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所有、企業經營:養殖業從“公司+農戶”向“四位一體”轉變

資本密集型養殖業發展同樣面臨著規模困境。小農戶養殖無法解決在資金、技術和市場方面所面臨的約束,而企業建設大型養殖場又無法解決養殖場用地問題。幸運的是,農地農有農用的基本制度安排使土地、資本等短缺要素在農民和企業間的再組合和再配置有了可能。發展現代養殖業,也就在實踐中找到了小農戶和企業的銜接點。


農民所有、企業經營:養殖業從“公司+農戶”向“四位一體”轉變


正大集團最早在這方面做出了探索。正大榆樹1億隻肉雞場項目中,農民以合作社建設集體所有的大型養殖場,解決了用地問題;政府整合財政專項資金,和正大集團自有基金共同組成融資平臺,解決了資金問題。其中,農民和正大集團分別作為資產所有者和資產運營者,共同組成農商共同體。這就形成了現代養殖項目投資建設的PPP模式、生產經營的“農戶+公司+政府+銀行”的“四位一體”模式,推動了現代養殖場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


農民所有、企業經營:養殖業從“公司+農戶”向“四位一體”轉變


最終,該項目效益指標的平均值高於了國內同行業平均水平,土地產出效率有大幅度提升,環境汙染和食品安全問題也得到了有效解決。而且,農戶通過加入農民合作社獲得較高資產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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