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支隊伍”管執法

日前,海口市印發《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模式,旨在解決執法機構重疊、多頭多層重複執法問題。

《實施方案》提出,全面梳理編制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明確綜合行政執法範圍、整合執法職責和隊伍;健全執法機構;理順管理體制、執法層級和監管職責;加強執法隊伍和人員管理;健全創新執法制度和方式;強化執法保障等8個方面的主要改革任務。

全面梳理規範和精簡行政執法事項

組織編制各領域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實行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在“多規合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基礎上,加強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項的源頭治理,組織編制各領域行政執法事項標準清單。凡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執法事項一律取消,對長期未發生且無實施必要的、交叉重複的執法事項,通過清理、整合、優化,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執法事項。各領域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由市級業務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程序報批後公佈,並依法及時動態調整。

整合執法職責,精簡執法隊伍

在“多規合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求,除涉及國家安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外,全面整合行政執法職責和執法隊伍。將政府各工作部門所有的行政執法事項劃歸綜合行政執法局承擔,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整合各領域執法職責,依法統一行使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包括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行政處罰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罰等。按照減少層級、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精簡執法隊伍,合理配置執法力量,規範機構設置。

規範機構設置,健全執法機構

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主管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獨立行使有關行政執法職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強化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考核、案件審查等行政執法監督職能,科學合理設置執法監督內設職能機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城市管理局)不再作為同級政府工作部門,名稱統一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某某分局。各分局負責農林水、旅遊、城市管理、城市建設、電力、自然資源規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科技教育、公共衛生、殯葬、人防等領域執法,設置7支專業執法隊伍和 1 支巡查機動執法隊伍。

領域內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對市級教育、財政、審計、宗教、醫保、檔案、統計、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社會組織登記等不納入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各部門要按照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監管效能的要求,規範部門內部行政執法機構設置,實行領域內集中綜合行政執法。

規範設立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伍

全面梳理和整合鎮、街道現有的站、所等行政執法職責,組建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設置鎮、街道行政執法中隊,以鎮和街道名義開展執法,實現基層一支隊伍管執法。鎮、街道行政執法中隊的設置按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理順管理體制,明確執法層級,釐清監管職責

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評估、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具體負責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海洋漁業、文化市場(除旅遊市場外)等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業務指導各區(含開發區)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業務培訓,組織全市重大或專項綜合行政執法活動。

分局主要負責轄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具體負責海口市旅遊市場、農業(除漁業外)、林業、水政監察、衛生監督、勞動保障、安全生產、殯葬、人防和原已改革明確由各區負責的“多規合一”管控、城市管理等範圍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海口綜合保稅區、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歸屬各管委會管理,具體負責開發區區域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接受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業務指導。

加強隊伍建設,嚴格人員管理

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有序整合執法隊伍,推動職責整合和編制劃轉同步實施,隊伍組建與人員劃轉同步操作,確保行政執法職責和執法力量相匹配。嚴把人員進口關,嚴禁將不符合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範要求的人員劃入行政執法隊伍。統一規範編制管理,確保執法人員編制主要用於基層執法一線。

健全執法制度,創新監管方式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執法程序、改進執法方式、規範執法行為、統一執法文書,梳理編制執法工作規程,提高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科學制定抽查比例,突出重點、控制頻次,擴大覆蓋面、減少執法盲區。積極推進“互聯網+執法”,促進辦案流程和執法工作網上運行管理,強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加強智能監控和大數據監控。

強化法治保障,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對涉及行政執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時進行清理修訂,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與部門利益直接或變相掛鉤。完善基層執法人員工資政策,落實國家撫卹政策,推進執法辦案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鼓勵探索通過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提高職業傷害保障水平,健全職業風險保障機制。

據介紹,海口通過深化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整合執法隊伍,減少執法層級,夯實基層基礎,提高執法效能,解決機構重疊、職責交叉、多頭多層重複執法等問題,旨在加速構建職責明確、集約高效、運作協調、規範有序的綜合行政執法體系,為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堅實的海口執法體制機制保障。

促進措施落到實處

確保改革如期完成

在改革任務的組織實施上,要通過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宣傳引導、嚴肅工作紀律,促進各項改革政策措施切實落到實處,確保改革主要任務如期完成。

加強組織領導。體制改革期間,為做好海口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海口市政府成立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重大事項並統籌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和做好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協調配合並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各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將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協調解決具體困難和問題,確保改革工作紮實有效開展。

明確工作職責。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加強對跨領域跨部門綜合行政執法業務的指導。海口市司法局負責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協調解決執法爭議。海口市公務員局、海口市人社局加強執法人員身份綜合管理,指導業務主管部門做好執法人員日常管理工作。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各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區改革方案,全面推進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海口市級相關職能部門要配合做好相應執法機構、職責和人員、裝備、經費等劃轉、調整及業務培訓工作,確保改革工作順利實施。

嚴明工作紀律。海口各區、市級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部署,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政治紀律、機構編制紀律、組織人事紀律、 財經紀律,嚴禁在改革過程中突擊進人、突擊提拔和調整交流乾部,嚴禁借改革之機擅自改變人員身份。涉及機構變動、職責調整的部門,要服從大局,確保機構、職責、隊伍等按要求及時調整到位,不允許搞變通,拖延改革。在職責劃轉、機構和人員編制整合過程中,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好人財物的劃轉、移交工作,做好文件案卷等重要資料的交接,保持執法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策劃、撰稿 何田)

原標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解決機構重疊多頭重複執法難題 海口:“一支隊伍”管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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