明!福建多地发布重要通知

厦门

在疫情解除之前

厦门所有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场馆设施

停止对外开放

事关清明!福建多地发布重要通知

通告原文如下↓↓↓

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

祭扫英烈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做好英烈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祭扫英烈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疫情解除之前,全市所有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场馆设施停止对外开放,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祭扫纪念活动。自疫情解除后至今年底前,依照惯例提供现地祭扫服务。

二、在各地烈士陵园闭园期间,请本市的烈士遗属暂不安排去外地祭扫,市、区退役军人局暂不受理开具异地祭扫烈士的介绍信。

三、提倡以网上祭扫形式开展对烈士的祭扫献花和追思纪念。

活动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10日,用户可登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

(http://www.mva.gov.cn)、

“中华英烈网”

(http://www.chinamartyrs.gov.cn)、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http://tyjrswt.fujian.gov.cn)、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http://tyjrswj.xm.gov.cn)等网站平台

点击“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活动专栏或浮标,根据功能指引进行网上祭扫英烈活动。

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敬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3月18日

泉州

晋江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7号通告

据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进一步蔓延扩散。国内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疫情远未结束,输入风险非常严峻。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清明节期间因人员大量流动、聚集而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坚决避免疫情回弹反复,现将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祭扫接待。即日起,全面暂停到市殡仪馆、公墓区、各镇(街道)村(社区)骨灰堂、安息堂、寺庙等提供骨灰寄存的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扫墓祭祀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格祭祀管控。广大市民要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市民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全市将对所有殡葬服务场所通行路段实行人员和车辆交通管制。

三、严禁上山祭扫。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强化上山祭扫人员的管控,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疫检查站,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严禁祭扫人员上山祭扫。

四、倡导简约祭扫。全市公墓区、骨灰堂、安息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将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集体祭扫。同时,我市将开设网上祭扫平台,提供网上祭扫服务。3月25日起,市民可登录“晋江经济报” “晋江新闻网” “晋江电视台”等微信公众号网上祭扫栏目开展网上祭扫活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引导广大市民通过网络祭扫方式缅怀逝者。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示范,广大市民要积极动员海外乡贤、在外经商、务工等的亲属暂不返乡探亲访友、扫墓祭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如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石狮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期间全面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现将疫情期间我市全面暂停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暂停祭扫活动。即日起,全面暂停到市殡仪馆、永久墓园公墓区、各村(社区)骨灰堂、安息堂、寺庙等殡葬骨灰集中安放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祭扫、祭祀活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祭扫纪念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切实强化祭祀管控。清明节期间,市直相关部门要对通往永久墓园的路段实行人员和车辆交通管制。各镇(街道)要督促辖区村级公益性骨灰堂暂停祭扫活动。广大市民要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市民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

三、严格禁止上山祭扫。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强化上山祭扫人员的管控,在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疫检查站,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和火源管控工作。

四、广泛加强宣传引导。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要加大对全面暂停祭扫活动的宣传力度,倡导采取居家追思等形式表达对先烈先人先祖的缅怀之情;积极动员外出人员和海外乡贤暂不返乡祭扫。全市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不组织、不参加祭扫活动。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安溪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今年清明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攻坚期、关键期。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十个不放松”“十二个加强”要求,现就清明期间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公墓、骨灰楼(堂)等区域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

二、广大村居民可以通过搜索关注企业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殡仪馆”进入网上纪念平台,为亲人建馆祭扫悼念。

三、骨灰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楼的,由县殡仪馆邀请宗教界(佛、道、基督教)代表人士进行统一集体代祭扫;安葬在县殡仪馆公墓区的,由县殡仪馆免费为每个墓穴敬献鲜花代祭扫;安放在村级公益性骨灰堂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参照执行。以上活动家属和群众均不得现场参与。

四、分布在村居山头的坟墓,由乡(镇)、村(社区)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巡查和管控。

五、全县党员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干部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家属亲友自觉主动落实上述规定。

六、广大村居民要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倡导通过简约方式缅怀亲人,如通过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家中摆放遗像追思先人美德、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易方式缅怀逝者。

七、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近期如有计划回乡的,请尽量延期,建议通过网络祭拜或委托亲人代为祭拜等方式,表达对亲人的思念之情。因特殊原因确需回乡的,入境后需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

八、对不服从管理且经教育不听劝阻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不再执行。

清明祭扫重在心诚,慎终追远、缅怀生命。为了您和家人、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村居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惠安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文明祭扫的通告

(第21号)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场所祭扫。全面暂停万安陵园、崇武龙湖陵园(公墓、骨灰寄存设施)、县公益性骨灰堂、各镇村(社区)骨灰堂、安息堂、寺庙等场所祭扫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格祭祀管控。广大市民要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各镇要做好辖区内暂停祭祀管控工作。

三、严控上山祭扫。各镇村(社区)要严格对上山祭扫人员进行管控;广大市民要文明祭扫,不组织集体祭扫,控制上山人数,严格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四、严格火源管理。严禁携带火源、金纸、鞭炮等易燃易爆品上山祭扫,各镇要在各上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对携带火源、金纸、鞭炮等易燃易爆品上山的行为进行劝导,不听劝导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全县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动员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的近亲属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如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严格疫情防控。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近亲属即将由境外或省外入(返)惠祭扫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或近亲属所在村(社区)报告情况。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漳州

漳浦

漳浦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暂停清明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为避免人员集聚,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52号)精神,现将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暂停各类公祭及其他自行组织的清明祭扫活动。

二、漳浦县殡仪馆、漳州和祥陵园、漳浦县烈士陵园等公墓、骨灰安放场所、烈士纪念设施,不接待祭扫纪念活动。

三、倡导居家追思、讲先人故事等形式,表达对先烈先人先祖的缅怀之情,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

四、对办理火化服务、骨灰安放等,一切从简。参加人员需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登记等服务,服从管理。

五、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祭扫重在静心诚敬,继承优良品德,而生命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为了您和家人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积极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不再执行。

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南靖

南靖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暂停清明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第16号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尚未结束,仍处于关键阶段,为避免人员聚集,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52号闽机发M0480号)精神,现将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暂停各类公祭及其他自行组织的群体性祭扫活动。

二、漳州西陵、船场镇和南坑镇骨灰堂(安福堂)、烈士纪念设施等场所不接待祭扫纪念活动,由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三、继续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县殡仪馆对办理火化服务、骨灰临时安放等,一切从简。

四、倡导通过分散追思、居家悼念、网络祭扫等形式表达对先人先烈的缅怀之情。

五、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和亲属,带动亲朋好友、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六、县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务局、民政局、移风易俗办等单位要提前制定预案,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职责,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各镇(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移风易俗活动,通过张贴告示、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将暂停祭扫活动的消息告知群众,并做好劝导解释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不再执行。

祭扫重在静心诚敬,传承优良品德,而生命重于泰山,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您和家人的健康,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请您积极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诏安

诏安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暂停清明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阶段,随着清明节临近,为防止扫墓、祭祖人群聚集,减少病毒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组织做好“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祭扫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清明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清明祭扫等人员聚集活动。

二、暂停各类公祭及其他自行组织的祭扫活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祭扫纪念活动。

三、设有骨灰堂等骨灰存放设施的寺院,暂停祭扫服务。

四、取消民俗庙会等聚集性活动。

五、倡导采取网上祭扫和居家追思等形式表达对先烈先人先祖的缅怀之情。

六、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宗局、公安局、移风易俗办等单位要提前做好预案,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职责,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各乡镇(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移风易俗活动,提前做好劝导解释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祭扫活动。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要加强联防联控,杜绝发生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祭扫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八、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不再执行。

诏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三明

三明:建议市民避开

清明假期高峰祭扫

事关清明!福建多地发布重要通知

三明市民政局答复:今年受新型冠性病毒疫情影响,清明节是否开展祭扫保障服务,需等省里统一部署,我局将会提前对外公告,建议市民避开清明假期高峰祭扫。目前市民可以正常开展祭扫活动,但请市民祭扫时注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如您还有疑问,可详询市民政局事务地名科(联系电话:8245008),或市殡葬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334472)。

来源: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厦门日报、东南早报、三明市民政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