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另闢蹊徑 核心技術或存在隱患

近日,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對“人民出行”平臺運營商做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據悉,這是《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實施以來,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對租賃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開出的第一張罰單。同時,北京市交通委責令項目合作方限期回收所有“人民出行”租賃電動自行車。


“共享單車”另闢蹊徑 核心技術或存在隱患

“人民出行”共享電單車 圖源:神州大地看點


“人民出行”共享電單車於2019年9月上線,是人民數據管理有限公司與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項目“人民出行”項目的實體呈現,電單車以“公務出行”為賣點,打造慢行交通5G智能出行平臺。


但早在2017年印發的《北京市鼓勵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自行車”,2018年11月起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更是明確提出北京市“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


據瞭解,“人民出行”共享電單車自上線起,因收取個人押金和租金,投放及運營模式違反相關規定,北京市交通委多次約談後,仍未整改到位,而這次的行政處罰,更是給共享電單車行業敲了一次警鐘。


在共享單車的基礎上,加入電池助力,省時省力,滿足使用者中短距離的出行需求。表面上看,給民眾提供了便利、節省了時間,為商家帶來了共享經濟下一階段的競爭力,但實際的運維情況卻與“綠色出行、低碳生活”的問世初衷,存在著較遠的距離。


目前投入使用的共享電單車,大都採用的是鋰電池技術。鋰電池容量大,性能遠高於鉛酸電池,但鋰元素的特點是“活潑且脆弱”,作為動力使用需要有合理的電池管理系統,溫度環境和振動頻率都是設計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因素。一旦設計有缺陷,技術存在問題,或者使用者操作不當,都可能會出現自燃或者爆炸的現象。


試想一下,如果共享電單車在城市範圍內大面積覆蓋,一旦碰見溫度過高或者空氣不流通的環境,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


再者,鋰電池的生命週期一般在3年左右,但受科技水平的制約,廢舊的鋰電池幾乎不具備回收價值,內部含有的六氟酸鋰、碳酸酯類有機物以及鈷、銅等重金屬元素,需要通過特殊的回收、處理,才能有效防止環境汙染。


但目前,鋰電池處理技術不夠成熟,回收成本比較昂貴,回收電池場所等配套設施、完整的回收體系均處於初級建設階段,大部分未經過優化處理的鋰電池,當做垃圾被丟入自然後,其中的重金屬無法被降解,造成不容小覷的環境汙染。


同時,共享電單車與普通的共享單車一樣,基於便利性的考量,一般都會採用無樁模式。使用者在劃定的區域範圍內,滿足“最後幾公里”的通勤後,隨處停放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雖說,電動自行車的運營商會不斷調整禁停區域,採用違規罰款的手段,但仍存在灰色管控地帶、處罰手段缺乏強制性等特點。


隨著環保低碳的呼聲日漸高漲,建立健全的回收、治理體系,探索出一條綠色發展的商業模式,發揮好共享經濟的“剩餘價值”,或將成為共享電單車行業做好城市准入功課的充分條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