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已依法駁回“冠狀剋星”等328件涉疫非正常商標申請

羊城晚報訊 記者丁玲報道:“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涉疫非正常商標申請得到有效處置。18日,記者從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獲悉,截至3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累計管控1580餘件涉疫商標申請,已依法駁回328件,准予申請人主動撤回866件,並及時組織地方執法部門對相關申請人和代理機構進行約談、整改和處理。

綜合運用商標法“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等多個條款,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進入審查程序、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328件不良商標申請依法駁回。例如,“李文亮”“火神山”等商標註冊申請,主要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予以駁回;“冠狀剋星”“新冠消毒”等在內的5類藥品、44類醫療服務商標註冊申請,還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易導致消費者對商品功能、服務內容的誤認”,予以駁回。

目前,仍有390餘件管控商標申請尚未進入法定審查程序。一旦達到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法定時間,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嚴格依法做出予以駁回、准予撤回、不予受理等審查決定。

另外,記者從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瞭解到,日前,廣州對涉疫商標申請的32家知識產權代理公司進行電話約談,已聯繫上的29家企業均已主動撤回相關不良影響商標註冊申請;深圳對14件惡意商標註冊申請第一時間依法集中要求撤回,並對相關申請人嚴肅約談,向申請人說明相關法規,責令其立即整改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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