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鄉縣:露天焚燒,一經發現,嚴懲不貸!

為進一步促進我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切實加大露天禁燒工作管控力度,堅決遏制露天焚燒現象,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近日,我縣嚴肅處理一起露天焚燒雜草案件。

2020年3月14日,我縣露天禁燒“天眼”系統報警,中華路街道辦事處北張莊村發生露天焚燒現象,經排查為村民李某某整理耕地時點燃雜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對該當事人擬處罰金2000元,並由公安部門依法行政拘留。

請廣大人民群眾引以為戒,自覺做到不焚燒秸稈、雜草、落葉、垃圾等易燃物,並及時勸阻和制止發生在身邊的焚燒行為;主動向家人、鄰居和親戚朋友宣傳勸導,確保做到“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處煙”。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支持露天禁燒工作,保護生態環境,共建美麗平鄉!

平鄉縣:露天焚燒,一經發現,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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