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审批或备案!汉寿餐饮经营单位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可营业

关于做好餐饮业有序复工营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无需审批或备案!汉寿餐饮经营单位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可营业

为切实做好全县餐饮业有序复工营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餐饮行业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营业原则

全县获证餐饮经营单位在达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适时恢复营业,无需审批或备案。各餐饮经营单位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堂食就餐要求

1.在疫情解除前,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承办宴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

2.进店设置一个通道,要询问进店顾客健康状况,进行体温检测,不接待未戴口罩、有发热或咳嗽症状人员,发现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3.餐厅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或对面错位相坐,间距不少于1米;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间距不少于1米;包房(包厢)需保持通风,不得拼桌,顾客隔位就坐,间距不少于1米。

4.全面推行“公筷、公勺”,供餐提倡分餐制,鼓励预约就餐、错峰就餐。

5.每桌至少登记一名顾客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以备查验、跟踪,要督促顾客在点餐、结账时佩戴口罩。

三、卫生消毒要求

1.餐厅包房、厨房、卫生间、餐桌、座椅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具每日消毒,餐厅门口设置消毒地巾。

2.门帘需拆除或保持打开状态,保持空气流通。

3.垃圾要及时收集、分类集中处理,做到“日消毒、日清理、日巡查”。

四、员工上岗要求

1.上岗员工14日内不得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

2.上岗员工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全员全过程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

3.每日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体温监测,做好记录并建档,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就医。

五、外卖配送要求

1.鼓励打包外卖或在“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进行点单配送。

2.要设立外卖取餐专区,采取有效方式实行外卖餐食封签,落实送餐“骑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加大配送容器、车辆等清洗消毒频次。

六、食品安全要求

任何餐饮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宰杀、加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食材原料,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宰杀活体畜禽,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七、督查指导要求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已复工餐饮单位的督促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的,首次应予责令停业整改1天,逾期未改或再次发生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汉寿县餐饮行业复工复市以此通知精神为准,若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汉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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