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3月印發了《關於在全省開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域異地管轄改革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決定自
2020年5月1日起在全省開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域異地管轄改革。
一、該《方案》規定:
1、行政案件異地管轄改革後,五指山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由瓊中法院管轄。
2、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一併與行政訴訟案件實行異地管轄改革。
3、經釋明,原告堅持在屬地法院(五指山法院)起訴的,屬地法院(五指山法院)應予受理。
二、落實舉措:
1、由瓊中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可以選擇在瓊中法院進行立案,也可以就近選擇在五指山法院進行立案。
2、由瓊中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案件立案後交由瓊中法院進行審理,原則上在瓊中法院進行案件庭審,依當事人申請也可以在五指山法院進行案件庭審。
三、聯繫方式:
五指山法院立案庭
電話:86626419 86637836
五指山法院行政庭
電話:86626945 86622392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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