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辭職了,在辭職後公司人事在群裡發佈公告說被辭退,該怎麼辦?

濤3769


如果樓主真的是主動離職,卻被HR群告被辭退,建議樓主這樣做:

第一,如果你與HR同事認識,那麼先聯繫他了解清楚問題,是這個同事的誤操作還是公司的決定,並把自己的狀態解釋清楚。如果溝通良好,可以再讓HR進行通知更正。總之,先不要將問題激化,因為你雖然已經離職,但是說不定N年後你的新工作還是需要這家單位的證明或者背景調查。

第二,如果你跟HR不熟,或者這個HR不搭理你,你可以找之前業務部門領導,請其幫忙溝通,瞭解並更正問題。

第三,如果友好溝通存在問題(主動的或被動的),樓主可以正式個人發涵至公司領導及HR,描述客觀公正,並注意語氣,儘量還是友好協商的解決問提。一般情況下,這種正式的溝通能成為勞動仲裁的證據,公司不會坐視不理。

第四,如果真的無法非常友好的解決這個問題可以個人編輯微信

,感謝公司的培養同事的支持,但是因為自己的原因離職,並婉轉的描述HR通告辭退事件,並表明首先感謝HR同事多年的支持及辦理離職工作的幫助,雖然在通知用詞不是很準確,但是依然感恩公司之類的內容,群發至公司熟悉的同事,讓他們知道事情的原委。

可能會有人說有必要嗎?但是以我參與招聘工作的經歷告訴你,真的會有HR或者業務部門領導電話你之前的公司瞭解你的表現,人際關係等方面,如果HR公告你被辭退,但是你沒有爭取解決或是以正確的方式解決,導致HR無所謂,其他同事不瞭解真相,那麼真的可能會影響到你的下一份工作,畢竟沒有公司願意招一個被上家單位辭退的員工。另外,從個人感受上說,誰也不希望在主動離職的情況下,被HR公告為被辭退。所以,樓主可以試著現以友好的方式去溝通下,並且將所有溝通的方式資料保存,以防如果真的遇到解決不了,也可以將這些材料作為為自己辯解的證據。當然,事情的前提是,樓主真的是正規的,按照流程的主動提交辭職報告,並被批准後,按照流程辦理離職手續負責任的交接了工作的。

目光放長遠點 為了自身利益 儘量和解


若諾莫末


我曾經也遇到過和你類似的情況,那是我職場生涯遇到的最奇葩的公司和領導。

我提出了辭職,人還沒走,第二天,領導就把我踢出了公司的工作群,然後在工作群內發了一篇針對我的文章,大意就是:之前很看重我,沒想到我這麼受不住打擊,我離職是因為我自己的原因,與公司無關,公司是很好的,一點問題都沒有。

我本來不知道這篇文章的存在,我同事一大早看到馬上就發給了我。我當時真的很生氣,心想,有本事就不要把我踢出群,為什麼發了又不讓我看到,是因為做賊心虛吧。也很想和她當面對質。但後來冷靜下來我還是忍住了。

同事們的眼睛是雪亮的

雖然領導給你潑了髒水,但同事們的眼睛是雪亮的。誰是誰非,明事理的人自然知道。那些阿諛奉承,站在領導那一邊的,我們也沒必要讓他理解。隨他們怎麼看,我不在乎。所以,當天我看到那篇文章後,好幾個同事就跟我一起吐槽了她,也安慰了我,讓我也知道,原來大家都不喜歡她的工作方式和為人。

職場上什麼人都有,本職工作做好,無愧於心

職場上魚龍混雜,各種奇葩都有,我們無法控制別人,我們唯一能做的是管好自己,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無愧於心,哪怕是提出了離職,也要站好最後一班崗,其它的我們管不了,也不要讓自己徒增煩惱。所以,我沒有和她爭執。因為我在職期間,努力做了我該做的,公道自在人心。

你的情況與我不同,你該怎麼辦呢?

如果已經拿到了離職證明,離職證明上寫明是自動解除勞動關係的,那就沒事。隨便你前人事發公告怎麼說,也不會對你有什麼影響。因為你下家公司一般只會要離職證明。萬一他們要做背景調查,你也可以找關係好的同事幫你做,總之不會有影響。

如果人事是要在你的離職證明上寫明你是被辭退的,並要蓋公章,那無亂如何都不能接受和妥協。要討回公道。收集證據,與人事和公司對質。


豆芽的小窩


這個問題非常有意思!我有妙招!請看文尾!

我們先從離職的方式聊起!

一、員工的離職方式

一般來講,員工離職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四種:

1、自離。也就是員工自動離職了,甚至連他最後那半個月的工資都不要了!這種情況往往是發生在:員工已經找到了非常理想的工作,要急著去新公司上班。他聽說辭職要提前30天申請,擔心由於時間太長,會把新工作脫“黃”了,乾脆告訴公司人事部,他來不及了,必須去上班。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員工覺得留在這裡一點意義都沒有,公司太爛了,晚走不如早走!

2、辭職。這是最常見的離職方式,即員工按照公司的規定,提前30天向領導遞交辭職申請書,先找領導簽名、之後再找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部門簽名,最後,成功離職。

3、辭退。就是企業炒掉員工,而需要賠償員工經濟補償金的離職方式。如果提前30天,賠償金為N個月的工資;如果當場炒掉員工,要員工明天不用來上班,賠償金為N+1個月的工資,這種情況,工資都是要當天付清的。

4、協商。就是勞動合同到期之後,雙方經協商一致之後,員工不再來公司上班,企業也不用給經濟補償金。


二、離職方式不同,對雙方的影響也不同

1、自離。對企業的影響並不大,除非這位員工在離開公司之前,到前臺去大吵大鬧,才會影響到公司的聲譽。對員工來說,他的損失是被扣工資。

2、辭退。對員工來說,名聲很不好,說明該員工是因為能力或者態度不行等原因而被企業幹掉了。不過,員工也拿到了應得經濟賠償金。而對企業來說,雖然付了經濟補償金,但對企業的品牌沒有什麼影響。

3、辭職。對員工來說,雖然沒有什麼補償,但他處於主動的地位,因為是他炒掉了公司。但對企業來說,還是比較影響的,特別是留下的那些員工,眼睜睜地看著同事辭職了,心裡很不是滋味。特別是新員工,會懷疑這家企業:公司是不是很爛啊?怎麼整天都有人辭職?

三、員工離職,企業怎麼操作?

1、我的個人經歷


曾經記得:我在一家企業擔任HRD的時候,突然某天被一位業界很出名的獵頭顧問找到了,他把我介紹到一家集團公司去擔任企業大學校長。這件事,我如實地告訴老闆,老闆要我三個月之後再離職,我答應了。

在離開公司之前的三個月時間裡,我從不跟其他同事談起我要走這件事!因為很多同事都是我招來的,如果我走了,會有一定的影響。但是,終竟有一天我是要走了,怎麼辦呢?我跟老闆商量之後,在開部門會議的時候,我先安排了工作,接著告訴各位同事,我要去北京一趟,參加一個很高端的關於領導力方面的培訓,時間長達半年。

而在離開公司之後,我還回來公司一趟,跟老闆和同事聊過一次,告訴他們我在北京參加培訓的情況。

可以這麼說,我這樣離開公司沒有對公司造成任何的影響。我的離職申請,只有老闆一個人看到。

2、很多企業的錯誤操作方法

一般來講,如果公司比較大的話,員工辭職,對企業式沒有什麼影響的,比如,富士康,每天起碼辭職幾百人,而每天照樣有幾百人來應聘。

但是,對於僅有十幾號人的小公司來說,任何一個人的辭職,可能是一枚“深水炸彈”。

所以,針對一些很高調辭職的員工,HR非常惱火,為了公司的面子,該員工剛走,就告訴其他同事,他是被老闆炒掉的。更有甚者,員工還沒被提出微信群,結果,HR部門的同事就在群裡公佈,某某被辭退了。

四、筆者的建議

其實,員工高調辭職,HR卻說該員工是被炒掉的,這是一種雙輸的結果。為了打破這個僵局。筆者認為:

如果你想辭職了,整個離職過程就靜悄悄地操作,不要讓身邊的同事知道。如果其他同事問你是不是要辭職了,你就說:向領導請假呢!之後,跟領導統一口徑,說你是請假了,還沒離開公司。

可能我的建議,你會覺得有點不必要!

不過,你可以想一想:自己提出辭職,那說明是自己首先拋棄了企業,你也應該為企業著想啊!給人家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

如果自己很高調離職,老闆為了面子而說你是被炒掉了。鬧成雙輸的結果,在這個時候,你爭辯也沒有什麼用,既然你都離開公司了!


陳權高級顧問


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

自己提出辭職,臨走的時候還要被公司說成辭退,故意被噁心一下。說明這樣的公司很垃圾,這個人事的做法不厚道,離開真是很明智的選擇。

如果你還在這個群裡的話,我建議你要做的第1件事是把這個公告下載下來,搞個群截圖,先保留好證據。然後可以在群裡說,"公司辭退我卻不給任何補償,我的今天就是各位未來的明天。"

說完後要求人事給個說法,如果是口頭上,不要忘了錄音。如果人事不道歉,仍然堅持是辭退的話,你就正式向公司提出按標準給予補償,對方不予理睬的話,趕緊準備準備,提交材料仲裁,既然你能噁心我,我就不能噁心噁心你?先不論自己的權益會不會得到仲裁支持,也要合理的表達自己的主張。

記住,不要惹事生非,但如果被對方挑釁,也不要怕事,這世界總是有講理的地方。

其實這樣的人事,真的是很愚蠢。人還沒有走路,就忙著在群裡發公告,這得有多大的仇恨啊,為了爭一時的義氣?簡直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當然還有一種可能,人事做這種事情,是得到老闆授意甚至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人事作為執行者,應該以專業的態度跟老闆講道理,告訴老闆這樣做有什麼後果,將會面臨什麼樣的風險和補償。如果這樣的話人事不說,那就是人事的問題,說明沒有盡到職責,如果也極力說了,老闆仍然一意孤行,那隻能去照辦。

每個人總要為自己做出的決定以及行為後果負責,老闆有錢人性,他願意承擔,那就隨他唄,就讓他吃吃苦頭,讓他明白這世道究竟是誰的天下。

當然了,話又說回來,你辭職的下家已經找好,很快就去上班,你離職的公司怎麼說你都已經不會對你產生任何影響,你也不想再為這樣的事情糾纏,那就沒有必要說什麼,一笑了之。當然了,工資一定要結清,否則必須找對方的枇杷。

其實對這樣的事情員工都不傻,你被辭退的公告被髮布在群裡,員工看了怎麼想?顯示是公司的一種出氣行為,假設有一天自己走了,是不是也會被同樣對待?員工是有理由相信的。

可想而知,抱著這樣的心態,怎麼可能死心塌地的為公司幹,又怎麼可能相信公司相信老闆,怎麼可能做出很好的成績?所以這樣公告的做法,無非是圖一時痛快,其實對在職員工的負面影響很大,真的非常愚蠢。

喻派職言,今日頭條簽約作者,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關注我瞭解更多。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專著。

喻派職言


那樣更好。因為自己辭職只能領取你上班當月的工資。而單位辭退你需要補發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知天命513652050


作為一名HR老司機,先說說我的看法: 在企業中,辭退往往有著豐富的含義,而如果沒有特殊原因的話,辭退往往意味著被開除。

所以,不要主觀的認為你離開這家公司,人事宣佈你是辭退,對以後的工作沒有什麼影響。離職原因是什麼就寫什麼,不該背的鍋堅決不要背。

下面來具體分析一下。

1.為什麼說辭退往往意味著被開除?

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主要有三種形式,第一種員工主動辭職,第二種由企業辭退,第三種協商解除。

員工主動辭職,是員工離職的主要形式,由於是由員工發起,企業一般不需要支付賠償金。企業辭退。企業辭退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由於員工具有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涉嫌刑事法律等,這時辭退員工,企業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金。

所以,我看回答裡,有人說企業辭退員工需要支付賠償金,是以偏概全了。你用腳趾頭想想就知道,違反了企業相關規定,企業不要求你支付賠償金就不錯了,還會賠償你?

有哪些情況需要支付賠償金?一般這種情況是由於企業原因造成的,比如說企業裁員,因員工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等情況。

而遇到這樣的原因,企業往往會通過與員工溝通,最終協商一致解決,這樣就不用支付賠償金了。所以,企業口中的辭退往往指的是因員工個人原因導致的過失性辭退,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開除,因為開除具有一些時代色彩,所以現在很少這個字眼,而代之以辭退。

2.辭退對以後工作的影響

我看有的回答裡說,看是否對以後的工作產生影響,再做決定要不要追究,我認為是不對的。你是因為工作過失被開除的,怎麼會對以後的工作沒有影響?

1)影響你找工作

一般來說,比較正規的企業在員工離職時,會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在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時也需要員工提供。 而如果在你的勞動合同證明書裡,寫的你的離職原因是辭退,你覺得你還能夠順利找到工作嗎?

2)影響你的職場口碑

工作的人都知道,職場中的圈子往往很小。人事部在你之前的工作群裡,宣佈你是被辭退的,你曾經的同事會怎麼想你?會不會認為是你工作當中出了什麼過錯?

如果你前同事,去到你以後的公司,某一天突然提到你離職的原因,你新公司老闆會怎麼想?

所以不要懷著僥倖心理,認為離開這家公司,離職原因對你以後的工作沒有什麼影響。

為了消除不良影響,當務之急你需要這樣做:

1.收集證據

人事部在群裡宣佈你辭退的截屏、你的辭職申請書、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是相關證明文件等。收集好這些證據,作為你與HR對質的本錢。

2.聯繫HR,要求澄清事實

拿著這些證據,聯繫HR,要求其澄清事實。一般來說,雙方對你的離職原因都心知肚明,你有相關的證據,HR不敢太為難你。

首先,你要要求其在人事群裡,澄清事實並道歉,注意這裡要保留截屏。

另外,自己翻閱檔案,以及公司同意解除勞動的證明文件,看離職原因是否已更改。

總之,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抓住關鍵證據,及時聯繫,要求澄清事實,維護自己的權益。

500強資深HR,某年211高校考研狀元,超強邏輯控,持續輸出職場乾貨。關注我,為你解答職場疑惑。如果你有其他意見,也歡迎留言補充。

夕小月


這的確是一種比較尷尬的情況:員工“自離”卻在公司群裡被當做“辭退”廣而告之,兩者性質上根本不一樣,你的處境已經由主動變成了被動。


主動辭職意味著自己掌握了主動權,你可能認為公司或者目前的崗位不適合自己,自己也經過謹慎考慮而做出的決定;但是被辭退的話,大多數是因為犯了重大的錯誤,或者自己能力不行,不適合目前所處的崗位等,總之聽上去就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

如果你是個在乎面子的人,那你一定覺得非常難受,明明與自己無關,為什麼自己成了被冤枉的那一個人?為公司所付出的難道都是無用功嗎?這對於一個員工來說打擊的確不小。


你可以從以下一些途徑選擇一種適當的處置方法。

01

負責發這個消息的人是人事部,人事部通常是個比較嚴謹的崗位,對於這些消息的發佈,應該都經過嚴格的把關。但“人有失手,馬有失蹄”,出現差錯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因為“辭職”和“辭退”這兩個詞語,只差了一個字,人事手滑不小心點錯了,那你就替他背了這個鍋。

所以你要去確認,是不是打錯字了?但目前來看,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很小,因為發出來之後,人事沒有接下來的挽救措施,也沒有補充說明,證明真的是有意而為之。


02

和負責的員工離職的人事經理要求解釋

負責發佈這個消息的人是誰?你應該對這個瞭如指掌,就算辭退了,聯繫方式也還是在手機裡面的,不會那麼快就斷絕一切往來吧?所以你可以要求負責編輯這個文案的人給出一個合理的答覆。

工作上的疏漏也好,出於公司某種目的也好,總之你需要得到一個很好的交代,如果你覺得道歉是必須的,那麼你也可以要求他們道歉。想想自己為了公司付出了那麼多的辛勞,現在辭職了之後就過河拆橋,未免顯得有點不太人道了。

03

在群裡單獨澄清

你退出群了嗎?既然你能看到這個群消息,證明你還是留在群裡的。當公司誤解你,給你穿小鞋的時候,證明公司有它自己的目的。事實上,很多公司都會這麼編輯通知,把那些不適合的員工勸退,然後對外公佈主動離職。

如果你還沒退出群的話,你可以站出來澄清,態度要嚴肅且堅決。因為你和這個公司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在走之前他們也沒有義務要對你這麼做。所以,把該撇清的關係撇清,該說明清楚的問題就當面講明白,否則後患無窮。



大膽的站出來告訴大家你是無辜的,你是主動辭退,而不是被公司辭退。膽子大一點的話你可以“艾特”你的老闆,讓他給你一個滿意答覆。

這種方法叫“魚死網破”,但是請謹慎使用,因為在職場上,除非自己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損害,否則不建議撕破臉。畢竟人家掌握著你大量的個人信息,還有比你有更寬廣的人脈。萬一在背後使點壞手段,那你就真的束手無策了。

04

申請相應的手段介入進行反擊

之前有看到過這樣的類似案例,有一個最終極的解決辦法就是尋求警察或者法律的協助。這對於一個人的名譽已經構成侵權行為,所以在法律上,應該也在受保護範圍內。

對於法律我瞭解的,沒有那麼深入,但是從這個事件的性質上來看,你的聲譽是遭受了的影響,並且是在公司群這麼大的一個圈子裡面。

無論出於公司出於何種目的,這樣做都是不對的。對員工使出這種不正當的手段,員工也有通過法律發起上訴的權力。

05

一笑而過,各自歡喜

如果你平時海納百川,包羅萬象,不太喜歡去計較得失,那你也沒有必要去澄清這些東西。因為你即將要離開這個公司了,這裡的這一切都與你沒有關係。他們也對你的看法也不會,持續影響到你的生活,他們最多會在私底下討論那麼一兩句,這個風波就過去了。


個人的話,比較傾向於這種選擇處理方法,因為我平時也是這樣的人。既然我們即將撇清的關係,那隨你怎麼說吧,反正清者自清,就算受到了其他同事的誤解,那我也不會有什麼損失,因為我將來的求職道路,不會因此受到多大影響。

06

小結:

情場裡有一句話叫“一別兩寬,各自歡喜”,我想也適用於職場裡的這些情況。不過你心裡得始終明白,公司這麼做是它的不對,你這麼做單純是因為你不喜歡計較得失,而不是因為它們這麼做有道理。到了有必要維護正義的時候還是伸張一下吧,免得別人覺得我們太好欺負了。

不過,冤冤相報何時了?雖然人善總是被人欺,但無論如何,我們都不能以怨報怨,去做個惡人啊。


職男小井


這是一種名譽上的侵害,是損害了當事人在職場上的名譽,讓損害人日後找工作更加困難。

建議當事人應該對此要求公司發表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具體的做法建議可以按如下步驟來進行:

第一步,收集證據。

你要保存你辭職單,將公司人事在群裡發佈的消息截圖,必要的時候到公證處對此電子證據進行保存公證留存證據。

第二步,正式向公司提出要求,要求糾正對外發出損害你名譽的錯誤信息。

要求公司對此予以糾正,這可以通過快遞發出你的要求,但你要快遞迴單存根上寫上是什麼內容的快遞,並要求快遞員蓋上郵戳(最好使用郵政快遞,他們的郵戳在法院裡是最權威的),因為這也是證據。

要求公司就在群裡聲明你是辭職的事實,消除影響,及時停止對你名譽的損害。

第三步,如果公司不予以糾正,升級你的行動,到法院起訴。

只要你證據齊全充足,這樣損害名譽的官司並不難打,公司敗訴的概率極大,你可以要求公司賠償你的損失,並在媒體上公開聲明你是辭職離開的。


進入起訴階段,估計你原來所在的公司就會與你達成和解了事了。

如果你一定要法院判決的,法院會作出判決的。

具體的訴訟事務流程,你可以諮詢當地的律師,他們會教你怎麼做的。

希望以上建議可幫你挽回你名譽上的損失。

楊輝講師,分享職場正能量,敬請點贊及關注,謝謝!


楊輝講師


怎麼辦?不能忍!

抄傢伙,左手拿著菜刀,右手拿著擀麵杖,雄赳赳氣昂昂,回老東家找這廝算賬,見面先來一套從天而降的掌法,讓她知道花兒為什麼這樣紅!輕則讓她鼻青臉腫,重則讓她缺胳膊少腿,打的連她老媽都不認得!

打完了還不算,公司人聚齊了,昭告天下,老子不是被開的,是老子自己不想在這鬼地方待了!今天的我你愛留不留,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

從來不記仇,有仇當天就報了!

從來不背後說人壞話,有壞話當面就說了!

就是這麼有性格,嘖嘖,可惜的是,真若如此做了,吵架只會影響心情,打架只會讓事情變糟,打贏了,進局子,打輸了,去醫院……


個人比較建議:隨它去吧。

走都已經走了,何必太多計較。老東家為了面子,說是把你開了,他們是有點齷齪,但狗咬人一口,人沒必要咬狗一口。更何況,這就像情侶分手,在意麵子,都說是自己甩了對方,其實,看客會在意嗎?就是看個熱鬧……

關係好的同事,問你了,或者打抱不平了,解釋下就好;關係一般般的同事,你又何必費心費時主動上趕著去說明呢,人家其實並不在意,你又何必執念?


看的更透徹一點,只要你和幾個老同事說了,其實知道的人,絕不會是僅僅這幾個,總有愛說是非者,他就是傳染源,會幫你傳播。HR的虛偽,不需要你揭穿,真相總會浮出水面。但更深刻的是:其實,吃瓜群眾根本不關心真相,只在意感受,他希望真相是什麼樣的,他就會怎麼想……並不是你堅持了真理,真理就在你手裡。

所以,在職場碰到這種事,心大點,想開些,笑一笑,忙自己的吧,混的久了,誰還不碰到幾個鳥人,誰還不攤上幾件爛事啊。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明哥聊求職!


明哥聊求職


你好,這種情況沒啥好辦法了,畢竟你已經辭職了,不屬於公司的員工了,通常情況下面對人事的這種詆譭,你可以選擇下面這兩種方法應對。

一是向前公司的人事提出抗議,要求人事在公司群裡面發佈道歉聲明,澄清你是主動辭職的,而不是被公司辭退的。但你這樣做需要一定的條件支持,比如你告訴人事不道歉的話就打官司追究他的責任;或者你手上握有公司的什麼把柄,如果人事不澄清事情,不道歉的話,你就把公司的那些事給抖出去,讓人事也吃不了兜著走。只有在這樣的條件下,你向人事提出抗議,要求澄清事實並道歉才有意義,否則就只能採取第二種做法。

二是不理會這件事。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你已經辭職了,再追究這個事意義本身不大。更為重要的是,人事僅僅是在公司的群內說這個事,目的可能是想穩住公司的員工,所以故意說你是被辭退的,你大可以把這種行為理解成一種善意的謊言吧。你只要記住一點,你的個人工作能力是槓槓滴就夠了,別人怎麼說隨他去,不理會就夠了。

上面說的兩個情況是人事的行為沒有給你造成比較嚴重的後果的情況下的建議。如果,我是說如果啊,人事說你是被辭退的這種話影響到了你的工作,那你就要較真了。

比如你去下一家單位求職的時候,人家單位打電話給你的前公司人事對你做背調,你本來是主動辭職的,結果人事對人家說你是被辭退的,結果導致你失去了入職的機會。那這種情況你就絕對不能善罷甘休了,必須要找前公司的人事討一個說法,要追究這個人事的責任。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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