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快报:互联网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互联网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1世纪是科技的时代,互联网异军突起强势改变着各行各业的格局,作为承载着公平与正义的法院体系,自然也与互联网强强联合,在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2020年春节假期,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席卷全国,为防控疫情,响应国家号召,全国各级法院关闭了诉讼服务中心,停止接待群众来诉、来访。但在疫情面前,法院各项工作并没有就此停歇,全国各级法院开启了“云服务”,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质证、互联网庭审等云端诉讼服务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诉讼权利。随着互联网办案应用的不断推广,我们发现其中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电子诉讼宣传不到位。目前,对于电子诉讼的宣传介绍一般是通过各级法院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法院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但作为政务媒体,各级法院的自媒体在宣传影响力上一般存在局限,受众较少,就导致大部分群众对于电子诉讼的了解仅停留在表面。法官在与当事人沟通通过互联网方式推动案件进展时,大部分当事人表现的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二、电子诉讼服务技术不稳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由于平台技术原因导致当事人或者法官的操作失败,例如当事人试图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质证,但尝试多次均无法上传证据图片,联系法官后找到技术人员也得不到准确的回复,又例如在互联网庭审中,当事人按照指示进行操作,但始终无法连线进入庭审或者在庭审中发现庭审笔录无法同屏显示,等等诸多问题。这些由于技术导致的问题极大地损耗了诉讼的效率,甚至部分当事人在多次配合操作无果后表示不再配合,不愿意接受互联网办案的服务,不利于云诉讼的推广应用。 三、电子诉讼功能不全面。在实际应用中,发现电子诉讼在与审判执行工作对接方面仍存在漏项,例如,在微信小程序端无法上传视频证据、网上质证后当事人无法对质证结果操作签章、柯达的互联网庭审系统当事人无法对庭审笔录进行签字、微信小程序和电脑端系统不互通等等问题。 四、电子诉讼当事人操作困难。虽然手机、电脑的应用已经得到普及,但对于大部分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来说,只能使用手机和电脑的最基础功能,而目前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的当事人,有一半以上是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对于电子诉讼的各项操作确实存在应用困难,而这方面的问题在农村和偏远地区则更为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电子诉讼服务的宣传。可将法院自媒体宣传与社会媒体宣传相结合,通过借助微博大V、优势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红人等广大的宣传影响力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优的宣传效果。同时,在宣传中应注重对互联网诉讼服务具体内容、操作方法的宣传,将宣传从表面宣传引向深入。 二、继续巩固强化技术服务,优化系统操作。在借鉴互联网诉讼服务先进地区做法的同时,结合本地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特点,开发软件功能,优化服务稳定性,减少失误。 三、简化当事人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简化当事人操作步骤,在设置界面时将当事人操作按钮设置的更为明显、直接,使人一目了然。

原标题:《互联网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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