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成都市境外输入病例无医保者费用个人承担

随着全球疫情汹涌,境外输入成疫情防控新风险点。据国家卫健委通报,3月17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广东5例,北京3例,上海3例,四川1例)。截至3月17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55例。

定了!成都市境外输入病例无医保者费用个人承担


3月15日,成都发布《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其中对境外输入性病例医疗费用支付实行分类处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在医保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按保险合同执行。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境外抵蓉人员应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对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以及虚报填报,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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