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消費者亂象堅持“冒頭就打”銀保監又通報三家銀行、保險機構

3月18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對人保壽險、農業銀行和郵儲銀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通報。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1-2月,銀保監會系統共對保險業發佈296張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金額5167.6萬元。2月單月,銀保監會系統共對保險業發佈46張行政處罰決定書,較1月減少204張;罰款金額384萬元,較1月減少4399.6萬元。

目前來看,車險依然是重點監管領域,財險公司是被罰主力。隨著線上渠道的加速發展,銷售誤導、逆選擇風險等都要更為重視。

合理調降車險業務指標

車險監管保持高壓態勢。2月,國壽財險、華海財險和太平財險三家財險公司被罰金額位列前三。

財險公司被處罰的主要原因包括,欺騙投保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案件,虛構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未如實記錄車險業務及管理費案件,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管人員,未經批准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編制、提供虛假資料,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等。

值得一提的是,3月10日,銀保監會財險部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車險市場秩序和促進車險高質量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強調,各銀保監局要加強疫情影響分析,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對突出的車險亂象堅持“冒頭”就打,大幅提高財險公司違法違規經營成本。

與此同時,各財險公司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從根本上扭轉重份額、重規模、輕質量、輕效益的錯誤觀念,強化依法合規經營意識。

眾安金融科技研究院發佈的報告顯示,疫情對財險業務短期有著不小的影響,財險業務將在短期內遭受較大的衝擊,財險中的車險受到新車銷量、展業經營方面的限制,保費收入增長承受一定壓力。航意險、交通意外險等消費因出行或旅遊計劃的大幅下滑也將會出現下降。

從整個行業看,報告數據顯示,行業前十的財險公司,除一家機構2月中上旬保費收入正增長外,其餘業務規模同比均大幅萎縮。但隨著疫情逐漸得到控制,財險業有望迎來需求拐點。

今年1月、2月全國汽車銷量同比分別下降18%和約80%,汽車出行量也明顯下降,一些地區的車險保單期間相應實行順延或延遲繳納保費。

對此,通知強調,對湖北等受疫情影響較大、順延保單期限較長的地區,應當合理調降保費規模、業務增速、市場份額和承保利潤等考核指標。

線上營銷同樣存在銷售誤導

疫情將加速保險公司線上渠道的經營,但也面對著銷售誤導等保險頑疾的挑戰。根據銀保監會此前發佈的數據,互聯網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者投訴量始終居高不下。

對此,一位互聯網保險公司的負責人解釋稱,互聯網保險大多是件均保費低、理賠頻次高的重體驗產品,與客戶交互的壓力遠遠大於傳統保險。互聯網用戶已經培養起較強的意識,即只要感到沒有達到訴求便會投訴。從客戶佔比看,應該沒有超過傳統渠道。互聯網保險模式讓企業可以真正地直面用戶,也要求必須不斷提升客戶體驗。

3月18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通報的人保壽險問題,也正是出自電網銷售領域。具體而言,人保壽險經河北、成都等6家電銷中心銷售的部分保單,存在與事實不符的宣傳等欺騙投保人的行為,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產品,存在以不實宣傳欺騙投保人的行為,還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

險”產品,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保險費率的行為。而且,前述機構對個人醫療理賠數據不真實等提供、編制虛假

報告、文件、資料。

農業銀行、郵儲銀行的問題則是來自銀保渠道。

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表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圍繞電話銷售、互聯網保險、可回溯管理等方面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亂象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專業副主任宋佔軍認為,線上營銷同樣存在銷售誤導等問題,同時由於互聯網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侷限,所以銷售誤導的影響可能會更甚。需指出的是,銷售誤導等問題線上線下都將長期存在,對於這樣一個發展中的階段性問題,務必通過加強監管部門、保險公司的主流引導規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儁生認為,由於互聯網銷售模式下,交易雙方缺乏“面對面”信息溝通,其契約不完全性體現得更加突出。除保險公司規範行為,加強消費者教育外,行業可以建立互聯網保險合同的訂立規範,監管部門也要完善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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