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馬玉福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

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馬玉福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


日前,江西省贛州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馬玉福(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上饒市人民檢察院向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馬玉福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馬玉福,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饒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馬玉福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便利,或利用其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幫助黑社會性質組織逃避處罰、工程承攬、貸款審批、組織人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違法批准他人非法開採稀土,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明知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仍對組織者、領導者及成員予以包庇,阻擾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禁,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馬玉福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