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方軸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簡稱:南方軸承 證券代碼:002553 公告編號: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南方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3月19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變更會計政策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內容公告如下:公司於2020年1月1日起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變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財政部修訂發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根據財政部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於上述會計準則修訂,原採用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2.2019年9月19日,財政部發布《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 下稱“《修訂通知》”),對合並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按照會計準則和《修訂通知》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根據上述《通知》的有關要求,公司對合並財務報表格式進行相應調整。

(二)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三)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執行新收入準則,並按照財政部發布的《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要求編制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其餘未變更部分仍執行財政部前期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四)會計政策變更日期

公司根據上述文件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執行財政部發布的《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不追溯調整2019年可比數,不影響公司2019年度相關財務指標。新收入準則的實施預計不會導致公司收入確認方式發生重大變化,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財務報表格式的調整是根據國家財政部的規定和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對合並及公司淨利潤和股東權益無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會關於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本次公司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及頒佈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及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四、獨立董事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經認真審核,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對本次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的情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經認真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對會計政策的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能更客觀、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況。其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此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有關事項及其他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南方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