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12個月,為何有13個月工資呢?

用戶68521050822


並不是所有的企業,或者是有規定一年12個月就要發13個月的工資。

像發13個月的工資,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一些企業陸續使用的一些雙薪制,即發放第13個月的獎勵工資,個人取得這部分的收入呢,它屬於任職收購的獎勵性收入,是工資薪金所得的範疇。

年末雙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之一,大多數企業特別是外企,更傾向在年終獎的問題上運用這種比較簡單幹脆的處理方法,既按員工平時月收入的數額在年底加發一個月的工資。

企業發放的雙薪是根據自己的政策來制定的,年終的雙薪也就是所謂的第13個月的工資,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企業給十三個月的工資就不能強求。

當然,如果企業能給13個月的工資,那肯定是更好了。

還有就是向國家的公職人員、一些事業單位,是會實行13個月的工資的。向國辦發14號文件及當年人事部財政部的相關文件。

這些其實就是年終績效獎,不是一整個月的工資,是個人12月份工資的基礎工資部分,是一部分,是到第2年1月份來發放。所以感覺好像是13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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